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城管打死瓜农”一事引起网友们热烈的议论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7月17号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事情并没有因邓先生的死去而告一段落,18日凌晨,当地出动200余警察手持警棍、盾牌等武器在“抢尸”过程中与家属、群众发生冲突,导致20余名家属、群众受伤……
得知这个消息,我在难过的同时又愤怒,丝毫没有一点讶异。因为近几年来“城管打死小贩”或“打伤小贩致其重伤住院”等事件频繁出现在大众面前,说句不好听的,甚至可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我们对城管的失望了一次又一次,到最后完全可以说了不对城管抱有一丝希望了。试问:你们城管的工资都是我们这些纳税人辛辛苦苦赚钱纳的税,你们就是这样来回报我们的?我们纳税人的心拔凉拔凉的。
我不知道‘城管’的职责到底是什么,于是我百度了一下‘城管’,《百度百科》给我的解释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不知道是我的理解能力出了问题还是我脑子不好使,‘城管’的职责有说包括打小贩么?为什么‘城管’可以打小贩?没错,小贩是“无证经营”,请问我国哪条法律上规定“无证经营”处于死刑?小贩没偷没抢,靠自己的劳动来赚钱,只是缺乏法律知识。试想:小贩大多数是农民,没读多少书,不太了解法律,他们只是没有按照程序办理经营许可证,罪不致死吧?‘城管’只需对其进行解释、劝告其配合等,没必要动用武力吧?
最后,我想给政府提几个建议:
1、是否应该给‘城管’们进行个培训,让他们时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能不是“打小贩”?
2、是否订制一些可以约束‘城管’的法律?
3、是否在招收‘城管’的时候把‘城管’的个人素质、素养纳入考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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