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就是指一些作品不写人的活动,却连篇累犊地写对话”,无休止地 写“辩论”,而这种对话和辩论的“声,,又不是特定人物的“声”,而是千篇一律口号式的普通道理 。作者生怕读者不明白对话和辩论的主旨,甚至把报上的“论文”也不惜篇幅地搬进对话中去。有些人 把这种小说讥为.辩论小说,,我看不无道理。
写故事和写人物,本来是没有什么矛盾的。故事情节是为了表现人物,人物的实践活动,就是情节 和故事。特定人物的性格冲突,引起故事的产生和发展。因而由人物行动构成的故事情节,应该是人物 性格的体现。不难设想,《红楼梦》中的薛宝钗怎会有多愁善感的表现?在她的生活中,怎会有“葬花 分的悲剧情节?反之,林黛玉也绝不会趋炎附势,更不会对宝玉有学会“仕途经济”之嘱。所以,人物 和故事应该互相关联,互为作用,不可分割。故事写好了,人物应该更深化,人物写好了,故事应该更 动人。
一些作品之所以“见事不见人”,有种种原因:有的认为写小说就是编故事,不注意写人,有的对 所写的人本未就不熟悉,对他们的经历、思想、性格、气质,一无所知,下笔时只好以共性代替了个性 。更重要的是,“四人帮”在文坛实行专制主义以来,拚命贩卖“主题先行,论,对青年作者的毒害很 深,因而往往从概念出发先定主题,后拼情节,先编故事,后凑人物,完全破坏了从生活出发的创作规 律。这样又怎能全力倾注去写人?实际上把写人的首要课题,抛到九臂云外去了。 当然,除了思想 、生活因素之外,在写作技巧上,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有的作者本来是有生活的,脑子里的人物栩栩 如生,但写出来的作品总是“见事不见人”。这是由于他们下笔时,总是疲于应付故事的发生经过和结 局,忙于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至于人物在矛盾中的思想、感情、心理状态,和处理矛盾所产生的行动 ,却被忽略了,更不用说精心选择一些细节,象画工笔画那样精雕细描,把人物的神态、情怀、风貌勾 画出来。这样写出来的作品,难免只是一个故事的梗概,或象流水账一样,只记下了事件发展的过程。 结果,“事”是写得详细了,而“人”呢,却是苍白无力的,或者是影子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