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是为了表现人。
世间哪有事不需人去做?又有哪个人不做事?我们说记事写人,就是通过几件事来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质:或善或恶,或真或假,或美或丑。
记事写人的目的在于表现人的精神面貌。
选择典型材料,运用适当构文章法,通过“记事”来“写人”。一般有三种情形:
第一,用一件事,写一个人,表达一个中心。
用一件事写人,要求事情比较完整,有起因,经过和结果;还要求事情比较典型,能展示人物的思想品质,能体现文章的主题思想。
第二,用几件事写一个人的一种品质。
用几件事写一个人表达一个中心相对地说就复杂了些。要摆好几个关系:其一,要摆好几件不同的事与中心的关系,就是说这几件事只能表达同一个中心。其二,事与事之间要有一条线索,使它们连缀起来。其三,要从众多事件中选择最有代表性,最能表现中心思想的那些典型材料。
第三,用几件事写一个人的多种品质。
无论哪种情况,从谋篇布局的章法上讲,记事写人往往采用以时间为序或以事件发生、发展为序的顺叙、倒叙、插叙等构文方法。“概叙~细叙型”、“合叙—分叙型仲等章法亦属多见。
这三种情形明确之后,对如何设计记事写人记叙文的构体章法也就较便于量体裁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