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中用类比推理进行论证的一种方法,又称类比论证法。议论、,将两个不同属类而在某些属性、特征上类似的事物,加以联系比较,进而证明某一观点或全文的主旨。运用类比论证,能扩大议论的范围,加深议论的深度,使论证生动活泼,增强感染力,给人以启迪。
例如鲁迅先生在《拿来立义》一文中,为了揭露批判“送去主义”的实质和严重危害,就以“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予,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的事例,来类比国民党政府所推行的媚外卖国的政策,从而揭示了国民党政府与尼采如出一辙,以吹嘘开始,以灭亡告终的历史规律。
运用类比论证法,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进行类比的两种事物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点;二是进行类比的事物在现象上尽可能有较多的相似点;三是进行类比的两个事物,一般只是本质上具有一个或几个相同点,并不是点点都相同,它们之间,既是“同类”,又非“等同”。四是运用类比论证,并非只是摆出要类比的事,而是重在“比”,重在“类推”。即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相同或相似,这种推理过程是不可省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