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真实性,首先取决于人物性格的真实性,取决于人物性格描写的具体性和生动性。所谓具体性和生动性,主要表现在人物的个性及个别事件上面。如果人物不是写得极其具体、生动,不能把人物个性描绘出来,只留下集团的特征,只剩下阶级的共性,这样的人物顶多只够得上称为是类型的人物,绝不可能称为艺术形象。这样的人物肯定活不起来,他不仅没有脉搏,没有呼吸,没有自己的意志和感情,而且也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行动和能力。他之所以有时还能说话和行动,只是由于作家还操纵着他的喉舌和牵动着他行动的线索。与其说这是人物,不如说是作者的木偶更恰当些。只有那些有生命的、按照自己思想去说话的,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行动的,按照自己感情去喜怒哀乐的人物,才可能是打动心弦的艺术形象,他的遭遇和他的命运,才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和共鸣。
不写出个性,就没法把人物写活,人物不写活,就会直接损害作品的真实性。
关键还是如何描绘人物的个性问题,是来自概念,还是来自生活?是把表面的脾气、爱好、习惯等当作共性”的外壳或“生动”的装饰呢?还是直接来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感受和印象? 关键还是如何描绘人物的个性间题,是来自概念,还是
如果性格是来自个别,然后作者根据许多个别,经过集中概括,经过浓缩、凝聚,创造成个性鲜明的有呼吸、有脉搏、有生命的艺术形象,那末,这样的形象必然带着人物中间应有的“人味”—带着其所固有的脾气、爱好、习惯等等,而且在这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背后,还渗透着集团的共同特征和一定时代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