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打猎是个人或少数人的活动,而我们土家人打猎却是集体活动,从未有个人打猎的。我听伯伯说,山上的东西是大家的,应该归大家享用,否则就会遭到家族的疏远和指责。
在那大雪纷飞的冬日,有人在山坡雪地里发现了野兽足迹,会回村向大家报讯。于是,大人们便带着猎枪和猎狗,成群结队上山打猎。我们小孩儿发现了,就会马上放弃“雪仗”。跟着大人上山。虽然天气寒冷,大人并不阻拦,只要我们不哭不闹,跑得动,大人还愿意带我们去呢。
记得我八岁那年,伯伯带我第一次去打猎。打猎时我只呐喊了几声,就得了一份猎肉,而且我们家的猎狗还为我争得一张兽皮,至今藏在家里。
那一次打猎队来到山坡,兵分两路:一些人带几条猎狗沿着猎迹去寻找猎物;另一些人留下来监守,我们小孩子是留下的对象。伯父是打猎老手,他留下来,带领我们。
我们在猎物经过的关卡处,安上十几个套子,伯伯和我们带着剩下的猎狗埋伏在套子附近,等到猎物逃窜来时,好同追的人合围它。
猛然间,吼声、喊声、狗叫声响成一片,其间也夹杂着我们小孩儿兴奋而又激动的助威声。只见猎物惊慌地狂奔乱跳。随着包围圈的缩小,猎物不得不向着无人阻拦,但安了套子的关卡处奔来,钻进套子里。就这样,我们捕获了三只猎物,但不算大丰收。按这样的方法捕猎,猎物是很少漏网的,即使不进套子,也一定在众人和猎狗的包围中就擒。大家很兴奋,特别是我,心里异常激动。原因是,我家的猎狗在第二只猎物进套时,一日就咬住了它的头,立了大功呢。
猎物抬回村里,就该分享胜利的果实了。分猎是在一个叫“兽灵台”的地方进行的。这是祖传下来的习惯。从前,祖辈们打猎后,为了向传说中的“观音”之类的救人神进贡,而专在一个地方分猎物。以后那地方就叫“兽灵台”,意思是打猎后必须在此分猎,以报神灵的保佑和帮助。因为打猎者都分猎物,所以我和伯伯也参加了分猎。
主刀手先喝一些滴了兽血的酒,同时将未喝完的洒在“兽灵台”周围,还喷几口在猎物上。我问伯伯这样做是为什么,他说这是为了纪念祖辈们打猎的功绩和表达对善良神灵的敬意。
分猎,一般是平均分配,这次也不例外。凡参加打猎的人都得到大致相当的猎肉,质量好坏大家不汁较。当然分猎时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谁家的狗在猎物进套前咬住了猎物,便可获得一般人的二倍至三倍.如果咬住了猎物的头,就可以得到一张兽皮和一块腿肉。这是规矩,任何人不会有意见。我第一次参加打猎就获得了一张兽皮。
我们土家人打猎还有一个“见者有份”的习惯。如果旁人在山上碰到打猎人抬着猎物,或者在打猎时帮助呐喊几声,只要愿意到村子里来,不管是自村的或别村的,都可以得到同等的一份猎肉,打猎人不会说他占了便宜。同时,打猎人分猎物不得超过五只,如果有多就让未打猎的人分享。
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国家号召保护野生动物。打猎活动已经很少,猎物也只限于野猪之类的害兽。但是,每当下雪的日子里,看着那纷纷扬扬的雪花,我还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家乡群众围山打猎时的那种壮观有趣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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