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我要好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成长时的烦恼,特别是书中的主人公金玲,她是我最崇拜的主人公之一。
《我要做个好孩子》的主人公是金玲,是一位“假小子”。十一岁,身高一米五五,体重五十公斤,在新华街小学上学,她从来都不会因为陌生而害怕见到人。她最大的特点就是粗心,每次在数学考试上都是粗心大意,这少算一个,那少数一个,自然而然数学也就是他最讨厌的学科。金玲每天都过得快快乐乐天,上不足,地下有余,可以让人很生气,又可以让人很快乐,也可以让人很省心。金玲的妈妈学中文,喜欢在老师面前提倡欧美教育。金玲的爸爸是学工科的,是一位教授。
有一次,他们班的得老师生病了,同学们教室打成一片,跑的跑,闹得闹,只有金玲一个人不高兴。她满脑子都是要不要去看老师,对老师的担忧。下课后,她对班长说:“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可班长群却说:“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问遍了同学,可还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和她一起去。她一个人走在前往去医院的路上,走着走着,她看到了一个卖花的老爷爷,心想着:正好,给老师买朵花。结果钱不够,老爷爷见她没那么多钱就说:“那你就买一朵枯萎的花吧。”她赶忙摇头:“不行,我要去看老师的!”老爷爷说:“那你说,你去看哪个老师啊?这的老师我都认识。”听到金玲回答王老师后,就说:“王老师啊,这花不要钱了。”可金玲却说:“要钱。”便把自己的钱放在地上。王老师看到后,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现在的我们要好好读书,以后才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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