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

2024-04-13 12:13:38 文题网 阅读:

    遗嘱,不言而喻就是人在走向死亡的最后一刻留给亲人的嘱托。由此可见遗嘱与“死亡”的字眼总是连在一起,而立遗嘱的人也就要有勇气去正视死亡。

    中国人忌讳谈到死亡,甚至连“死”字的谐音都避讳,所以,大多数人活着的时候是不愿想到死后的事情,即使有心人要立一份庇护家人利益的遗嘱,也是要等到风烛残年时才落笔留言。

    经过“文革”十年的“洗礼”,我印象中的“遗嘱”一词应该是欧洲古典戏剧和小说里为了表现“人情冷暖”的情节豁要设立的名词,是中国历代帝王临终交代政权接替而使用的专有名词,它在“平常百姓家”是一个陌生而奢侈的字眼。虽然近几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使“红色资本家”重新启用了与私有财产相关的字眼,但是这些“百万元户”们正值青春年壮,事业又在蒸蒸日上,有谁会在最得意时把自己的宝贵生命与死亡联想在一起呢?我敢保证,在中国不会有太多的人已在生前立下遗嘱!

    然而,我,一个不愿意谈到死亡的中国人,一个自以为刚过而立之年还大有作为的女人,来到美国四年,已与丈夫三易遗嘱了。

    不是我勇敢,不是我恋财,而是“死亡”二字在一个极其发达的工业大国里已不是生老病死的概念,也不是为人行善所能避免的—每个成人几乎人手一部汽车的富有使车祸为患;每个人都有拥枪的自由使“枪战”不断。不是我夸张,只要你打开电视,随时都可以看到死亡的新闻,而且有些死去的人还和你直接或间接地有点关系……

    “如果我死了……”便成为许多生活在这个映涣大国里的人们必须探讨的话题

     当我初次踏进美国的“门槛”,连时差还没有倒过来的时候,先生就向我交待如果他死了,我如何使用他的财产,如何请他的某某朋友帮忙按着他的遗嘱.依据美国的法律获得我应得的利益……

    刚结婚就想到了死?不吉利。

    “你死不了,我知道。你健康着呢!”我试图以玩笑的方式改变先生的话题。

    “我当然不想死。但是,我不能保证我明天出门开车就不出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所以事先把一些事情想得周到一些有好处。特别是你,刚到美国,不通语言,没有工作,如果我不留下遗嘱,万一我出事,你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先生仍固执地要把“死亡”的话题进行下去。

    虽然自己对先生的细心周到心存感激,但是,总觉得先生小题大做了一些。

    又过了半年,先生!日话重提,说要重立遗嘱,把will转成Traust,这样可以使受惠人免交遗产税。

    好嘛,这一次不仅是他说、我听,我还要参予讨论财产分配的事项。

    坐在先生和律师之间去逐条落实每一笔财产在一个人失去生命之后的去向,我觉得是一种极其冷酷的事实;特别是作为一个受益人,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为了钱财才结婚的“嫌疑犯”,于是,我借口英文不好,先生全权代表,我只是在每一份表格上签字而已。

    后来在美国住久了,见到周围的朋友谈人身保险和遗嘱之事都不忌讳谈到死亡,加之,在电视上天天面对死亡和死亡带来的财务纠纷,我才真正领会到先生这片“以死示爱”的苦心。

    我以为我们已经走过“死亡”的阴影,不必再为财产去讨论生存与死亡。然而,有一天先生沮丧地告诉我—我们还要重新花一笔律师费,重新立“遗嘱”。

    为什么?

    因为律师界一位颇有名望的律师看过我们的Traust之后,认为由于我们缺少经验和律师的琉忽,我们的Traust在表面上保护了我儿子的利益,而实际执行起来可能有法律上的疏漏而使我的儿子分文不得!

    那怎么能行,儿子只有十岁,如果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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