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英语流行开来的时候,许多欧洲人纷纷开始学习。目的很明确:读英语小说原文。一方面,这是一种审美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也是社会阶层的划分依据:从此,身边的人分为两种,即能读英语小说原著的,和不能用英语阅读小说的人。在这样的目的驱使下,可想而知学习效率会如何之高。
最近在学习英国文学史,下载了海量的英美小说和诗歌。可以这么说,不读小说,不知英文的精妙,不读诗歌,不知英文的优雅与靓丽。
当下国人学习英语的目标,个人认为,不是纯粹的审美层面的。或是为了高考、大学英语四六级之类的等级考试,或是为了留学考试。真正静下心来,读一首英文诗歌,或许你会爱上英文的。
可以说,我的英语学习是为“雪耻”,小学的时候英语考试睁眼瞎,题都读不懂。到了初中,凭借优秀的语文和数学成绩,进入了英语实验班——是的,有一些滑稽。于是,在老师的悉心、严格的教学下,在我的努力下,英语终于按部就班地提高起来。中考英语以146分位居年级第一,进入了理想的直升班。
现在回想起来,简单的动机,为我打下了坚实的英语基础。当时,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周的英语考试,可以读到新鲜热辣的时文。
不过,与那些英语原版世界名著相比,英语说明文就显得黯然失色了。当然,那些来自于《时代》周刊的英文消息,是很值得玩味的。至今记得那篇略显晦涩的对乔伊斯《尤利西斯》的报道。
今天,又窝在家里听英国文学史,打开一本诗集,顿时沉醉其中。
如果,能够以审美的维度,重新审视英语学习,我想,大家对英语学习的兴致,大概会浓厚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