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不言而喻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8 07:44:01
《鲁滨逊漂流记》
读书,对文明的延续起到的作用不言而喻。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递”;冰心奶奶也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人的精神食粮,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鲁滨逊漂流记》。
在11世纪中叶的英国,有一位出生在富裕家庭的年轻人,名叫鲁滨逊,他不安于安定平庸的生活,出海经商。在他外出航海的第二个夜晚,遭遇海难,只身一人“幸运”地被浪拍到了岛岸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如果是别人,遇到这样的绝境,或是哭泣祈祷,或是一死了之⋯⋯而鲁滨逊用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给出了答案,他白手起家,独自生存二十多年,他挖掘贮水地窖,寻找山洞建立木栅栏保护自己,用陶土制成作生活用品⋯⋯困难无法想象。他最初也不知所措,也慌乱、迷茫过,但最终权衡利弊后向极端挑战,积极向上,勇往直前。
这本书从侧面描写突出鲁滨逊坚强不屈的毅力,勇敢乐观的品质。情节发展一波三折,多处运用对比的手法,突出鲁滨逊面对困难勇往直前、不屈不挠的精神,精彩万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鲁滨逊勇救星期五的片段。有一天,鲁滨逊在干活时听到了呼救声,发现有几个野人正准备将一个将死的白人生吃做晚餐,另一个白人撒腿就跑。鲁滨逊悄悄绕到了野人附近,找准机会逐个击杀了。他将那个白人带回了家,成了他的知心朋友—星期五。
“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可怕一万倍!”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让我明白了遇到危险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想办法解决难题,动脑筋随机应变,获得勇敢和乐观的力量,积极向上。鲁滨逊的冒险精神给我们启迪,这让我学会直观面对自己的处境,多看到生活中的光明面,胸怀自信,乘风破浪。
一个人物,一段描写;一节故事,一寸光阴;一个哲理,一本好书,都可以令人受益终生。请大家细细品读这本书吧,希望你能从他的经历中得到坚持向上的力量!
《平等待人的名言警句》
●我们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托·杰弗逊)
●在自然法则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斯巴达人原则是:“正义就是平等,但平等并不就是正义”(爱献生)
●有平等就不会有战争(梭伦)
●所谓平等,就是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亚里士多德)
●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恩格斯)
●平等或许是一种权利,但却没有任何力量使它变为现实(巴尔扎克)
●所有人都应该是兄弟,这只是那些没有兄弟的人们的幻想(夏尔·尚肖那)
●只要世界上还存在一部分一不得不不服从另一部分人的现象,平等就无从谈起(威·吉尔伯特)
●行使权力的“人民”和被人民行使权力的人民,不会总是同一类人(约翰逊·斯图亚特·穆勒)
●一个社团的基本努力或许就是设法使其成员平等,但其成员个人的自尊心却总是希望自己出人头地,在某处形成某种对自己有利的不平等(德·托克维尔)
●想获得平等竟如此困难,原因在于:我们只想与上司共享它(享利·贝克)
●平等者最能与平等者相投(西塞罗)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所以试图平等待人纯属徒劳之举 (詹·安·弗劳德)
《细心观察善于发现》
不言而喻,状物必须以观察为基础。没有对事物正确而深刻的了解,怎能把它写好呢?观察事物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热爱生活,时所观察的事物艳有浓厚的兴趣。从前面的习作看,字里行间洋溢着小作者对自己“宠物”的热爱与观察的兴趣,甚至成为“天性”。正因为兴趣浓厚,把所观察的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伙伴”,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所以才能现赏到小猫捉麻雀之类的趣事以及许多平时不易发现的细节。所以,观察生活,“童心”是不可少的。
其次,要养成观察的习惯,对感兴趣的事物要观察,对哲时不感兴趣的事物也要留心;对自然现象要现察,时社会现象也不能熟视无赌。通过观察、思考,增长知识,丰富思想,对写任何一种文章都有英大的帮助。如果对身边的事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是吸收课本上的一点知识,只能使我们知识贫乏,孤陋寡闻。
第三,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获取知识的梁道有两种:一种是自己观察体脸得来的,是直接知识;一种是前人写在书本上的,是间接知识。两种知识都很重要,而前者更为可贵。如果一味地重复书本知识,人云亦云,无异于鹅鹉学舌,那还有什么意思呢?举例说,我们学过了《爱莲说》,此丈当然写得很好,而你们如果也只是大写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而没有自己的发现,没有自己的见解,我们的文章还有什么用呢?
凡是好诗文,都有新意,这是作者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的结果。同样是写莲,周软颐写它“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格;李渔《芙菜》写它从叶、花,到莲子、莲藕一直到“霜中效叶”的广泛用途;柳永《望梅潮》写十里荷花的广阔图景;杨万里《小池》则写“小荷才寡尖尖角”的优美意趣。所以,这些作品才各有千秋,各臻妙境。
前面两篇习作是写猫的,所写的两只猫同中有异:写花猫,用较多的笔.鉴写它的“懂事”以及与主人的亲昵;写黑猫,则主要写它的“战斗业绩,’;写花猫,突出“好猫不叫”,显得德重,写黑猫,突出它“不靠人喂养”,显得毫爽;写战斗业绩时,花猫捕鼠,勇猛稳健,黑猫捕雀,勇健中又透出顽皮。两篇习作各有独到之处,因为所写的是两位小作者亲自观察得来的材料。
第四,观察要注意细节。细节是最能显示事物特征的,没有对细节的观察和描写,形象就不会突出,文章就活波不起来。所以,观察时不能“走马观花”,粗枝大叶。
“小荷才寡尖尖角”,“尖尖角”指什么?指的是嫩小的荷叶的一角。荷叶出水时,总是卷成菱角状的小筒,又总是一角先出水面。这一不易被人留心的现象让诗人捕捉到了,又来了一个“早有蜻蜓立上头”的动人细节,构成了令人耳目一祈的画面,平淡而又新奇。
前面几篇习作都有细节描写,反映了小作者观察的细心。《我的小黑猫)在描写黑猫捉麻雀时,两次写了黑猫的眼睛,显得非常谨懊和专注;又写了进攻前“扭动屁股”的准备动作,接着便是一“纵”“扑””,很形象,很传神。《我家的花猫》描写花猫捕鼠时,“眼睛像电灯泡似地亮了起来”。捕到老鼠后,“一头钻进暗处,尽情享受它的‘战果’去了。”形象地写出了猫的习性。
最后,还要善于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东西。只有“见人所未见”,才能“道人所未道”,写出的文章才有新意。拿梅花来说,“硫影横料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林选),发现了水月下梅花的独特风韵,寄托了隐逸之趣;“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王安石),发现了梅花的坚贞与纯洁,表现了斗争精神;而龚自珍《病梅馆记》写那些“告盛求钱之民”为了迎合“人画士”的癖好,故意“祈直,删密,锄正”,把梅花养成崎形,使“江浙之梅皆病”,这更是一个新奇的发现,从而表现了作者“疗梅”的决心,寄托了挣脱封建束缚、追求个性解放的进步思想。
上面习作中,小作者们发现了“好猫从来不靠人喂养”,使人对“小黑猫”由爱转敬;发现了“好猫不叫”,寄窝了深刻的人生哲理;
以上几点并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观察是一种能力,需要长期镶炼。但只要热爱生活.养成观察生活的习惯.观察能力就会逐步提高。
《关于遗嘱》
遗嘱,不言而喻就是人在走向死亡的最后一刻留给亲人的嘱托。由此可见遗嘱与“死亡”的字眼总是连在一起,而立遗嘱的人也就要有勇气去正视死亡。
中国人忌讳谈到死亡,甚至连“死”字的谐音都避讳,所以,大多数人活着的时候是不愿想到死后的事情,即使有心人要立一份庇护家人利益的遗嘱,也是要等到风烛残年时才落笔留言。
经过“文革”十年的“洗礼”,我印象中的“遗嘱”一词应该是欧洲古典戏剧和小说里为了表现“人情冷暖”的情节豁要设立的名词,是中国历代帝王临终交代政权接替而使用的专有名词,它在“平常百姓家”是一个陌生而奢侈的字眼。虽然近几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使“红色资本家”重新启用了与私有财产相关的字眼,但是这些“百万元户”们正值青春年壮,事业又在蒸蒸日上,有谁会在最得意时把自己的宝贵生命与死亡联想在一起呢?我敢保证,在中国不会有太多的人已在生前立下遗嘱!
然而,我,一个不愿意谈到死亡的中国人,一个自以为刚过而立之年还大有作为的女人,来到美国四年,已与丈夫三易遗嘱了。
不是我勇敢,不是我恋财,而是“死亡”二字在一个极其发达的工业大国里已不是生老病死的概念,也不是为人行善所能避免的—每个成人几乎人手一部汽车的富有使车祸为患;每个人都有拥枪的自由使“枪战”不断。不是我夸张,只要你打开电视,随时都可以看到死亡的新闻,而且有些死去的人还和你直接或间接地有点关系……
“如果我死了……”便成为许多生活在这个映涣大国里的人们必须探讨的话题。
当我初次踏进美国的“门槛”,连时差还没有倒过来的时候,先生就向我交待如果他死了,我如何使用他的财产,如何请他的某某朋友帮忙按着他的遗嘱.依据美国的法律获得我应得的利益……
刚结婚就想到了死?不吉利。
“你死不了,我知道。你健康着呢!”我试图以玩笑的方式改变先生的话题。
“我当然不想死。但是,我不能保证我明天出门开车就不出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所以事先把一些事情想得周到一些有好处。特别是你,刚到美国,不通语言,没有工作,如果我不留下遗嘱,万一我出事,你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先生仍固执地要把“死亡”的话题进行下去。
虽然自己对先生的细心周到心存感激,但是,总觉得先生小题大做了一些。
又过了半年,先生!日话重提,说要重立遗嘱,把will转成Traust,这样可以使受惠人免交遗产税。
好嘛,这一次不仅是他说、我听,我还要参予讨论财产分配的事项。
坐在先生和律师之间去逐条落实每一笔财产在一个人失去生命之后的去向,我觉得是一种极其冷酷的事实;特别是作为一个受益人,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为了钱财才结婚的“嫌疑犯”,于是,我借口英文不好,先生全权代表,我只是在每一份表格上签字而已。
后来在美国住久了,见到周围的朋友谈人身保险和遗嘱之事都不忌讳谈到死亡,加之,在电视上天天面对死亡和死亡带来的财务纠纷,我才真正领会到先生这片“以死示爱”的苦心。
我以为我们已经走过“死亡”的阴影,不必再为财产去讨论生存与死亡。然而,有一天先生沮丧地告诉我—我们还要重新花一笔律师费,重新立“遗嘱”。
为什么?
因为律师界一位颇有名望的律师看过我们的Traust之后,认为由于我们缺少经验和律师的琉忽,我们的Traust在表面上保护了我儿子的利益,而实际执行起来可能有法律上的疏漏而使我的儿子分文不得!
那怎么能行,儿子只有十岁,如果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