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从明代中叶以后,已广泛流传三百余年,它的故事和人物,在我国可称得起家喻户晓,但《西游记》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在学术界至今仍然众说纷纭。我以为,任何文学作品(包括神话或神魔故事在内),不管采取了怎样曲折的形式,它总有着一定社会现实的内涵,也不管它有着多么复杂的表象,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同样是不可更改的。
在这里,我想仅从《西游记》与社会现实的关系谈点粗浅的看法,并回答一些同志的批评意见。
《西游记》是一本什么性质的小说?现在大致有两种说法。一般的是称之为“神话小说”。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则把它列在“神魔小说”一类。而对于“神魔小说”,他又是这样下定义的:
奉道流羽客之隆重,极于宋宣和时,元虽归佛,亦甚崇道,其幻惑故遍行于人间,……而影响且及于文章。且历来三教之争,都无解决,互相容受,乃曰“同源”,所谓义利邪正善恶非真妄诸端,皆混而又祈之,统于二元。虽无专名,谓之神魔,盖可赅括矣。其在小说,则明初之《平妖传》已开其先,而继起之作尤伙。凡所教叙,又非宋以来道士造作之谈,但为人民闻巷间意,……然其力之及于人心者甚大。又或有文人起而结集润色之,则亦为鸿篇巨制之胚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