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朴素的语言谱写出了人间最至情的情感,这就是余华。我对他的认识就从《活着》开始,这本事带给我的震撼不亚于““扎克伯格是机器人这一谬论,我强烈推荐读友们读《活着》这本书,它能让你读完有一种顿悟的感觉。
作者用第一人称从福贵的角度去讲述他的一生,没有一丝外部情感的渗透,给人的代入感,真实感毫无罅隙可言。故事是从内战开始的,讲述的是质朴的农民在哪个纷乱的年代所经历的点点滴滴,反映了中国在崛起之时所遭遇的磨难,一步一步探索的足迹,借用福贵来体现中国探索之路谓之艰难,成功得来之不易。
故事的开端从福贵的纨绔说起,福贵本是地主家儿子,家庭和谐美满,所以从小就跋扈无边,赌嫖两沾,认为自己一定能靠赌光宗耀祖,殊不知,自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家产被自己输得一穷二白,从青砖白瓦房住进了茅草屋,干起了佃户的劳作。俗话说,祸不单行,在哪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饥饿,贫穷,疾病样样都会找到你,一家六口人,父母,妻子,儿子和女儿都一个个相继离他而去,只有他像老天所弃般孤苦存世,无依无靠,他所经历的一生中,有欢乐,有苦痛,有哭,有笑,有罪恶,有善良,他就像一本书,一本让人如饥似渴又静若寒蝉的书。
我不知道世人对“活着“有怎样的定义与理解,我的愚见是随心而活,我不赞叹“伐天战地之人”的英勇,也不蔑视“一事无成之人"的无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理想目标,扪心自问,自己想要成为怎样的人,要朝怎样的方向而活,不要在乎流言蜚语,往自己所追求的活而活,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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