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某种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9 01:30:51
《某种状态高二作文》
某种状态高二作文
外面冷清,依稀听见远处的炮声,没有过节的气氛。这不是我注意的内容,但是因为无聊,就不自主地敏感。下午的阳光很好,温暖,是可以让人在它的庇护下沉沦的。很多人都喜欢在阴雨雪天里大发感慨思绪连篇,只有我总是不知趣地总在自己的东西里不吝啬墨水地写阳光,写我喜欢的可爱太阳。想到尼采,一个疯狂但能引起我兴趣的人。我本来想用可爱来形容,可是前一句已经用过,便打消了这个想法。我的语言一向贫乏,但废话很多。因此习惯用一篇东西来写我要表达东西的一个片段。像DNA上的基因。或者是为了避免矫情。我并不强调矫情有什么不好,只是我以前写的东西让我觉得有这方面的嫌疑,因此不在尝试。可惜的是,现在每次写了一大段,再回头看看,似乎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主题。包括现在打出的一段。写的时候是没有顾虑的,毕竟这是件自娱自乐的事,如果让我像写考场作文那样,我肯定不会再写了。只是我试图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添上个题目时,实在是很让我浪费脑细胞,而且结果通常是题不对文或文不对题,然后共同构成了一篇垃圾。循环往复。
晒了几个小时太阳,浑浑欲睡。用手指在水泥阳台上画,同时脑子里想一些无法理清的东西,浪费时间,我听不到时间流淌的声音,耳朵不好,我只会看着钟表的秒针一下一下地移动,做向心运动。等我从自己头脑的一团乱麻中钻出来时,才发现自己一直在画一个六边形。呵呵地笑。如果再加一个圈,就是苯环了。但没有加。化学并不是我喜欢的学科。我没有喜欢的学科。我总是喜欢胡乱画有棱角的东西,像六边形,像小孩子美术里闪电。不喜欢画圆,不像数学老师那样空手画的圆可以向圆规炫耀。我的演草纸很多都是这样被摧残掉的。我不会画画,我想我是没有艺术细胞的。我只是个会在一堆卷子中和参考书里苟且偷生的人。没有可以自豪的光环,我强调自豪,自。
一首英文歌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依然没有换的意思。我总是觉得英文歌更耐听,也许是大多我都不太懂的缘故,使得它有某种朦胧的美。但我依然是喜欢中文的,尤其是我对一些事情要找到点答案时,歌词有时可以给我一点提示。
下午看完了本书,不错的故事,不错的语言,带有流行小说的.气息。翻翻看出版日期,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书了。我总是这样,做什么都比别人慢几拍,是个落伍者。但我依然庆幸自己还没有到被社会淘汰的地步。很喜欢书里的一段话:
该说的,都说完了
说不完的,还是思念
如果要你戒烟,就像我要我戒掉对你的思念
那么,你抽吧
痞子蔡总是可以写出这样精致的东西,让人浮想联翩。小说里的男主人公在爱谁中艰难抉择,我感到同情。被两个美女爱是幸福的,也是最悲哀的。我不知道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人的脑袋会不会因为思考而炸掉。当我在想自己要不要继续爱的时候,是感到头脑的沉重的,觉得它就要从脖子上掉下来。我不喜欢做没有结果的事,已经身不由己的投入了几年的感情,也许是该结束的时候了。因为我知道结果是必然。世界充满无奈。我并不自信自己能像自己希望地那样潇洒地忘掉该忘掉的东西,我在努力,强迫自己努力。当我觉得自己快支持不住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加油。”
书里写:当这些字都成灰烬,我便在你胸口了。可是书里没有教我,怎样才可以把胸口的情感化为灰烬。
阳光已经暗淡了,没留下一点残渣,走得那么彻底。外面一片昏暗,黄昏已至。我看不见夕阳。天空依然可以看见蓝色,但是很浅。炮声变的多了,吵了。我觉得这一篇东西可以结尾的时候,又从头看了一遍,也许又写了篇废话吧。或者,只有我适合当我自己的观众。
歌里在唱:“I have no body for my own……”
【某种状态高二作文】
《迷400字》
迷,醉心于某种事物,发生的特殊爱好,沉醉在某种事物中。比如说球迷,我的爸爸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呀是一个十足的球迷,什么梅西亚,C罗呀!等等,他们的战绩爸爸都了如指掌,记得滚瓜烂熟。而且每次不管是哪一天有球赛,他总是提前一天买好东西做好准备,到了第二天,他总是兴奋不已,不管再晚也要把球赛看完。有时候偶尔错过一两场球赛,他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找到重播,又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当然,爸爸也有一些球迷朋友,比如说“世界杯”举行时他就会买一些宵夜、啤酒,并叫上那些足球朋友来家里看“世界杯。”
爸爸看球赛时,总会把自己的全身心投入进去,到那时,无论你怎么叫他,他都不会理会你,甚至,看到自己喜欢的球队失利时,他的激情又像被浇灭了一半,脸会阴沉好一阵子。但又看到得利时,她又会激动的跳起来,那叫一个一蹦三尺高。除此之外,他还把他得到的每一张海报都视如珍宝。
除此之外,在他休息之时,他还会打“电玩。”有一次,他烧水煮面,可是,连水烧干了他都没发现,直到厨房里飘来糊味他才闻到。于是,赶紧跑过来清理现场,结果还是被妈妈训了一顿。
唉,这就是我的足球迷爸爸。
《别人家的孩子作文550字》
想讽刺社会上的某种弊端,不一定要口头宣传,而是可以用漫画的形式表达看法。这不,这几天,我就看到了一幅叫《别人家的孩子》的漫画,令人深思。
漫画中,一对母女站在厨房里,母亲正在做饭,女儿高举着试卷,兴奋地说道:“妈妈,我考了班里第一。”而这位母亲却说:“像小敏那样每次都考第一还差不多。”
虽然这漫画只是静态的,但我似乎感受到了那位母亲的责怪与批评。这位母亲面对天真可爱、满怀期待的女儿却说出了这样“恶毒”的话,无疑是给了女儿重重一击,让女儿感受到是母亲否定了自己,从而失去信心。其实,这位妈妈也希望女儿成才,只是拿女儿与比她更优秀的人作比较。人有了压力才能成功,没错,但人更需要鼓励与支持。像妈妈一样,希望女儿比别人强,不断给女儿施加压力,而不给鼓励,女儿便难以成功。
我们学过《“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这篇文章,文中的作者是在母亲的鼓励与父亲的警告与压力中成功的。而这幅漫画中的女儿,一直活在只有母亲的压力中,从此抬不起头来,怎能成功?
中国著名歌王周杰伦,从小父母离异,母亲一人给予他鼓励与压力,既有得奖时的喜悦又有练习时的劳累。他找到自己的梦想,沉浸在母亲不断的鼓励与上司吴宗宪的压力之中,克服困难,成为21世纪全球最著名的歌手之一。
成功路漫漫,支持与压力占一半。希望这种喜欢提起“别人家的孩子”的家长,多一点自省! 请记住:支持和压力筑就成功大厦!
《家乡的美食》
妙不可言的美食,不过是来自记忆深处的某种熟悉的味道……
在我四、五岁时,我最爱吃的美食,便是一种黑黑的美味,它叫作麻糍,只需一些黑芝麻以及糯米,然后又几道极其简单的工序制成。但是它是我至今也不能割舍的一份美味与童真……
“卖麻糍喽!卖麻糍喽!”那位天天挑着担,担里放着发糕、麻糍的老爷爷来到我们家附近,大声叫卖着,当时的我高兴地活蹦乱跳,对着家里说:“卖麻糍的来了!”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人,不知道有几个人在听我说的话。但每一次,不到几分钟,母亲就会拎着一袋软绵绵、黑乎乎的美味回到家来。这时,我就会坐在餐桌了,拿来些白砂糖,往麻糍上倒上一堆,然后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让甜蜜的美味在嘴中翻滚,大口大口咀嚼这美味,此时我想的是:要是这辈子每天都能吃到这美味该多好呀!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我马上就要上初中了,正在上小升初。当时的我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吃过麻糍了,最后一次似乎是在两年前,但是那是在某次早晨快要迟到时吃的,没有细细品尝,但没有小时候的那种来自美食的快乐与满足了,没有那种童真了,舌头口腔已经被辛辣麻木了,也冷落了麻糍;虽然牛排、烧烤、肯德基等新食品层出不穷,但我总吃不出童年的那份甜蜜和快乐。
在十二岁那年,小升初的种种不顺,及对小学的不舍与留念,使我整天沉浸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一天天堕落。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再这样不务正业,那迟早会从数学的优秀变得“江郎才尽”,但是我努力的那几天又十分浮躁与迷茫,最终只见得做了一堆题目与试卷,但成绩却毫无起色,导致食欲不振。
在一个天才蒙蒙亮,在夏日的早晨,我已着装完结,空洞地望着窗台,一张清瘦、黝黑的脸,那正是我,我在思索,为什么会浮躁?“卖麻糍啰!”——那熟悉的声音又在我耳畔响起,我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吃麻糍的情景之中。“我要吃麻糍。”从我口中蹦出这么一句平淡的话。
几分钟后,母亲来了,拎着一袋黑黑的、扁扁的麻糍,我不慌不忙,接过这记忆中的美味,细细品尝,解除了长期没有食欲的困境。当我的舌尖与美味接触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那个对一切都好奇的年纪。
美味依然香甜如初——我要努力了!
指导老师评语: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一个普通的食物——麻糍竟然让作者魂牵梦萦,并从“浮躁”中回归平静。结尾“我要努力了”意味深长!
《那位爱笑的同学》
笑,很正常。可是在不该笑的时候笑,就有点反常了,笑在某种人身上就是反常,其实有时候没有必要那么乐观。
我有一位同学,他很爱笑,但他偏偏就是“反常”的那一个。
记得那一次,我收拾好书包,穿好白鞋,下楼坐车到学校去。到了学校,我走到教室,慢腾腾地拉开椅子,把书包放在椅子上,并缓缓地坐下,我坐下后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正收拾东西,我的同桌边却在那里狂笑,刚开始我不以为然,他见我不以为然,笑得更厉害了,弄得我实在忍不住了。
“喂!你一直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你今天是吃错药了,得狂笑症吗?”我气得站起来。
“不不不,我只是想起了一个笑话。”他无奈地说,他还在笑,“我告诉你……”
我冷笑着说:“哼哼,这真是一个半途而废的笑话。”
他依然我行我素,边看书边笑。似乎是老师听见了笑声,往我座位上一看,看见我同桌用书捂着脸狂笑,便察觉到了不对,大步流星地向我走来,我的心“怦怦怦”地跳,仿佛有一头“英俊”的雄狮向我高傲地走来,似乎要一口吞食我。老师却绕过了我,一把把我同桌那细小的手抓起来,把他拖到讲台上,我同桌的脸上又挤出了尴尬的笑容,但手脚并不自然,很僵硬的感觉,他那种搞笑的样子使我们哈哈大笑。
他确实很爱笑,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不该笑,他无比乐观,仿佛什么东西都可以让他狂笑。
《躲进小楼成一统》
自记事以来,我对父亲似就怀有某种无处发泄的不满。
我年幼时,他尚是半个青年,逗顽,愚耍,乐此不疲,每每父女相处,十之八九是以我号啕大哭,母亲抚着我的背嗔视嬉皮笑脸的父亲告终。“你是我从垃圾桶里捡的”“半夜不睡觉有老巫婆来捉你”等荒唐的话从他嘴里一本正经地倒出,也成了我睡觉时眼角还噙着泪的理由。
等我做了少年,他又是半个中年人了,但似乎仍是青年的脾性。他懂了一些权威的滋味,急不可耐地也将权力带到家里,对母亲尝试,对妻子尝试,对女儿尝试。我又怎可能受得了他忽晴忽阴的心情,趾高气昂的架势,翻我我偷偷写的小说,不由纷说便闯进门的蛮横。一开始的不满变成打心底的憎恶,时间磨不平心上的疙瘩,争吵成了一年到头说不上几句话中的主戏。下跪在大理石上的冰冷感,被按着头道歉的屈辱感,车子停在马路中央,而他涨红了脸对我破口大骂,不顾四周鸣笛的麻木感,灰黑色的剪影不断地与他背手教训人,浓眉紧拧,神色狰狞的印象交错重叠。不知何时就已被越推越远的父女,见面甚至用不上点头寒暄,冷笑与鼻子的出气声成了惯常的回复。一开始被他因为“不礼貌,没教养”而攒起的眼泪不知何时已被蒸干在岁月中,他的恶语相向我只抱以横眉冷对,钝刀砍在心窝里,日子一久,疼痛已成了理所当然。“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叫我嗤之以鼻,情人,假若真是情人,那么上世爱的多深重,下世也应抱以同等的恨意。
今日中秋,团圆佳节,阖家幸福,重晚接夜阑,飞鸟倦知还。我、父亲、母亲走在小道上,其乐融融一家三口。我高谈阔论,突然扯到一个最近相处不好的人,于是千般挖苦,万般数落,自以发泄为由,实为无理之事。母亲则一向最从我,只是微微颔首,耐心倾听。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纵使它已上演千次百次,此次仍未重演,一个可称得上是讨厌的男声冷不丁地插入----------
“这个问题你怎么能这么看呢?”
哦,又自不量力地来了。我这样想着,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脱离了我的控制。
他先谈到我认为的友人的背德。那人将已答应之事再三抛诸脑后,借出的书经年累月亦不见还,我于是口诛笔伐,笑盈盈的皮囊下包裹的是如何一颗心啊,这总不能概而论之是健忘一事吧?可父亲却告诉我,答应了,如何,口头上的话都是忽悠人的,或许此人有意为之,也或许于其只是一句轻飘飘的承诺,天真执拗的明明是我自己。
后来我从母亲口中得知,父亲年轻时也曾有不可一世的张扬于锐意年少气盛,参与公司高层竞选,他也得票第一,理所当然应是荣光加冕。可几位资历深的老人却闷声颠黑白,倒是非,演讲成了“非法拉票”“勾结选民”,父亲不得已闷声吃下一计冷刃,在往后的岁月中也愈发内敛。
这都是后话,此刻父亲忽然将矛头指向我——你那不讲理的宣泄又是怎么回事?遇上问题,第一反应竟是大肆抱怨,未免格局过小,儿女情长、意气用事!你的母亲向着你,不知是好还是不好!遇事难为,即便出策无绪,为应积极应对,即使一时束手,搁置一旁,改日再议,也未尝不是一种方法。
父亲的语气由怒中含威,到平和冷静,以致后来竟还带上几分柔情,我却控制不住地蹲下身,把头深深、深深地埋入臂膀里,做一只沙坑里埋头的鸵鸟,涕泗横流,颤抖难已。
心中的墙倒塌了,我难以接受这样的吉光片羽竟由父亲告知,更难以接受,自己竟然是这样一个情感用事,精虫上脑的弱小的人。可当我竭力搜刮脑中回忆时,我又悲哀地发现,自己没有底气对父亲说的任何一句话,哪怕一个字驳论出任何一点东西。因为自己突然与心中一直标榜要成为的“冷静、理智、沉着”的人,走在了两个鲜明的极端而无力发觉的愚蠢而感到愤怒,此刻,除了眼泪,似乎没什么可以承载这样强烈、尖锐、鲜明、厚重的情感。
像是童年来一直把玩于手心的精美包装盒忽然被磕破一个角,落出一点不算美好的颜色,但我也想,或许我才刚刚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呢?
偶然读到一句“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鲁迅先生真是批得贴切。我是躲进小楼的人,我在象牙塔,在空中楼阁,一统则是我的傲慢、自满、尖酸、偏颇。不知今世是何世,不识今夕是何年。皆以我之观于物,物皆着我之色影是我的春夏秋冬,人生险些与四季擦肩而过,如今何其幸!
至于父亲,我如今终于明了,我不是他的受害者,他却是我的受害者。作为一名男性,作为一位上司,他无法做到如母亲那样爱我、护我、疼我、很多时候,恰恰相反,他要恶我、踩我、怨我。他由最初剑光指天下到如今归剑入鞘,由不知世故到知世故而不世故,黑暗、流言、刀光剑影无法压垮他的刚毅,抹去他的桀骜,拔光他的爪牙,抽空他的脊髓,他是天地间遗世独立的一根正骨。他非哲人,做不到舍其事而成其心,却也绝不是庸人,方不愿其子女舍其心而成其事。
因此,我与父亲那些叫我此生不忘的厌恶、憎恶、相看两厌,于他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成立。自始至终,闹别扭,寻龃龉的,仅我一人而已。
如今,我又该“躲进小楼成一统”,楼是新楼,大了不少,还开出一扇颇有雅致的窗,以便暇余时乐赏四季良辰。此一生不知还要换多少幢楼,只望越换越大,越换越开阔,最终弥散天地之间吧。
《海棠无香,名士风流》
从某种角度上来看,《红楼梦》似乎就是一本特地为女孩子们做的传记。而从小读到大,在这一群姐姐妹妹里,我似乎最爱的还是那个豪气直爽的憨湘云。
在文中曾提到,湘云抽签抽到的是海棠花。我们都知道海棠花很美,可却没有香气。我个人认为,此或是指湘云具有一种与众姐妹各别的中性美特征。
初读《红楼梦》前80回,似乎没有一句描写她外貌长相如何,似乎只有一句言她体形是“蜂腰猿背,鹤势螂形。”连用四种动物比喻,相比起林黛玉的“姣花照水”,“弱柳扶风”,这便使我感受到了湘云的一种鲜活的,灵动的,独属于青春的生命气息。与黛玉恰巧完全相反,湘云的美,美在健康,美在生命力极其旺盛。林妹妹不用说,估计药比饭吃的还多;而体态丰满的宝姐姐,也有打娘胎里带的热毒。而湘云呢,全然不像个娇气的贵族小姐,而更像是位古龙笔下的大侠,割腥啖膻,烧烤鹿肉,吃得那叫一个痛快!酒足饭饱,微微有些醉了,就枕着芍药花往青石板凳上一躺,好梦正酣。也没见她风寒感冒什么的,可见她身体素质有多好,生命力有多旺盛。
的确,湘云是一位浑身带着一种侠气,一种名士风流气派的女子。
这份气派,带着她独有的天真无邪。第57回有一处极有意思,她听说邢岫烟受了欺负,便“气上了头”,扬言要给她出气,放完狠话便转身欲走,颇有说干就干的架势。宝钗忙拉她,笑着叫:“还不如给她坐着”;黛玉更是一语道明:“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话可活脱脱地指明了湘云身上的侠气了。这段描写,既写出湘云义薄云天,又暗暗写钗黛二人对湘云天真直白的喜爱,或者说,是对她的宠爱似乎也不为过。湘云的侠气和她的天真无邪,是整个大观园里最最暖人的春风。
这份气派,还带着她的仗义心细。她对万事都热情高涨,香菱请教他学诗,她便没日没夜地与她高谈阔论;在她们玩“射覆”的游戏中,香菱答不上来,湘云便帮着她“乱看”,悄悄的教她说“药”字;邢岫烟,一个平民女子,和宝玉,宝琴,平儿同一天生日,谁也不记得,可平时看似最大大咧咧的湘云道了了出来,让邢也一起热热闹闹的过了个生日;还有一次,湘云做东,大家一起赏菊咏蟹,湘云把所有人都安排的妥妥当当,姨娘、丫鬟一个也没忘,她照顾了每一个人的感受,让每一个人都尽了兴。这便可知,在湘云的世界里那才是真真的众生平等了。
这份气派,更带着她的一份旷达入世。她自幼失了双亲(话说感觉死爹娘就是大侠的标配呢),可她也没有为自己的遭遇而整天自怨自艾,而是很乐观地迎接每一天的生活。她高兴了,就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兴奋起来了,就与宝玉划拳三五乱叫;吃个鸭头,她也对句诗来和丫鬟们打趣儿;偶然做出了好诗句,也会颇为得意,拿给姐姐妹妹们看;偶尔男儿装扮,那也是潇洒自如,连贾母也疑惑,“这是谁家的帅小伙?”她没有贵族小姐的端架子,无视高低贵贱,不拘男女之别。与人相交,一片赤诚,私心全抛,毫无功利之意。
史湘云,一位简简单单,英气十足的女性。她是美而不香的海棠,是“真名士,自风流”。我敬她,爱她。
《春天,有某种可能》
春天,有某种可能,
小草从地下钻出来,
召唤了其他植物和树苗;
春天,有某种可能,
冬眠的小动物都苏醒过来了,
又快活地玩了起来;
春天,有某种可能,
春风和春雨都在工作。
春风在抚摸大地,
春雨在滋润大地;
春天,有某种可能,
哪里有春天的感觉,
哪里就有可能......
《草木皆兵的故事》
解释:
把野草树木都当成敌兵。形容在受到某种打击时惊恐万状、疑神疑鬼的心态。 皆:都。
这个成语来源于《晋书.苻坚载记》,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八公山上草木,皆类人形。
公元383年,基本上统一了北方的前秦皇帝苻坚,率领90万兵马,南下攻伐东晋。东晋王朝任命谢石为大将,谢玄为先锋,率领8万精兵迎战。
秦军前锋苻融攻占寿阳(今安徽寿县)后,苻竖亲自率领八千名骑兵抵达这座城池。他听信苻融的判断,认为晋兵不堪一击,只要他的后续大军一到,一定可大获全胜。于是,他派一个名叫朱序的人去向谢石劝降。
朱序原是东晋官员,他见到谢石后,报告了秦军的布防情况,并建议晋军在前秦后续大军未到达之前袭击洛涧(今安徽淮南东洛河)。谢石听从他的建议,出兵偷袭秦营,结果大胜。晋兵乘胜向寿阳进军。
苻坚得知洛涧兵败,晋兵正向寿阳而来,大惊失色,马上和苻融登上寿阳城头,亲自观察淝水对岸晋军动静。当时正是隆冬时节,又是阴天,远远望去,淝水上空灰蒙的一片。仔细看去,那里桅杆林立,战船密布,晋兵持刀执戟,阵容甚为齐整。他不禁暗暗称赞晋兵布防有序,训练有素。
接着,苻坚又向北望去。那里横着八公山,山上有八座连绵起伏的峰峦,地势非常险要。晋兵的大本营便驻扎在八公山下。随着一阵西北风呼啸而过,山上晃动的草木,就像无数士兵在运动。苻坚顿时面如土色,惊恐地回过头来对苻融说:“晋兵是一支劲敌,怎么能说它是弱兵呢?”
不久,苻坚中谢玄的计,下令将军队稍向后退,让晋兵渡过淝水决战。结果,秦兵在后退时自相践踏,溃不成军,大败北归。
这一战,便是历史上著名的淝水之战,是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
《美学里的雪泥鸿爪》
人生中的艺术与美感是相生相依的。从某种角度来讲,美感还是人与艺术沟通的虹桥。人生的艺术化即生活的多元化,美感由心生,它是人类对事物的真情流露与客观体现。美感离不开艺术,更离不开生活。
就如同当你在欣赏一件有价值的艺术品时,为其蕴含的美感惊愕与感叹之时。却也切莫忽视一位农民弯腰耕田的时候,也同样是一种无法比拟与复制的艺术。这使得我想起了著名美学家朱光潜老先生所提倡的美学观,“审美需免俗”。道理也便基于此。
人生往往或许无法成为理想中的一种美学,但是人生中那数以万计的生活片段却可以无限的创造与传播美。生活又或许无法逃脱掉群体意识中大俗的打围,但是个人却可以后天培养一种特立独行诗韵雅意的品味。
真正的美永远不是人为刻意产生的,真正的美感亦永远不是无意识的情感流露。美的产生与美的传播是需要用心与灵魂去碰撞融合的。俗与美往往就在一线之间。只有做到“免俗”才方有权利去“谈美”。
所谓的俗,即消沉低贱自己的灵魂,放纵人性深处无法驾驭遏制的欲望,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已追求被敷衍的肉身快感。而所谓的美,即以景怡情以情怡心以心并容于万物自然,使自己的心充盈着诗意与情趣,不做美感匮乏无品味之人。艺术的多元化即情感的充分体悟,奔向人生中的怡情怡心的美感体验。只有摒弃了使人忧戚的功力庸俗与精神空虚,才能真正的了解美、读懂美,追寻到美学的真谛。
只有这样,才会如梦初醒般的游于美、品于美、乐于美。美是一种心境,更是一种生活。美是一个婴儿只会啼哭,眸子里泄出圣洁无暇的光斑。美是走失在星夜里的流光,在寰宇中划过一刹那却足以镌刻永恒的梦想。
正如美学大师朱光潜老先生在《谈美》一书中提出了,“人要有出世俄精神才能做入世的事业”。这话说得极好,非常恰如其分,美应当是看透尘世无奈的纷争之后,徒留匿藏的安然自若。出世的精神是个人意识里最初的梦想,对艺术与人生的执拗与坚贞。只有历经了冷箭冰霜与燃尽生命的英气和时光,才会在积年累月的皱纹下看到无限的张力,无限的美感。而入世的事业是隐没匿失的艺术品,浴着嫩泽的光亮与清秀的朝气,傲于世却隐于市,只愿如寒梅那样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在世间留下古韵檀香,以生命低吟的美。
人生的美感即广义的艺术,而广义的艺术即艺术的生活。真正的美感,真正的美学,就如同鸿雁在雪泥上飞驰踏过,它必然将会在遗落的回忆中留下一抹美丽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