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主要内容结束后,文章就自然终止。这种结尾方式顺其自然,显得干净利索。在记叙文中,事件叙述完了,文章也就结束了,事情的结局就是文章的结尾。如魏巍的《我的老师》一文,写了作者儿童时代生活在老师身边的几件事后,写道: 可惜我没上完幼小,就转到县立五小上学去了,从此,我和蔡老师分别了。
文章便以此句结尾,没有用画龙点睛之笔,然而平静的叙述之中却蕴含着对老师的怀念。 议论文中也可用自然收束的方式结尾,如顾领刚的《怀提与学问》一文,开头提出中心论点,然后分别证明两个分论点,第二分论点的论证,是由“若使后之学者都墨守前人的旧说,那就没有新问题,没有新发明,一切学术也就停滞,人类文化也就不会进步了”一句结束的,这一句也便是文章的结尾。
苏轼云:写文章当“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如果文章内容已尽,事理已明,就不该絮絮叨叨,拖泥带水,或贴标签一般硬加一个尾巴。反之,不该收笔时而收笔了,就会交代不清,造成文章结构的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