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对读书的兴趣不大,但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却让我体会到读书带来的快乐。
记得那是在三年级暑假,我独自一人呆在家中,无聊的时候,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本来想随便看两眼再放回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小说开头的悬念吸引住了,福尔摩斯根据犯罪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推断罪犯的身高、面部特征、使用工具等细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你可别小看一个脚印、一滴血迹它们很有可能成为侦破案件的突破口。我也学着福尔摩斯的样子仔细从字里行间推测犯罪动机,以便从众多嫌疑犯中确定罪犯。寻找罪犯的过程可有意思了,也许你刚刚假定一个罪犯,但随着证据的不断出现,你又不得不否定他,然后再开始新一轮的假定,直到确定最可疑的人。每当我的判断和福尔摩斯一致时,我就会欢呼雀跃;相反,我就会再思考一遍整个过程,找出遗漏,以免下次再犯错误。读书时,我还发现这种侦破小说吸引人的主要原因,就是一开始就设立一个悬案,然后像剥茧一样一层层剥开,让读者欲罢不能。我想要是我把这种方法用到写作上,一定会让我的文章更加吸引人,以后有机会我要试试看。
我就是这样慢慢体会到读书像与一个朋友聊天,为什么呢?当你读书非常专注的时候,你总会把文中的“我”想成你自己。如果你看的是一本旅游书,你就会通过作者的描述见识到大好河山的壮丽;如果你看的是一本故事书,你就会随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或喜或悲;如果你看的是一本侦探小说,就会以为自己是位与罪犯斗智斗勇的侦探……
现在我还不能从每本书中都读到快乐,这也许和我读书少密不可分。因此,同学们,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去体验读书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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