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涯何处无酷哥,我就是那最帅的。我是酷哥,这个秘密是我妈妈第一个知道的,因为我出生时哭声如雷、胃口奇好,我妈妈就知道是一个酷哥了。其实许多的护士也知道我是酷哥了,只是她们不愿意承认而已,毕竟女士见了酷哥要保持一定的矜持嘛,酷哥很潇洒的原谅了她们,
虽然酷哥无所不能,但还是受到了老天的种种考验,三年级时对国外著名书籍《格列夫游记》《鲁滨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等书籍已烂熟于心,虽不至于背诵但也能够信口拈来,酷哥从小傲视其他孩童,虽然经常被其他孩童痛扁。
酷哥的“赵凡脱俗”表现在于在别的孩子玩积木、弹玻璃球、耍过家家时,酷哥已经不再迷恋它们了,酷哥十分热爱大自然,毛桃。香瓜是我的最爱,石榴、葡萄也不错,酷哥十分不解为什么果园的主人都追的我打,吃你们点水果是看的起你们,张瘸子家的葡萄那么甜,我都不太感兴趣,不要以为我怕那条大狼狗,以我酷哥的聪明之极的头脑,能连它也摆平不了吗?要知道,酷哥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酷哥的生活极有规律。早晨起床,洗脸刷牙吃饭,用不了5分钟。虽然很快但是酷哥我每天迟到,迟到但不误上课,顶多早自习误一小会,因为酷哥我算的很准的,洗脸刷牙吃饭5分钟后,我还要再继续蒙头大睡,睡到快迟到时酷哥便开始于时间赛跑,酷哥这样做并非没有根据,酷哥从懂事起便开始了积累和发现自身的奥秘,经过长期的发现与观察,酷哥得出这个结论,因为只是这样,酷哥我在上课时,才能“头脑如孔明”“心智如鲁班”。
酷哥学作文极有一套,那主要也是酷哥的语文老师识货,老是在课堂上捧着酷哥的本子读的如痴如醉,班里的那帮作文补习班的“作文狂,一个个眼红的抓耳挠腮,每当这个时候酷哥便会高傲的仰起头,抛给他们个冷眼,自然下课不会少了他们的胖揍。酷哥的作文讲究结构在小学写作文时就已经创造出“工程”这个概念在这里姑且称“作文工程”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我的心情也是十分轻松,因为………便引入了一个正题,结尾是“通这次的……活动我懂了这样一个道理……”,这样既总结了全文,又深化了中心,对于这样写作文的技巧,现在有一个词叫“结构化”这玩意的确管用主要是可以移植,酷哥遵守心中的一条规句,写作文便要写出高水平,从不在没有事可写的作文上浪费笔墨。
酷哥虽然年方十三岁,但确已看痛人间是是非非,酷哥的一生可以用一首诗来概括:
书已痛是非。
却已谈古今。
无人及之,
无人所观 ,
吾——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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