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750字

2024-10-16 13:07:27 彭嘉瑞 阅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如同春雨一样,滋润着我们的童年;书,如同灯塔一样,照亮着我们的心灵。

最近几天,我又将《我要做个好孩子》读了一遍,果然对于这本书我又有了新的认知。这本书是我国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六年级小学生金铃在学校与家中发生的故事。

金铃是书中的主人公,她长得圆嘟嘟的,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她最大特点是跟谁都可以“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聊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从她的学校到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小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摊,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就这样,从学校到家200米路程,她可以走上半个多钟头的时间。

我最感动的是金铃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文中写到修车摊的老爷爷突然中风老去,只留下了他的孙女幸幸,在大家都不知道谁来照顾幸幸时,她主动地走出来说:“我来照顾幸幸吧。”最后经过警察同意后,她把幸幸领回来,把她当妹妹来看。最后幸幸被带回了她外婆家后,金铃为了让幸幸开心,于是“当家理财”,到处省吃检用,最后只是为了给幸幸买一套芭比娃娃当礼物。

金铃特别希望自己成为老师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但她的粗心大意总是让她与高分错失。我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把加号看成乘号而失去几分,看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学习的习惯。

我读过这本书后触动很大,这本小说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等小学生和爸爸妈妈、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感同深受和启迪。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即使你不聪明也没有美丽的外表,但你就有颗爱心,这样也可以给身边所有的人带来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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