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文艺报》今年第一期上开辟的“文艺基础理论随议”栏之后,很受启发。我们确实很需要对文艺上的许多基本理论重新进行学习。于是忍不住也想就“源泉”向题来写一点自己的看法。
什么是文艺的本源,的确是一个陈旧的话题。但是,历史却总是有这样的回旋,哪怕是早被实践千百次驳倒的谬说,只要有一个合适的温度,它还是会走上讲坛,蛊惑一番,而且也自有它的听众。前些时所谓“背对现实,面向自我”的创作主张甚为时髦,又有诗歌的“崛起”论者,口口声声要冲破“艺术反映生活”的原理,“向人的内心世界进军”,而且认为这是诗歌掌握世界方式的“根本转移”。但不管这种呼声装饰着怎样美妙的音符,都并不是什么新旋津。所谓文学起源于为了表现作者自己的心灵,从心灵中发现“自我”—亦即“心灵表现”说,以至发展到弗罗伊德,把文艺的,起源完全说成是“潜意识”的本能和欲望的变相表现,一直到解放前旧中国出版的一本《文艺心理学》所宣扬的,来看部是唯心卞义的文艺论。
这类“心灵表现”说在今天的沉渣泛起,不能不说是文艺上的有害的倾向,特别是对年轻的文艺工作者,如果在起步的时候,就接受这种影响,被诱离开面向现实生活的轨道,他就会走人歧途,把自己的创作生命扼杀在自己设置的陷阱里。
“形象的直觉”呀,什么“移情的作用”呀,最后达到“超现实”的境界呀,等等,归根结底,都是在制造文艺与现实:无关的幻影,把生活与创作做了本末倒置的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