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税收制度

2024-09-10 22:28:52 文题网 阅读:

    天呐!我从来就没有保留收据的习惯。在中国,我领了工资便往抽屉里一扔,有钱就拿,拿完了就等下一个月的工资;那时我虽不很富,但也不为花钱操心。现在,我必须人乡随俗,把买东西的收据像钱一般地收好,绝对不敢像过去那样潇洒了。

    我认识一对结婚不久的夫妻,俩人都有一份收人不错的工作,又没小孩,婚后游山玩水,得空就去滑雪、潜水,到报税的时候,女方哭丧着脸对我说,也不知怎么搞的,还要向国税局补交一万多美元的税!

    她还好哎,只是补交钱而已,而我的另一个朋友可惨了,惨到差点没饭吃!

    绝不夸张:他是个法国人,医学博士,“绿卡”族,在某家大学搞科研。几年前他丢了钱包,“绿卡”、信用卡和社会安全卡通通丢光。他以为报失后补上“绿卡”便万无一失,谁知,两年后国税局告他买了一栋百万住宅没有报税要罚款。他不服,申辩该住宅是他人盗用他的名字购买的房产。可是屋主已逃之夭夭,无人能证明他是有意逃税,还是被人陷害,总而言之,法院裁定在提出充分的证据之前,他要按逃税者的规定交纳罚金。多少?以他的工资累计,每月一分不留地全部交给国税局还要交一辈子!现在他仍早出晚归地工作,但是工资都不经他的手就转到国税局去了。幸好他有个女友支付他的生活费用,否则......他女友常开玩笑地说:否则他得睡到大街上去了!

    顺便提一句,他们之所以同居多年而不结婚的原因,不是不想白头到老,而是一旦结婚,女友的钱也要替他还税款和罚款,所以,为了生存他们只好避重就轻。

    这样的例子实在不少。虽说许多美国人选择同居的方式是出于感情的缘故,但是因为经济原因的也不在少数。例如有些夫妻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共同生了几个孩子,俨然是-个完整的家庭,然而,他们就是不肯结婚,因为单身妈妈可以免除许多税收,享受许多福利待遇。

   浪漫吗?潇洒吗?

    在美国,赤贫如洗的人也不在乎报税。没有收人怎么报税?他们不但不需要交税,反而是税收的获益人。政府发给他们的食品券和医疗保健都是从纳税人的钱里拨出来的,所以,许多不堪税收重负的美国人常常喜欢用这句话来调侃自己:想潇洒?去做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

    有人统计说,美国有10%的富豪;10%的穷人;80%的中产阶级。不言而喻,中产阶级承受的税收压力最大。特别是有薪阶层的人,每个月的收人明码实价,即使想逃税漏税,也没空子可钻。

     美国税收虽说铁面无情,但是也不是不讲道理:你挣得多,你就多交税;挣得少就少交税;你有能力买房子买地,你就有能力付房地产税;你能到餐馆吃饭,就不会在乎那15%的附加费。总之,美国的税收政策是在维护人们基本生存的前提下产生的,税多、税少是以生存还是享受来决定的。所以,在美国食品不上税,糖果、烟、酒却比普通的日用品的税还高。举个例子,你去一家“超市”买菜,原本是想买些生菜和西红柿回家做“沙拉”,但是,你见旁边有卖现成的“沙拉”,于是你改变主意,买一盒现成的“沙拉”免得你回家洗菜的麻烦。同样的东西,你不仅要多交一份手工费,而且要多交一份税钱—买菜回家做,是为了生存需要,没有税;买现成的菜吃是为了享受,就要多付出一些。

  不合理?合理?

    合理不合理,美国的强盛都由美国纳税人在支撑着—政府机构的井然有序,执法部门的铁面无私,国防力量的强大以及国民水平的提高都证明纳税人回馈于社会的贡献。

    去年到加拿大一趟,再回美国时我已对美国的税收标准没有怨言了。在加拿大,不仅普通税收比美国的高出一倍,就连必须回家做的食品也要交巧%的税。因此,“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知足者常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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