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议论文,都要选取恰当、典型、确凿的论据来论证中心论点,千字议论文当然也不例外。但由于千字文有自身的个别性,因此,在使用论据时,也存在有别于一般议论文之处。一般说来,千字议论文的分论点下面的论据不宜过多。所谓摆事实,讲道理,是指议论文总的写作要求而言,并不是要求每一个分论点下面必须引一个论据。可以设想,如果一篇千字议论文有三个分论点,每个论点各设一个论据,每个论据如果以一百五十字计(这已经够少的了),则全部论据所占字数为四百五十字,这样一来,文章说理,分析的篇幅就所剩无几了。这样的结构也势必呆板。
此外,举出论据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论点,因而在摆出论据的事实后,要进行分析和说明,然后再“连”到论点上去。否则,就会形成论据罗列、材料堆砌的现象。
其次,论据的选择也是十分重要的。要尽鱿选取那些有时代感、普遍性、精练、生动的事实做论据。例如:毛主席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在列举“党八股”的第三条罪状:“无的放矢,不看对象”之后,举了当时延安城墙上一条抗日标语中,把工人的工字写成“互”字,把人字写成
“人”字,作为论据,来说明那些“文人学士”,无的放矢,不看对象的错误。这个论据,既现实、生动,又精练、贴切,所以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难以忘记。现在有的议论文章,很不注意论据的选择,要么颠来倒去总用那么几个尽人皆知的人物或事件作论据,形成千文一例,千篇一面的格套;要么选择一些生辟得无人知晓的人物或事件作论据,其结果只能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