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把搞文学创作的人尊称为“作家”。其实,咱自己完全有可能当个地地道道的“小作家”!你去浏览一下阅览室里那些纷繁多彩的儿童报刊,去细读一下自己学校、自己班级选辑的那些以《小星星》、《绿草地》等为题名的作文汇编,你一定会惊讶地发现,其中不少出于同龄人笔下的寓言、童话、故事、儿童诗,竟会令你痴迷、爱不释手!
别奇怪,道理挺简单:模仿,是儿童学语言的规律,“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咱读了不止“三百”的儿童文学作品,当然也“不会写作也会学”了;而创造,又是儿童思维的天性,咱想像的翅膀怎耐得住只在窝边扑腾?谁都愿成为一只不怕嗤笑、不怕失败的展翅雏鹰!这模仿与创造的结合,可是咱学写创作类作品的基石呀!更何况,咱经过扎扎实实的常规作文训练,在运用语言文字上有了些小小的“本钱”,完全可以在“创新精神”、“素质教育”、“主动学习”的旗帜下,给自己的写作活动多搭几个舞台了。—这“创作”,可够让人纵情、够让人向往的!
有人问,写“创作类”的作品跟写“记实类”的作品有什么区别?恐怕,最主要的一点在这“创”字上。记实的文章要求写真实的生活,来不得半点虚假;而搞创作,只要符合生活的真实就行了,情节、人物、环境,都可以任你创造,说白一点,就是写个你编出来的故事,塑造个你想像中的人物,只要别人读了以后会说“嗯,真可能会有那么回事儿”就行。
也有人问:写“创作类”的作品跟写“虚拟类”的作品有什么不同?尽管两者都不以记真人真事为要求,但“虚拟类”仍以你自已作主人公,虚拟了角色、时间、空间、事件、环境,用第一人称展开记叙和描写;而搞创作,你就完全可以隐蔽在幕后作编导,只让你设计一的人物充当演员在台上活动。而且,在体裁.上、篇幅上有了更大的自由,比如儿童诗,是韵文;寓言,几十字也成篇。
再一个问题就是:学写“创作类”的作品,难么?
先说:当然难。你想,要凭自己的想像去“无中生有”地“编”出一篇别人爱读的作品来,没真本实力行么!不然,天下那些识几个字的人不都戴上“作家”的桂冠了?更何况,咱才读了那么几年小学,才在人生的万里征途中跨出了最初的几步!再说:也不难。刚才咱不是从学语言的规律、思维的规律、我们已有的写作基础等几方面作了番说明么?只要你树信心、敢尝试.你完全可以通过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尝到甜头,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