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
我喜欢看故事书,妈妈却给我选了一本《雷锋日记》。大概是看到我不乐意的样子,妈妈笑着说:“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日记都非常感人,看了之后,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的。”那好吧,看就看,反正暑假里我有的是时间。其实,听了妈妈的话后,我的心里也非常好奇,雷锋叔叔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雷锋日记》看了起来。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之后,才理解妈妈说的“感人”。雷锋叔叔小时候十分不幸,他出生在旧社会,是一个家破人亡的孤儿。他给地主家做工,经常挨地主婆的毒打。他又是幸运的,新中国建立后,他16岁就参加了工作,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岁时,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多次立功受奖。
雷锋叔叔非常尽职尽责。他干一行爱一行,不管是当拖拉机手、当工人,还是当解放军战士,他总是捡最苦最累的活儿干。雷锋叔叔又是那么节俭。他的袜子都是补丁,却穿了很多年也舍不得扔。他还把自己每个月工资的三分之二寄给贫困山区的人,然后用另外三分之一来帮助身边的人。
看完《雷锋日记》,我决定要学习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精神,做一个小雷锋,努力帮助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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