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3-12-02 13:28:52
课余生活作文800字
闲暇之时,总喜欢把自己关在屋里,信手翻翻报纸、杂志,从形形色色的方块中挑拣出一篇篇美文摘人我的剪报本。随时翻阅它,可查寻生活小常识,也可欣赏精美散文,更使我从中感受到了课外生活的无限乐趣。
为此乐趣,花费了我不少时间和精力。既要精挑细选,又要在贴上下工夫。先说“选”吧,有时为了精选几篇有味儿的哲理散文,我会不知疲倦,细细琢磨,反复咀嚼、多次回味,直到理解了,才选其中之佳作小心翼翼地剪下来,贴到本子上。那时的心情,就像在碎玻璃堆里寻觅到了钻石,既惊又喜。这“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剪下来的文章,或大或小,或方或圆,我必须策划好半天,才把“版面”确定下来。待到茶余饭后,随手翻阅时,看着紧凑而又不失协调的排版,欣赏着或给人启示、或教人学会生活的一篇篇上乘之作,真令人心旷神怡,此乃人生一大乐事!
我一有空就在书桌前剪剪贴贴,自得其乐。父母看到这个情况,总是一脸疑惑,剪报真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孰不知,它既可以培养我的编辑能力,又可以提高我的理解、鉴赏能力,还可以丰富我的知识面,更净化了我的思想。这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呢?对了,在千钧一发的危难关头,剪报还曾救过我们全家呢!
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深夜,我的胃忽然一阵翻江倒海地痛。正想起身摸索着打开灯,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又使我颓然倒在床上,再次支撑着下了床,打开房门,竟然发现爸爸、妈妈都在大厅里翻着药箱:
“你们怎么也……?”
“八成是晚餐那条鱼,肯定是被污染的,真该死。”
“止痛药都用完了,赶紧七医院吧!”
“外边又打雷又下雨的,而且还是半夜,伸手不见五指,怎么去呀?”
胃里又是一阵绞痛……
“对了!剪报本!剪报本!”我像发现救星似的扑向它,“我记得有一篇介绍食物中毒急救方法的文章,赶紧照办!”
在剪报本的一个小角落里,我发现了那篇救命文章,照它说的,我们每人各取了100毫升左右的食醋,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虽然嘴巴遭了殃,可十多分钟后,头疼和胃疼果然缓解了不少。这时雨也小了,一家人赶紧去了医院,医生说:“幸亏你们的解毒急救很及时,否则就危险了。”我听了暗自高兴:“哼,看你们还说剪报没意思!”果然,我的剪报本立即晋升为家庭头号功臣。我心里喜滋滋的,对剪报的热衷程度又提高了。
有意义的课外生活给我带来的好处远远不止这些,关键时刻,还能帮我救急。
那是一次班会前夕,大家正为诗朗诵的素材发愁,我自然又想到了我的剪报本。回到家,翻开近年来积累的一篇篇或热情洋溢、或含蓄深刻的散文诗,我选了一篇最为满意的《唱给祖国的恋歌》来表达我的爱国之心。班会上,听着同学们声情并茂的朗诵,那份欣慰、那份充实,难以言表。
时间悄然而逝,我的视野随着剪报本页数的增多从狭窄变广阔。我越来越觉得,它是我繁重课务的一副调节剂,让我的生活始终多姿多彩。
虽然剪报多年不算什么成就,但它饱含着我的欢是我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的一个缩影。我想,多年当我再次打开剪报本,那份欢乐仍然属于我。
童年
小时候,杰在乡下,父亲总喜欢和他玩一种跳土墩 每次总是父亲先示范,杰跟着。
可杰总是失败。不是跳不过去,就是跳上土墩子下不来;偶尔过去了,可是因为动作不熟练,总是跌得狗啃屎一样。
每当跳不过去的时候,杰希望父亲扶他一把,可父亲从来不帮。杰只得咬紧牙关,一次一次地跳,终于,他跳过去了,稳稳地站住了,父亲笑笑:“这不行了吗?”然后又把土墩子加高。
后来杰来到了市里念书。
学习压力太大了,杰感觉有点顶不住了,他想放弃,就写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父亲。父亲回信了,信中有这么一句:
“还记得小时候跳土墩子的游戏吗?拿出勇气来吧,没有你跳不过去的东西。”子的游戏。
先在地上垒一堆土,夯实,土墩的高度、大小类似体育课上所跳的鞍马,跳的动作也跟跳鞍马一样,父亲说:“这是勇者的游戏。”
跳的时候,先助跑,然后双手撑着土墩子,用力一撑,双腿跨过土墩子,稳稳地站在地上,很潇洒。
杰再也不提“放弃”二字了。
一年后,杰考上了大学。他说,他永远不会忘记和父亲玩的游戏。
杰就是我的表哥。
肖邦进行曲
凡子喜欢弹钢琴,尤其爱弹巴赫的作品,比如复调作品(二部创意曲)。它没有动人的旋律,但左右手水乳交融的演奏体现出作品深层次的内涵。凡子觉得弹这个作品的时候就像在体味着什么,但她说不出。
凡子有两个好朋友—小美和阿乐。小美一如其名,亭拳玉立,清秀可人。凡子与她是同桌,几乎无话不谈。不是今天讨论数学题,就是昨天闲聊在某个电视剧中看到的美女帅哥。另外的一位好朋友阿乐,天生充满艺术细胞和幽歇细胞,她早已章下钢琴十级证书,凡子感到和她在一起很开心,至少不用顾虑淑女风度,像什么“笑不摇齿”呀.管他呢,抛到爪哇国啦。
凡子有一点点的美丽。
凡子的家是老式的房子,公用的,一梯四户。最靠近铁门的是5室,住着一位残疾人.40多岁,未婚.性格孤僻,凡子暗地里叫她“大怪”,有“大怪”必有“小怪”,可惜“小怪”已搬走,新来的是一家三口,住在8室。6室住的也是一家三口,女儿小名怠葱,念初中。凡子家在7室。
诸君要是有幸被凡子邀去她家,定能免费听一场“哆睐咪流行音乐”钢琴独奏音乐会,那位钢琴大师不是别人,正是“大怪”。演奏曲目一直从“划船曲”到“平安夜”,最多的则是她自弹自唱的已过了时的流行歌曲,曲目日久不换。阿乐有幸饱了耳福,末了,瑞出一句话:“你是不是每天都要听这个……”凡子很无可奈何地苦笑,因为她最头疼的不是这个,而是夜半三更仍毫无收手之意,双休日早晨6点不到又撕开一幢楼的宁静,要知道,这对于像凡子一样的苹萃学子来说是十分残忍的。更何况,这简直是对钢琴这一高雅艺术的裹读!不过这话太露骨,阿乐与凡子都将它咽下喉咙,彼此心照不宣罢了。
“大怪”这人大概唯一的嗜好就是—和邻居吵架。正因如此,她的朋友也愈来愈少了。难以自理的“大怪”请保姆来帮忙。但保姆大队就像走马灯似的换。理由毋需重申—骂走的叹!公用厨房时不时传来她的高八度训斥声,数落保姆头头是道,为啥不亲自动手呢?标准的一个“君子动口不动手!”凡子嘟峨着。
凡子在班里的交友面很小,几乎一直围囿在一个圈子甲.与其他的人只有只字片语的浅交,若不是工作上的事迫不得已,她才不会随便与人搭汕。她就是那种不愿与自己志趣不投的人为伍的女孩,说实在的,的确蛮古怪,或者说蛮古茸的。明知不合时流,却偏不愿因此而改变自已。不过,要真交上了一个朋友,那可是百杆子打不退的热情,就跟阿乐一样。
凡子就是这样,天天照面的邻居,除了对慧慧一家亲热一点外就闭口不理睬任何人。
一天夜里约摸10点左右,楼里的长明灯灭了。整幢楼都陷人一片漆黑之中。凡子恰巧倒完垃圾往回走,她胆小,又怕黑,走楼梯一步三回头,吓丝丝的,就担心冷不防什么无名女尸绊住脚。这时最靠近铁门的5室房门大开,里面亮如白昼,凡子欣喜得不禁加快了脚步—她知道“大怪”不是那种慷慨之人—必须在她关门前上楼。她真不明白“大怪”是否属鼠,她竟然听到了楼梯上的脚步声,唉哟那个心疼啊,哪里舍得别人借她1 xlo一’‘的光呵!慌不得将房门砰地一下撞上。凡子这时真是气得咬牙切齿,心里暗暗对“大怪”一顿臭骂。
凡子哭了。她不是伤心,而是激动、感动,阿乐向她敞开了心扉。阿乐说:“我现在才知道‘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这句话不对。我们现在很敏感,很迷惘,心里有许多感觉棍荡,能体昧但无法表达。”……“我自己认为,自己已经经历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我觉得,人生有许多事是说不清楚的。”阿乐拥有钢琴十级证书,拥有全国十佳少年荣誉,拥有管理班级的经验及超强的组织能力,拥有骄人的口才,拥有过人的性格、才干。而在鲜花与掌声的背后,个中滋味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说着,硬咽了,而凡子早已是泪水盈盈。两人相对默然。
凡子将她此时的感受写在了随笔本上。
俗话说:有得必有失。因为一件芝麻绿豆的小事,凡子对小美说话重了点,小美整整一下午都没跟凡子说一句话,凡子这人又死要面子,不肯低声下气去道歉,两人就这么一直僵着,放学也没一块儿回家。
凡子心情糟透了。她疲倦地上楼,走在那条她已经走了5年的狭小的走道上,迎面又是那股熟悉的气味:菜香伴着狐奥,好不难闻!
吃完晚饭,照例是她洗碗。在冲洗的时候,她正在想着怎么安慰小美不至于使自己大失面子,手不留神一滑,碗就在地上开了花,发出了很响亮的“我碎了”的誓言。
须臾,从6室的房内传出一阵笑声,不怀好愈的,至少凡子这么想,紧接着是慧慧妈对慧慧的一番话。凡子整个人从头凉到脚,她没想到,平日里跟她那么热乎的慧慧妈竟因她失手打碎一只碗而嘲笑她,而且笑得那么不堪人耳。凡子悻悻地洗完碗,进屋,关上了门。
等到凡子将要就寝,出来洗漱时,看到“大怪”的水壶正突突作响,“气冲九天”,她因为上次的“关门事件”耿耿于怀,决心以牙还牙,当作没看见,任那无辜的水壶烧到黑干,后来还是凡子妈关的煤气。
凡子终于和小美言归于好,是小美一次回家迟了,凡子关心她,多打了两个电话,小美终于被感动了。
阿乐问凡子:“你是不是把我们那次谈话写到随笔本上去了?”原来老师在阿乐随笔本上写的话暗示了她,凡子惊喜地瞪大眼睛,此时此刻的快乐真是无与伦比,她第一次体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约而同”、“不谋而合”的美妙。
凡子要搬家了。她以为,她原本是一个那么纯真的黄毛丫头,呆在这个馄浊的地方,耳濡目染了许多坏习气。她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大怪”和她的琴声,离开那些整天不上班无所事事坐在家门口乘风凉东家长西家短好管闲事的小市民。
凡子住进了高层。
她不知道,站在阳台上俯瞰下方与她性格的某一点暗合。
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喜爱那部作品—(二部创意曲),当她再次弹奏的时候,她顿悟了那种她说不出的感觉。
感谢牛仔
喜欢她的洒脱,喜欢她的随意,喜欢她给人带来的那份自信。自然,每当徜徉在琳琅满目的服饰中时,我总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她——牛仔。
喜欢牛仔,是我那颇有点“叛逆”之意的性格所决定的。厌倦了被人束缚、压抑无味的现实生活,却又没有三毛那份逃逸的勇气,于是,我选择了牛仔—至少她能在闲暇时给我一点精神的解脱。
走在校园里,萃萃学子们手捧书本、埋头苦读,而一袭牛仔却总让人感觉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那么一份渴望、一份希冀。也许,在大人们看来,我们只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读书郎”,可是处在这样一个纷繁社会中的校园又怎会甘于寂寞。经济大潮不断冲击着现实生活中的“桃源”,各种各样的压力向我们扑来,使青春年少的我们本该红润的脸庞上少了一分生气,多了一分苍白。今天的校园已不如往日那般清纯了。于是,有人开始反叛,而他们的最终结果也只能是英雄气短、败阵而归。但渴望那份自由的少男少女们是不会甘于寂寞的,他们选择了另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牛仔。春日里,丢开那些恼人的书本、习题,换上一身牛仔,冲出父母的“封锁线”,与仁俩好友一同去大自然放松一下。从路人那羡妒的眼神中我们寻回了那份缘于年青的自豪。不为什么,只为——我们年青!此时,我们才猛然发现,是牛仔让我们找到了那份年青的感觉,让我们真正地意识到了青春的存在,而这却又是一种让人颇感无奈的选择。
我不喜欢那种薄薄的、手感很柔很软的牛仔面料,更不喜欢那种面料制成的与普通裙子没什么两样的牛仔裙,因为那已不是她的本来面目了,正如我们在学校、家庭、社会的多重压力下已逐渐失去了自我一样,显得软弱而不堪一击。我喜欢那些粗糙的、多少带些粗犷豪放之味的牛仔,她们才是真正的牛仔,正如一股从西部吹来的带着尘土与芳草气息的风,原汁原味的,不加修饰,尽显其本色。
也许对于牛仔,我们只能是怀着一份向往一份无奈,真正的那种牛仔式的生活终究是南柯一梦,但我们在这梦中却寻找到了生活的真谛,感受到了青春的赠予,也许我们真的应该感谢这份无奈的选择。
你最喜欢哪一种
“阴天、晴天和雨天,你最喜欢哪一种?”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阴天。”
晴天太过火,让人受不了。太阳光无情地将矛头直指人间,那汹汹的来势又岂是薄薄的云盾可以阻挡得了的?路上的人们只好能避就避,但眼睛还是免不了被那流动的玻璃窗反射来的“暗箭”射伤。
而雨天又太压抑。虽说雨有种浪漫的气质,但这毕竟是优郁型的,弄得人的心情也低调起来。而且这气质也只是小雨才有,要是碰上大雨,搞不好还会得感冒呢!
最好的还是阴天啊!人可以无所顾忌地抬头正视前方。天空那张面庞,晴时太严肃,令人不敢接近;’雨时又太阴沉,令人不想接近;只有阴天是温柔和蔼、平易近人的。
话说到这儿,仔细想一想,其实做人与这天气也是有共通之处的呀。
那类过于骄傲,太爱表现自己的人就像晴天。他们全不顾周围人的感受,无所顾忌地散发着自己的“光和热”。可是,“强光刺人眼”,他们非但未能表现出自己的魅力,反而事与愿违,让人觉得
讨厌了。而且,这样的人,太刻意去追求表面上“光芒四射”的效果,而往往忽视了后备能源的储蓄,到了最后,热源枯竭,就真的再也发不出“光和热”来了。
而那类过于自卑,太收敛自己而显得过分沉闷的人就像是雨天了。他们太小心,太谨慎,缺乏自信,不敢表现自己,甚至怯于与人交往。这样的人,使人失去与之打交道的兴趣,而其本身不能以自信作为前进的动力和精神上的支柱,所以常常也是无所作为的。
只有那种有自信、有内涵,而又不刻意表现自己的人,才是我最钦佩的:这正和我喜欢阴天的原因是一样的:他们最容易让人接受。他们那深厚的学识基础和自信的风度,已经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气质,吸引了别人。而这种魅力是天然而成的,没有经过刻意雕饰,因而绝不会如强光般刺人眼,也不会显得平庸,只会令人感到典雅大方、平易近人。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喜爱吗?
回过头来,若再问开篇的问题,我想大家心中应该各有自己的看法了。
若的确如此,那么最后再问你:“像阴天、像晴天和像雨天的人,你准备当哪一种呢?”
距离中的美好
“距离是一种美”。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这句话,不知是出自哪个文学泰斗之口,但它好像一朵沾着露珠的玫瑰,我心中绽放浪漫的花瓣,感谢转述者的无心插柳,让它在我心底成了荫。
“距离是一种美”。我不知道要林打出这句话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他说他特别喜欢《梁山伯与祝英台》,那种委婉凄惨却又动人的爱情故事激起了他心湖每一波的荡漾。
“他们并不凄惨,当他们变成蝴蝶双宿双飞的时候他们脸上洋溢的是如此幸福的笑容。”恰巧我刚好看过这部漫画,只是作画人皇名月把最后一个镜头刻画得如此美仑美奂,使我不合时宜地打出了这番话。
“不,真正的美丽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分隔两地时那种彼此思念对方的感情,那种幻想对方的神情,那种揣摩对
方思想的牵挂。触摸不到对方的肌肤,感受不到对方的呼吸,这种千辛万苦固然痛不欲生,但它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痛苦中却蕴涵着珍惜的幸福。只可惜这是一场缠绵排侧的时代悲剧。”
“如果让他们生活在网络时代呢?”
“他们不该出生在这个时代,让他们停留在原地吧!距离是一种美,网络的浪漫也是因为这个距离,但他们……”不知什么原因他没有继续下去。
“不适合,对吗?”我完成了他的话。
“对。”
谈话平静地结束了,就像嵌在优郁蓝色帷慢里的月亮偷偷地拨撤着宝石般的星星一样,安安静静地结束了。
认识要林快有一个月了。初中一毕业,我就差点淹死在网络里。人户有几年了,却从没有痛痛快快地接触网络。我发疯似地在网络里像海绵一样吸取一切我想要的。信息、软件、还有朋友。在某个聊天室里,我与要林邂逅了。因为他的匿称里有猫这个字(因为我喜欢猫),所以就和他主动聊了起来。后来我们成为了朋友,通常用E-mail通通思想,有时在聊天室里碰碰面。知道他的真名叫要林,那是我们熟悉之后他告诉我的,当然我也告诉他,还有各自的电话号码,但从不打电话。虽然大家都住在上海,同一个城市。他比我大两岁,署假过后即将面临黑色七月的挑战。依常人的想法,处于这个准备时期的高中生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好好利用这个暑假。他却宁肯在聊天室里呆上一二个小时,看着来来往往的访客们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他说,有的人喜欢在署假里去外面补课,而他不,他觉得暑假就应该有暑假的样子,不应该被外来的东西占有。真才实学是靠内在的动力,而不是外来的压力。看得出,他是个内敛的男生,可以想像他平常言语不多,郁郁寡欢,没有祟拜的偶像,却能为自己内在的精神财富所骄傲。他的知识丰富,足以让他在自我意识中挥属一辈子,不依赖任何人。网络另一端的我虽然无法猜测他的模样,但他的精神却表露无遗地站在我的面前,有模有样,那样清晰地与我对话。我喜欢和知识渊博、思想深刻的人对话,那样让我感觉充实,也同时让我感受到我内心资源的极度缺乏,就像干涸的河床,使我迫不及待地有吸纳百川的冲动与欲望。对于他,我也许是在扮演一个妹妹的角色,一个看着他的滔滔不绝的言辞不感到厌烦的“倾听者”;一个喜欢提出各种希奇古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的发问者;一个有时故弄玄虚装深沉与他为一个问题提出观点反驳他的讨论者。总之,他说我调皮,我说他文静,他说这样的对话他很喜欢,我说我同意,这样我们就成为了朋友。时光在我的每一弹指挥手敲打键盘之伺悄悄溜走,我的生活实在可以说平静得出奇,就和我这平淡无奇的话语一样,没有半点突兀之感。直到那一月朗星稀之夜,那天夜里的星星实在少得有点不正常,仿佛预示着将要发生什么。
“我们见面吧!”没有问候语,没头没脑的开场白。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一点?”我问。
“网络太虚拟了。虽然距离是一种美,但是我无法承受当我面对屏幕,想像对方的痛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网恋,是也好,不是也好,我只想打破这个美,我只想见你。”
星星实在太少了,那可怜的寥寥数颗星星根本掩盖不住月亮皎洁醉人充满魔力的月光,它搞得每一个人都神魂颠倒。都是月亮惹的祸,我中了邪似的竟然答应了。时间为三天后,因为明夭我将随学校参加我初中最后一次夏令营,要两天。
太阳是嫉妒月亮了,一定是的。它把它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我们这些无辜学生的头上、身上。住的房间又脏又乱。殡仪馆一样的套房,厕所异味浓重,剥落的墙纸缝里蚕宝宝一样的青虫旁若无人地扭啊扭的。床单、被褥像几百年没洗一样,真想给它铺上十层塑料纸,电视机自然也没有,我宁愿在网络的美丽中醉生梦死。面对如此恶劣的条件,我倒有点想要林了,宁静的夜,香甜的麦片,还有他的只字片语。对,我要见他!想到能够在两天后见到他,
我的心就极度兴奋膨胀起来,那是我度过这“非人”生活的
唯一动力。
苇颂
多少人喜欢玫瑰
因为玫瑰上的露珠映着缝眼的光辉
我却独恋那芦苇
生长在水边不求人赞美
我愿意做一株芦苇
站在那里任凭风吹
也许是自生自灭
但活着的时候
也能给寂寞的大地带来安慰
我梦想做一株芦苇
没有茉莉馨香不如牡丹富贵
只求自由地呼吸
根在泥中心绪却已高飞
快乐的时候
自摇自摆自己醉
悲哀的时候
芦花就是它的眼泪
或者甘做大自然的点缀
亡了情愿被扔进火堆
从不叹息活着好疲惫
从不恐俱冬日和天黑
因为有追求 有渴望
有括然的梦啊 一生不悔
书给了我新的生命
我非常喜欢书,吃饭时看,睡觉前看;写作业时,写着写着忍不住抽出一本书来也看。此外,我还设计了一个看书的方式:清醒一下头脑,再看书。为此,我挨过妈妈的冤牛f打,挨过爸爸的冤枉骂;院中人们也送我一个“雅号”——第一流“书呆子”。可是,我老改不了自己的怪脾气。
书,像源源不断的小溪流入我的心田,是书,使我懂得了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是书指导我怎样学习,怎样生活,怎样做人……
我通过看书,认识了许多中外文坛的巨星:莎士比亚、高尔基、狄更斯、曹雪芹、吴承恩……读《红楼梦),我为宝、黛俩贵族青年的爱情悲剧而潜然泪下;读《套中人》,我对黑暗不见光明的沙皇制度感到愤怒,对主人翁的麻木不仁感到厌恶;读《威尼斯商人》,我就痛恨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犹太奸商夏洛克……连我自己也奇怪,每当看一本书,我总是溶化在书的小世界里,当主人公胜利时,我总是大发欢呼之声;当主人公失败时,我总是大声地叹息。每当读完一本书,我都认真分析、推敲,并想:这本书讲了什么呢?
总之,是书给了我新的生命;是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是书使我不断成长!
大家为什么都喜欢他
我觉得,一个小孩,当别人正式邀请他参加晚会的时候,就应该说他是大人了。
有一次爸爸工作的医院举行节日联欢会。爸爸第一次邀请我也去参加,我同意了,并觉得我好象一下子变成了大人。
临走时,妈妈和奶奶再三瞩咐我到医院后别说傻话,要记住我是十二岁的孩子了,并且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啦,等等。其实,即使我想忘掉这些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从我刚刚踏进医院的大门开始,爸爸的同事们差不多每一个人见面后的第一句话就是:
“嗽,你上几年级了?”
“六年级。”我回答。
什么?六年级?嘿,你真行呀!他们用惊叹的口气对爸爸说:“真没想到,你儿子长这么大不!长得真象你,简直象极啦里!”
可我也经常听到不少人对妈妈说我长得又象她。因此,我心里有点纳FQ:我到底是象爸爸呢?还是象妈妈?我妈妈是很漂亮的。要说我爸爸么,有一次我曾好奇地问过奶奶,她对我说。“他呀,当然算不上特别漂亮……”
“算不上就甭算哆!”我说,“反正大家喜欢他。”
虽然离过节还有三天,但整个城市已披上了节日的盛装。送我回家的不是别人,正是爸爸过去的病人安德留沙。看到眼前这五光十色的迷人夜景,他兴奋极了。要知道,几个月前,他儿乎完全绝望了,似乎没希望见到眼前的-切了。可现在他什么都有了,什么也能千了,你想他能不激动吗了 不知不觉我们来到了家门口,安德留沙也忍不住说出了大家都爱说的话:“你象你爸爸,老实说,确实象!”
安德留沙的话象是对我的奖励。可我反复想了想:要说我象我爸爸么,大概也只能是外表上,而要真正成为象爸爸那样大家都喜欢的人,我还差千里。因为要想使别人变得很幸福,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绿色的梦想
你喜欢踢足球吗?你爱看足球比赛吗?我可是个十足的球迷。我追球星,因为我知道贝利、马拉多纳、罗纳尔多、杨晨、孙雯。
每当看到绿绿的草地,就自然会想到绿茵场,也就会想起我们的男足与女足。
先看我们的国脚,那一个个男足队员,他们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可脚下的足球就是不听使唤,不肯越雷池一步,连冲出国门都那么难。
再看看我们女足的表现,她们没有高额的收入,没有洋教练,可照样把那个“圆家伙”踢得团团转,踢出国门,踢出亚洲,奥运赛场上比比看。银牌上写满的是光荣,银牌后的草地上留下的是汗水。
人们常说,绿色永远充满生机,永远富有活力。只要我们的运动员坚持不懈,奋力拼搏,相信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那天指日可待。勃勃的生机,绿色的风采将永远属于中国足球。
我喜欢足球,因为这是我绿色的希望,绿色的梦想!
总评:小作者由“绿”想到了中国的足球,把一个小球迷对足球的热爱,对国家队的“点评”,毫不犹像地写了出来。想像自然、合理,文笔流杨。文章的构思比较巧妙,可见小作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尤其是结尾抒发感情真切、感人,一个感叹号起了很大的震撼作用。这篇清新之作具有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