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欢那美丽的孔雀,有人喜欢那高贵的天鹅,有人喜欢那可爱的仓鼠,而我却喜欢那普通、忠厚的狗。
狗,一种寻常的动物,每当提起家养动物,八九不离十会是狗。而人们却因为它的常见,而遗忘了狗的“美”——忠厚。而我偏要去买一只狗,金毛。我给它取名叫“库巴”,它真的太傻了!
库巴在我上学那会儿可以说是“起早贪黑”,每天早早陪我起床,很晚才睡觉。它最高兴的事要数中午吃饭——只要我一放下它那视如珍珠的饭碗,它就如同一只饿极了的老虎冲过来,不顾一切;无论它是玩着球,还是眯着眼睛睡觉,一听到那清脆的敲碗声,直扑过来,那样子简直像一年没吃饭!每当我看见它如此狼吞虎咽,我就会教育它:“你吃这么多,早晚会胖的像只猪!”当然,它总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嗖!从左耳进入又从右耳跑出去。
虽然它爱吃,但它也爱运动。每当晚上,我们俩会趁着月光悠然地走到河边,可它往往不能善始善终,没过多久,便一路狂奔,任我如何呼唤,都喊不回它,它的速度可称为“小猎豹”……
它还会承认错误。有次,他从路旁叼了一个塑料袋,“库巴!放下那颗‘炸弹’!你忘了你吃它会拉肚子?……”总之,一顿霹雳哗啦的“吵”。过了一会儿,它嘴里竟又叼了一根木条,眼神真诚,一顿一顿的向我走来,主动“负荆请罪”。
也许你不喜欢狗,但它却有其他动物没有的特点——忠厚!我爱这位永远爱我的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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