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人们习惯于把住宅统称为“房子”。
“我们单位终于分房子啦!”
“我还没租到合适的房子!”
“我刚买了新房子……”
不论是分到房子,还是买到房子,大多数中国人所说的“房子”的概念绝对有别于美国。
在美国,住宅形式名目繁多,并有其严格的定义,仅中国人所理解的“房子”一词就可分为Apartment,居住的人要按月付租金的公寓;Condominium,是产权分开的公寓大厦,即个人买下公离大厦的一个单元,成为屋主,但不可以随意改动住房,因为屋主和其他同住在这座公寓的屋主共同拥有所有权;Townhouse,接近房子的概念,但是与House还是有区别,它是两座住房共同拥有一堵墙—虽然两家人各居小楼成一统,各有花园乘荫凉,但是连接两家房子的那堵墙却永远是两家共有的产权;House,不论是直译,还是意译,在中文里都叫“房子”,而“房子”翻译成英文也一定叫House.然而,如果你认定House概念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那种房子的概念,那你就要犯与我同样的错误了。House在美国是指房主拥有一座整个住宅以及住宅周围的上地与花草树木。
简言之,如果把美国的Apartment和Condominium比作楼房的话,那么,House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平房。
在中国,“楼房”常常代表有薪阶层,而“平房”几乎是农村住宅和城市贫民的特指。当然,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沿海城市也修建了几处“平房”供处国人和“先富起来的中国人”购买,但是那毕竟是少而又少,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还没有机会对这些“平房”的豪华有个形象的认识。所以,九年前初识我先生的时候,当他告诉我他在美国不住楼房而住平房的时候,我几乎怀疑他是否真的是一个美国大学教授。尽管后来随着感情的发展顾不上他住楼房还是平房,但是,当他六年前来中国与我结婚时表示买新房的时候,我坚决表示买公寓式的楼房。
住惯了“平房”的先生不厌其烦地向我解释着Condominium与House的不同之处,但是见我主意已定,只好转守为攻地说:好吧,等你来美国再决定吧。
当时先生刚从纽约搬到加州,卖掉了原有的旧房,准备在加州买新房迎接新娘,结果,发现中美两国对“房子”的概念差异太大,他只好暂时住进每月付房租的Apartment,等待新娘办完移民手续到美国后再继续“谈判”。
Apartment格局在美国大同小异:客厅和厨房很大,又可以用作饭厅,然后是卫生间和卧室。大多数的却artment都有公用的游泳池和洗衣房。先生租的是两卧室的单元,虽然我在国内的住房也不比这小,但是现代化的家庭设备和优美的住宅环境使我对“新家”心满意足,特别是那洗衣房对我特别具有吸引力—把脏衣服往洗衣机里一扔,放七角五分钱,然后你可以在这明亮宽敞的洗衣房里坐下来看书,也可以到隔壁的游泳池里游泳;一个小时后,把洗千净的衣服再扔进烘千简里,再留下七角伍分钱,再去游泳或看书,再回来时,一个星期的脏衣服已干爽爽地只需叠一益就行了。
于是乎,我忘记了“买房子”这码事—有房子住就行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