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生性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1:33:46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00字》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一百四十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作案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身高六英尺,长的精瘦,目光锐利,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不管案子多复杂、处境多危险,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我很佩服他,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当然,也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他的故事离奇,而且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着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只有冷静和理智的思考问题去大胆的推测问题,去勇敢的面对问题,问题才能得到解答!
《《骑鹅旅行记》梗概750字》
尼尔斯是一个不爱读书,生性顽皮,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而他的父母却恰恰相反,他们朴实、善良、勤劳。
尼尔斯经常欺负农场里的小动物,动物们无能为力,敢怒不敢言,只能任他摆弄。有一次,尼尔斯发现一个小精灵,就想着怎么捉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了。先前被他欺负的动物得知这种情况后,都来嘲笑他。一天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呼喊着农场的大白鹅:“莫顿,快跟我们一起走吧。”这只大白鹅准备飞走,尼尔斯就上前阻止,死死地抱着鹅的脖子,可他太小了,最后反而被鹅带上了天,开始他奇妙的骑鹅旅行。
在途中,大雁首领“阿卡”发现了尼尔斯,大雁群十分惊慌,要将他扔进湖中。幸亏得到大白鹅“莫顿”求情才得以保住一命。在夜晚,一只狐狸“斯密尔”来偷袭雁群,正当他靠近一只母雁时,尼尔斯及时发现通知了伙伴们,才得以脱险。他们一起从强盗的手里救出松鼠西尔来的妻子;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脱险;杀死残暴的乌鸦首领……
“阿卡”终于彻底相信了尼尔斯,还答应等他们过了冬,一定会送他回来的。尼尔斯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听到了许多传奇故事,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他从未想过外面的世界是这么大,景色是这么美,也从未想到大雁们是这么的友善。旅行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就如同唐僧取经一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在尼尔斯遇到困难时,同伴们没有抛弃他,而是同心协力帮助他战胜困难。在同伴们遇到危险时,尼尔斯也是奋不顾身地伸出援手。
渐渐地,他从开始的顽皮、不爱读书、喜欢欺负小动物的男孩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勤劳、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的男孩。他开始想念自己的爸爸妈妈,想爸爸妈妈现在是否很担心自己?又是否能接受自己变得比拇指还小呢?
因为尼尔斯做了很多的善事,小精灵把他变回了正常的人。他开心地和爸爸妈妈待在一起,他也不再搞恶作剧了。
《水花激荡》
炽热的夏天,没有一个生性活泼的孩子抵挡得住玩水的诱惑。
头顶烈日,沐浴阳光,我眯着眼睛看着天上散发着强光的太阳,觉着浮躁。好不容易放暑假了,还不给个凉快的天气!不爽着,信步走向空调房。
“丫头,过来下。”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隐约听见老爸的呼声,放下手机,我不解地瞥向他。
“这个暑假你想去哪玩?”正是我期盼已久的问题。
“游泳!”我眨巴着眼睛,不假思索地答道, “夏天那么热,不去游泳怎么行?”
老爸点点头,似是预料之中的答案,不到几天,我们一家便收拾了东西,来到虎英水上乐园。绿树成荫、凉风习习,我站在更衣室门口等待。眼看着人都陆续出来了,我激动地拉起老爸的手,指着远处黄蓝相间的大喇叭滑梯,没有任何犹豫:“我们去玩大喇叭!”老爸爽快同意,带着我去排队。
一番漫长的等待,我和老爸以及一对情侣,站在滑梯口。“脚放中间,抓紧扶手。”听工作人员的指挥,我兴奋地坐进大泳圈里,看着自己离极速流着的水流愈发靠近,心中是止不住的期待。大泳圈被推下,我们滑下高达几十米的滑梯。
起初四周是黑暗的,见不到一束光,耳边只有流水声。慢悠悠地晃了一会后,前方逐渐出现光芒。我紧张地抓住扶手,头发被飞溅的水花打湿,垂在耳后,泳圈以一个极大的弧度滑向整个滑梯的制高点,晃得极高,像是要将人甩飞。我紧抿着嘴唇,不想尖叫出声,怕被嘲笑。有些害怕地闭紧眼睛,又好奇地睁开。
看着随行的那对情侣,他们拘束的笑容不禁放开。强烈的失重感充斥着脑海,整个人死死地贴在泳圈上,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惯性甩飞。泳圈又滑向另一个制高点,不同的是幅度小了,心中的害怕也减轻了不少,余下更多的是刺激。大泳圈晃了许久,最终滑向那个顶上有水流的地方。
“噗——”泳圈落进池中,溅起一滩水花,把脸上搞得全是池水。抹干净眼睛,在周围人期待的眼神中,我翻下泳圈,跟着老爸离开了这个项目。
……
请恕我学疏识浅,无法用笔墨描绘出那刺激的画面。
《轮椅老伴》
一年一度的街头义务写春联活动又开始了。生性内向的我不喜欢抛头露面,故内心极不乐意。冬日的阳光洒进了铺展开的红布,似乎有些刺眼;城市的喧闹声里掺杂着墨水之味,多人的"袭击″让我呼吸不了空气。
一幅写完,刚想透口气,突然两个陌生的黑影又在我眼前晃动。“小姑娘,能帮我们写幅春联吗?”抬头一看,男的黑框眼镜旁的皱纹布满了整个脸,一看就是个文艺工作者。坐在轮椅上的老奶奶,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双下巴几乎“占领″了半张脸,用以前的话说就是“有福相”。尽管妻子坐在轮椅上,他们还十指相扣。我习惯地点了点头,立马拿起笔开始写。随着一声"慢着!",我吓了一跳,老爷爷神神秘秘地拿起笔,狂草地写了八个字“二人世界,颐养天年。”我看了,差点把口水喷出来。这人想干什么?还“二人世界”?都这么老了,还想变成年轻人,秀恩爱!算了算了,马上校长又要说我,还是帮他们写吧!我迅速地写完了,自豪地把这幅作品上交上去。老夫妻相互望了望对方,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后来,我把这事当笑话告诉了好朋友,她竟哭了起来。"笨小童,人家这是用年轻人的语言来表达对对方的爱。”这时我才明白了老爷爷的良苦用心,幸亏当时没有拒绝!当我再次想起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奶奶,那个很文艺的老爷爷,不禁嘴角上扬。
老师点评:内向的女孩心思细腻,观察力更是了不得。文章透过老夫妻的外貌、动作、神态的描写将自己心情变化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终于战胜了胆怯》
我生性胆小,怕生,怕黑,从来不敢去挑战别人敢做的事情。
乡下奶奶家的老房子里有个很大的阁楼,用来堆放废旧杂物,平时基本上没人去。在我印象中,许多鬼片都是在这种阁楼里上演的!对我而言,阁楼就是阴森恐怖的象征。
十岁那年,我和一群比我大的熊孩子在老房子附近玩过家家。玩腻了,不知谁提议:不如我们上阁楼玩捉迷藏吧。我一听,忍不住打了几个寒颤。那些熊孩子很快搬来一架梯子,“嗖嗖嗖”地就爬上去了。我却像被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领头的那个孩子催促我说:“快呀!怎么还不上去啊?怕啦?唷!还真是胆小鬼啊!”“才……才不是!”我涨红了脸,手心慢慢渗出了汗。我是进退两难,我害怕躲在阁楼里的鬼,更害怕现在就在我身边的几个“鬼”。
我的心跳加快,我想着,或许阁楼里什么都没有呢!我慢慢地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抓牢在梯子上。可是,这时候我已经感受到手脚发软,发酸。我愚蠢的大脑给我发出了“危险”的信号。我立马把手缩了回来。那几个熊孩子的“头儿”一脸无趣的样子,带来一丝嘲笑地语气说:“呵!散了吧散了吧!我们胆小鬼吕大小姐怎么可能上去呢?是吧!”“是啊是啊!”其他人都不怀好意地附和着。
我捏了捏手心,什么也没想,我用最快的速度爬到了上面。可是我明白,我还是很害怕。我装作很镇定地说:“看吧……我一点也不胆小!我……我才不是胆小鬼!”我也能清楚地听见我声音在颤抖。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这帮熊孩子“砰”地关上了阁楼的门,下了阁楼。我从门缝一瞧,要命!他们已经卸下了梯子,扬长而去了,只留下一串幸灾乐祸的大笑声。我内心“咯噔”了一下:完啦完啦!我要被鬼抓去啦!。
我头脑一片空白,只听得见自己沉重的喘息声。出于本能,我爬到了有光亮的地方,这确实能让我舒服点。我尽量的自我安慰:他们只是开个玩笑,肯定一会就会来找我,放我出去了。
阁楼里,阳光透过了沾满灰尘的窗户撒到了黑暗的阁楼的地板上。灰尘在阁楼里显得格外明显,悠悠地在天空中飞舞着。地板中传出枯木腐烂的味道,不知为什么,这种气味让我平静了很多。
可吝啬的老天爷很快收回了仅有的一米阳光,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阁楼里黑黢黢的,静悄悄的,似乎能听到天花板上传来弹珠跳跃的声音。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气温的确下降了,我感觉瑟瑟发抖怕了,眼前不断地浮现出电影恐怖情节中妖魔鬼怪的身影。“啊……救命啊!救命啊!……”我忍不住大声尖叫,可除了自己的回音,剩下的还是一片死寂。我脑子里几乎都是一片嗡嗡的声音,我感觉有什么冰凉的东西在脸上滑下。用手一摸,原来是两滴灼人的眼泪。
不知过了多久,周围还是一片死寂。那帮熊孩子多半把我遗忘了。爷爷奶奶呢?他们是不是也把我忘了?我竖着耳朵,隐隐约约似乎能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大叫“我在这儿!”可无边的黑夜就像野兽一样,一下就把我的声音吞噬了。
我开始在阁楼里瞎摸索着,想找到能撬开阁楼门的东西。巧的是,我找到了一个似乎是音乐盒的东西,我扭动了发条。空灵的音乐声顿时响了起来,这让我一下平静了许多。我又摸摸索索地爬到沙发上,柔软的触感与空灵的音乐碰撞在一起,让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我仿佛来到了一片森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我身上,我躺在落叶上享受着这让人心旷神怡的旋律,似乎这音乐能阻挡任何妖魔鬼怪……
半夜,大人们在阁楼上找到了已经熟睡的我。出乎他们意料,我并没有被吓傻,反而还爱上了这个阁楼,爱上了这种在宁静阴暗的环境下享受音乐的感觉。
这以后,每当我感到胆怯的时候,就会想到这段特别的经历。我提醒自己:不要想得那么可怕!勇敢去尝试,说不定你会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
指导老师点评:这是一篇引人入胜的佳作!这是自己一段独特的经历,也是逐渐成长的一段心路历程。本文最突出的优点是生动细腻的心理描写,既有直接的心理描写,也有通过动作神态来写心理的,还有通过环境描写来烘托心理的。文章详略得当,张弛有度。语言流畅生动活泼!
《再见,敏感小姐》
我生性敏感,这点没人否认,大家都叫我敏感小姐”。
敏感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在地铁上,如果有人多看了我一眼,我就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得体的地方—可能是脸上有脏东西,可能是衣服穿错了——总之会想很多。
可是,后来才发现—“你敏感得歇斯底里,别人却毫不在意”。这是《读者》上的一篇同题文章,写了作者小时候上台演讲,因为紧张而忘词,在台上傻站了三分钟,最后无奈被请下台的事情。他以为大家都会记得他的笨拙其实后来才知道,他要不提,大家都把这件事忘了。读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
这和现在的我多么相像啊。
之前学校举办活动,让我指挥合唱,但我抢拍了,还不应该唱的时候,我就指挥起来了。下台后,我特别害怕碰上别人的眼神,怕大家嘲笑我。我偷偷地问一位好朋友:“我刚才在台上是不是特别可笑?”“啊?你说什么?你刚才怎么了?”
一切太平,所谓的波澜都是自己太过在意。
因为敏感,所以会因为别人微皱眉头而自责;因为敏感,所以会因为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而怀疑自我。
太敏感,或许是因为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或许是因为太不自信。我以前在一个陌生的圈子里选择沉默,不是因为我生性腼腆,而是怕他们觉得我没资格和他们做朋友,怕被拒绝,也怕自己在他们面前出丑……这样的感觉一直伴随着我,直到看见这篇文章。作者的故事带给我很强的冲击力。“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明白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99%的事情,对于别人而言都毫无意义。”
于是,我尝试着改变,虽然我知道忽略他人对我的看法是一个困难且漫长的过程。但我已经决定,做真正的自己。
我尝试一点点和原来的那个我作斗争。我在市里上英语兴趣课,以前每次进教室时,我都特别不自在,我觉得自己是郊区来的,别人会轻视我,所以总是低着头走进去。但实际上,当我强迫自己抬起沉重的头大胆地环视四周时,发现根本没有人在意我。原来一直是我自己看轻自己,是自己给自己套了个“金箍”。
现在的我几乎完全摆脱了敏感的困扰,至少我现在走在路上可以目不斜视,不用再看陌生人的目光,不用再在意与我毫无关系的人的看法。
我开始仰起头,大步向前。一段时间过后,这种自信就真正属于自己了
“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影响,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想我快做到了。
《在失败中站起》
蔡卫兵,生性好强。当他得知自己获奖时,并不特别激动,因为他自信能取得成功。然而,成功是挫折和失败的结晶,前进路上决不一帆风顺。 人们不会忘记,小蔡在一次数学考试中不及格,当时他哭了,然而他没有灰心,而是重新铺开被揉成一团的试卷从头做起。 前年,县教育局决定举办一次数学竞赛,消息传来,蔡卫兵跃跃欲试,坐立不安,他壮着胆向老师请求:“老师,我…… 我想参加比赛。”
然而,老师以他基础不扎实为由,委婉地回绝了他。这下,一个自信的青年开始怀疑自己了,他在走廊里徘徊,“是前进,还是退缩?”这时他感到有一只温暖的手搭在自己的肩上,他转过身一看,原来是好友费新礴。小费用深情的目光看着走廊橱窗里的那张表现女排拚搏精神的宣传画,说: “别难过,我也曾经失败过,但失败算得了什么,女排不也有过失败吗?可是他们失败了会爬起来,再失败再爬起。”
小费的话使他眼前闪出一道灿烂的光芒,他没说一句话,只是紧紧地握了一下朋友的手,然后一起向教室走去。 就这样,蔡卫兵学会了在数学的海洋游泳。一个堡垒被玫下,新的堡垒又在面前筑起,春去冬来,他终于胜利了,但他说:“这是我刚刚起步,我还在这条起跑线上。” 是的,在这条道路上跌倒过的何止他们两人呢?翠牛一般的刘永辉也曾失败过,但他的身上却蕴藏着一股多么坚强的毅力啊! “崎岖的山路,只能被攻关的勇士踏平。”为了中华的崛起,他们和千百万人一样忘我地奋斗!奋斗二
《“我”不见了》
有个笑话,说的是占时候有个生性愚笨的差役,押解一个犯罪的和尚去上司衙门。他的妻子怕他忘记了随身所带的东西,误了公事,就帮1也编成了“包裹、雨伞、枷,文书、和尚、我”两句顺口溜,叫他熟记在心。于是差役一路走,一路背一被押解的和尚知道他是个傻瓜,晚上把他灌醉后,就将他的头发剃光,把枷套在他的颈上,自己逃走了。差役醉后,就背诵着顺I= I溜,照例清点东西,他边念边摸,念到“和尚”,他四顾不见,大惊失色,拼命去搔头皮,一摸到自己的光头,不觉转忧为喜,自言自语地说:“还好,和尚还在,只是‘我’不见了。”
读了这个笑话,一笑之余,我不禁想起,有些同学写作文,也常常会有“我”不见了的情况发生。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写“我”的所见所闻,开头往往从“我”写起,但记叙到后来,“我”却不见了。如有一篇作文,开头写“我”和奶奴血戈妹家作客,中问写了农妹家的人和事,到结尾不再写到“我”,“我”已经在作文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别人读了感到很奇怪。
还有一种“我”不见了 ,有的同学很弃欢写别人的心理活动,却不管“我”在哪里。如一位同学写道:“小支很大方地把皮球给了我,她想起了滋师讲的话,她还bf tu.起了……”。共实, “我”怎么知道小工心Lfla_的想法呢了只能是小支告诉“找,’,或是“我”根据什么猜到了。不写“我”,光写小支怎么恕 9别人读了,还真不知道“我”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所以,我们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写的内容一定要是“我”是“我”能感觉到的, 应该贯穿作文的始终,不要犯“我”不见了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