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寓意法

2024-04-13 16:19:50 文题网 阅读:

    状物类散文常把比较抽象的思想情感、深刻的生活哲理寄寓于特定的具体的物象描写中,即“托义于物”,故称为“寓意法”。 走进社会,步入自然,我们会惊奇地发现一事一景一物,常常体现着人的情结,常常饱含着人生哲理。

    一辆纺车,一抹春色,一片茶,-乱清泉,一只蟋蟀,一只麻雀……往往凝聚着人类理念的评判,往往闪现着历史与现实的交迭。寓意类状物散文,就是要于平凡细小的事物中,昭示着人类或时代的足音, 范哗指出:“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狱中与诸拐侄书》)这里的“意’浪p文章的灵魂,散文的眼,它处于统帅的地位。但这个“意”并非直白式地表露出来的,它贵在一个“托”。

    写好此类文章,首先要选好所“托”之“物”,此物应是作者最熟悉的,曾引发过作者的思想情感和认识水平飞跃变化的;其次,要捕捉实物与情、理之间的交叉点、碰撞点、结合点,切忌牵强附会,生拉硬攀,即确定两者之间的相同、相似、相通、相关的内容;还应处理好状物与寓意之间的结构关系,“物” 为“形”,“意”为“神”,形散而“神”聚,形繁而“意”精,其“意”或深蕴于“形”之中,或升华于状“形”之末。写此类文章,峻青的《雄关践》、茅盾的《食杨礼赞》等可以作为成功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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