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亲身见过、做过或遭受过。记叙经历,即记叙自己亲自见过、做过或亲身遭受过的事。
经历和见闻不同。见闻强调目睹耳闻,而作者较少“介入”:经历则强调作者的“介入”。见闻的作者是事情或事件的“旁观者”,观察者;经历的作者是事情或事件的当事人,而且往往是主要角色。因而见闻表现的是别人的言行、活动、遭遇等,而经历表现的则是作者自我的行为、遭遇。
经历与活动也不同,活动多指群体行动,经历更具个体色彩;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甚至有组织的行为。经历包含了各种想到和想不到的遭遇。写活动强调场面的描述,写经历强调书情的进程。许多集体活动,对个人来说就可能构成一种经历;许多个人经历中又可能包含了参加这样那样的活动。所以二者又无截然界限。
写经历特别要交代清楚时间、地点、事情诸要素;要根据经历中事情的轻重主次,安排好行文的详略;还要根据经历的特点,如惊险紧张的,还是愉快惬意的,把握好行文的快慢节奏;最后,要写出经历的曲折性、戏剧性甚至惊险性,以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力避行文的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