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000字

2024-10-16 13:11:09 郑雪 阅读:

最近,我们整个年级的同学在老师的推荐下读《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也不例外。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书中的主角名叫金铃。金铃也是六年级的一名学生,看上去普通却很有个性特点的女孩。金玲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过于看重分数和名次的老师、家长,以及被逼着进行强化训练班、学钢琴、减肥等等,她显得很无奈,但又顽强而活泼地过着平常的日子。读着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就好像在写我自己的生活一样!甚至,我有时都觉得是不是作者有来调查我的生活似的,不然,她为什么能写在我的心坎上呢?

作者紧紧抓住金玲那大大咧咧、天真烂漫的性格,与各种矛盾之间的斗智斗勇,通过一些富有个性色彩、不同寻常的思想行为,深情地刻画了一个机智、正直,善良的形象。虽然金铃平时的成绩不怎么样,可在作文这一方面上,只要是她感兴趣的,那么她的文思却能远远地超过别人一大截。并且,金玲还有着一颗天真而又活泼,善良而又大方的心。这一点和我太像了。有时,我也觉得自己的作文水平不错,可以在同学们面前有一些小得意;有时我还觉得我也愤世嫉俗。要是金铃也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每个人的心,刚开始都是善良的,可有些人随着年龄的增加,金钱利益的诱惑,就逐渐开始向着恶走去,因此,我们要保护好我们心中的那些善良,它们,不可多得。

书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部分就是:原来在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只剩下仅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独自一个人,没人照顾。金铃是那么的善良啊,她看不得比她小的孩子受到伤害、一个人流浪街头,于是她便将幸幸带回了家,细心地照料——贴心地给幸幸洗澡,晚上抱着幸幸睡觉。可妈妈认为这样不好,因为幸幸也有自己的爸爸妈妈,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为了能够让幸幸留下来,金铃答应妈妈提出的要求努力学习,后来考出了“98”的高分。到了圣诞节时,金玲看出幸幸很喜欢芭比娃娃,而为了给幸幸买心爱的玩具,她掏出自己平时积攒下来的零花钱给幸幸买了一个自己都没有的芭比娃娃。可幸幸最后还是被她的妈妈给带走了,但金玲还是舍不得幸幸,只要空出了时间,金玲就回到幸幸妈妈的家里看幸幸,并且还会给幸幸带礼物。

金玲,是那么的普通,她和我们一样,只是14亿人中的其中一个;可她又是那么的善良,路见不平,就会拔刀相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说,金铃其实就是我,我就是书中的金铃,我也想要做个好孩子。我也知道,要想成为好孩子,就要按照好孩子的态度要求自己。只有狂风骤雨后,才能见到那一道绚丽无比的彩虹!

标签:我们有感同学年级老师最近整个1000字我要做个好孩子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