出乎意外情理中

2024-09-12 07:30:01 文题网 阅读:

    题目已经告诉我们,这是一篇写人的记叙文,它的主要目的是表现人物的某一性格特征。这种文章可开门见山地介绍题目中所交待的人物性格,然后选择两三件事去表现人物的这一性格特征。所以,文章是否精彩,人物性格的表现是否充分,关键在于事件的选择与叙述上,要争取达到一种“出乎意外情理中”的效果。

    首先是事件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典型性表现在:第一事件要有代表性,也就是事件应是这种性格的人所特有的,能充分表现这一性格特征的;第二事件要有特殊性,即有个性,有新意,是别人所没有做过的。比如阿Q的“精神胜利法”这一性格特征通过这样的事件来表现:阿Q每被人打了之后,就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然后就心理平衡了。这一事件有代表性,只有阿Q才会这么想,事件很典型,取得了“出乎意外情理中”的效果。

    其次是事件发展过程要有曲折性。既可以是事件的发展过程和结局间的反差,如莫泊桑的《项链》;也可以是性格表现过程中表面性格和本质性格的反差。不管哪一种性格特征,它都有对立面的性格,在事件叙述过程中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表情描写等描写手法充分表现人物的对立面的性格特征(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故可称之为表面性格),就在事件的发展中反复展示酝酿假象,让人几乎认为他就是这样一个性格的人时,把谜底揭开,露出他的“庐山真面目”—本质性格。这种现象和本质间的强烈反差,给人一个出乎意外的感觉。但表面现象毕竟只是现象,人物的性格在一开始就介绍了,更何况人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统一的,所以结局又是合理的,一切都在于“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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