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认识自己的先生以前,以为美国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爱情,提起美国人便马上联想到艾滋病和同性恋。
没有来到美国之前,以为美国是一个没有道德规范的国家,想起美国来便首先想到凶杀和色情。
后来,我在惊讶美国人不但懂得爱情,并且对爱情执着不悔的感动下来到美国后,才发现我对美国有太多的误解。
美国的离婚率在世界上首屈一指是不容置疑的;同性恋的公开、艾滋病之广泛也是有目共睹的。然而,这只是一个侧面,是一个喜欢标新立异、个人主义第一的社会所产生出来的“副产品”,而大多数的美国公民还是严格地遵守着丈夫、妻子、情人的定义,各自在各自的定位里扮演着社会中约定俗成的角色。
美国人对自己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特别在意,虽然角色可以随着时空而变化,但是角色的定义却不可以含糊。
在美国,夫妻不和可以离婚,没有人在你背后指指点点;情人同居、未婚先育,没有法律强迫你一定要有一纸婚约。然而,别看同性恋人可以在大街上手挽手地亲热而没有人抗议,就以为这是一个全方位开放的国家……不,错了,对于一般美国人来说,丈夫和妻子的含义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没有爱情的婚姻可以解体,没有信心的婚姻可以以同居的方式存在,但是,有谁既想当好丈夫或好妻子,又想拥有情人的话,他或她只能把情人转人“地下”,而不能在公开场合上潇洒。
也许正是因为美国人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很在意,所以许多人绝不轻言结婚。特别是把持不住自己的男人,几次离婚便将会沦为一文不名的穷光蛋,因此,这种人常常愿意以同居的形式来保护自己,既享受家庭生活的温馨,又不受“丈夫”在法律上所受的经济负担,好则合,坏则分,使他在“情人”的角色里伸缩有余。所以,美国人不会歧视单亲妈妈,也不会惊讶儿女都有了一帮才举行婚礼的怪事。
我先生有一个同事叫达夫妮,她和她的男友在一起同居已经人年。他们在一起买房子、买车,一起参加Party(宴会)和看望双方的父母,一切形同夫妻,就是不肯履行一纸婚约。既然两个人都认可这种同居方式,周围的人也对此习以为常,按理说他们想维持两人的关系就继续同居下去好了。不然,在八年的同居生活中确定自己可以担当丈夫和妻子的角色后,他们举行了一个隆重的婚礼,向亲朋好友正式宣布他们从即日起成为夫妻,开始从情人的角色转换成夫妻的角色。
在美国,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真心相爱、彼此尊重。夫妻相残、互斗的事件不是没有。然而,公平而论,这绝不代表美国夫妻的整体形象。在美国的公共场合里,你可以处处遇到做丈夫的为太太开门、拎包、抱孩子,在宴会上为太太娜椅子、拿餐巾和端盘子这样的事。虽然我相信并不是每一个做丈夫的都愿意为太太服务,但是,这是一种社会风尚,它使热爱自己妻子的男人有一个表达爱心的机会,它使刚刚在家争吵过的夫妻有一个和解的机会。每当我收到不论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宴会请柬时,我总是在想:“如果中国人也有这种出双人对的习惯,也许许多家庭不至于到达破裂的程度,起码双方会给对方一个缓冲矛盾的机会。”
去年回国时,发现原本相亲相爱的弟弟和弟妹在感情上有了一道很深的裂痕。起初是弟妹向我埋怨弟弟常在社会上应酬,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不管,尔后弟弟又责怪弟妹太小家子气,事事总想插一手。开始,我这个做姐姐的是“各打五十大板”,并没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国内的“大丈夫主义”在一些人的思想里有增无减。一天,弟弟从星期天的下午出去到晚上都没回来,弟妹气得一个劲地。他也没回音。接着,弟妹收到三个和她一样周末不见了自己的丈夫、苦守家中的太太们的电话,四个女人从埋怨、担心到怀疑,越想越害怕、越想越紧张,结果四个人的丈夫回家后反到觉得自己的老婆太多事,有一对还在当天晚上大打出手。最有意思的是,这四位哥们在一起纯属喝酒喝过了头,既没有女人陪酒,又没有做任何不可告人的事情,然而,这四个人的BP机轮流地响了几个小时,就是没有一个人肯用手中的“大哥大”给老婆回个电话!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那多丢面子!弟弟说。
作为弟弟,我可以批评他几句。作为一种文化心态,我可以用现身说法来一下子改变它吗?不能,如果我说美国人很尊重夫妻感情的话,有人马上会说为什么离婚率那么高?如果我说美国的离婚率高是人们对夫妻的期望值更高的话,有人会马上反驳我说这是“美国的月亮比中国的亮”的论调。还有一部分人压根就以为自己在步美国文化的后尘,在酒桌上不但尽可能地排除有妻在家的形象,而且公开向众人介绍身边的情人。并且出现了大家在一起不比老婆的好坏,却比情人的档次高低的“酒文化”。
如果这些人都是有钱的大老板或小老板也就算了,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妻妾成群的传统。然而偏偏让我碰上许多文人、医生这样有文化的人也盲从地以为自己很“前卫”的时候,我知道他们和从前的我一样,对美国社会的认识太肤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在美国,丈夫或妻子是不能在公开场合同时担任情人的角色的。尽管有外遇的人不少,换老婆做爱的人也有,但是没有人敢公开这些事情。为什么?因为美国的法律和社会风气制约着这些现象的合法性。所以,对于那些想要家庭又要情人的美国人来说,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否则,一旦事情败露,想在政治舞台上一展风采的人会因其一败涂地;想在经济上有所业绩的人会因其一味不振;就算没有政治资本所迫,又无金钱所赔的小人物,也会有可能因此而丧失自己对子女的监护权。
如果说为什么美国的法律对同性恋都能包容,而对“婚外恋”却如此苛刻的话,我想这与尊重人权是分不开的—美国社会给人们以最充分的空间和自由去扮演人们想扮演的角色,不过,角色的概念很严谨,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产生了像好莱坞电影名星—伊丽莎白·泰勒结了七次婚这样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