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节

2024-09-12 07:34:02 文题网 阅读:

    艺术通过什么感动人,这个本来十分明了的文学基本原理,被“四人帮,弄得含混不清,以至一些业余作者至今仍然认识模糊。他们有的片面强调重大题材,有的单纯追求奇险故事,有的专写离合悲欢、爱情纠葛,有的简单地归结为“写好人”。诚然,这些都是重要的艺术手段,是感动或吸引读者的因素之一。读者不爱听毫无意义的无聊琐谈,不爱看平淡无奇的直白故事,不愿结识那些干巴、概念或者“苦行僧”、“清教徒”式的人物。读者要求新,要求奇,要求丰富多采,饶有意义。但单靠这些,还是不够的。 请看《山》稿中这样一个情节: 一拂晓,敌人偷袭游击队营地,战士大部栖牲,队长身负重伤。危急关头,战士武勇灵机一动,“嫂、噢”几下,爬到树上,举枪击毙敌凡飞身夺取故马,驮着队长,飞奔而去,敌人穷追不舍,战马中弹扑地。队长眼看追兵逼近,不愿累及武勇,于是开枪自杀。三天之后,武勇进城侦察,发现队长的头颅被敌人高悬于旗杆之上。武勇“砰、砰”几枪,击毙守敌,又“喧—”的一声,蹿上旗杆,取下头颅,闯过重重难关,终于脱险而去……

    毫无疑问,这个情节是惊险的,重大的,写得好,也一定十分动人。但现稿却不能使我激动。从这里,我不知道武勇为什么这样勇敢,他的冒死救队长和抢回队长头颅的原因是什么?他和队长有着怎样特殊的关系?队长开枪自杀又有着怎样深沉的思想内涵?这里,作者致力表现的,是情节的惊险,故事的离奇,而不是战友深情,不是游击战士对敌人的仇恨。武勇的“嫂、嫂”几下,有如舞台上的杂耍,人物灵魂深处那些悲壮动人的情感,被作者轻轻放过了。 有一篇稿写了这样一个青年:他狂热地追求一个美貌的少女,那少女也曾经热恋过他。但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女的不爱他了。他于是痛苦、沉沦、堕落,走上犯罪道路。刑满释放后,见那少女已建立家庭,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潜入她的房间,把她(他)们双双杀掉。他哈哈大笑道:“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无须否认,这个“人”是写得比较a活”的。作者着力描写了他复杂的内心世界,渲染了他活动的种种场景。作者对他也寄予某种同情。但我对他却毫不怜悯。因为他是一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触犯了保护人民利益的法律,他的行为有背于“人”的道德标准。作者毫无是非准则的同情和赞颂,不能引起我思想的共鸣。

    “艺术应该通过什么来感动人呢?一般地说,感动就是感情上的共鸣。”黑格尔《美学》中的这句话,说得多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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