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证的概念与论证方法

2024-09-12 07:36:43 文题网 阅读:

    同学们,有关怎样写好一篇议论文的关键性的概念问题我们已给同学们作过较详细的举例讲解。

    下面我们就论证的问题给同学们讲解一下:

    一、论证的概念

    论证虽然不是议论文的主干组成部分,可它却是写好一篇议论文必不可少的过程,即:当有了命题,提出了中心论点,组织了充分有力的论据材料后,不能把这些东西堆砌起来,不加分析、议论。对论据材料的分析、议论的过程就是论证。如不加分析、议论,就是缺少了论证过程,那么你无法去揭示你组织的论据材料与论点的关系。好的文章,在引用事例时是边叙边议,对事例的本身加以分析;再者,在叙述事例时不要象记叙文那样描写,以情动人,而是要求简明扼要,抓住关键。这就是论证的概念。

    二、论证方法

   议论文的论证方法很多,常见的论证方法有:例证法、引证法、归纳法、演释法、对比法、类比法、归谬法、因果法等几种论证方法。

    其实,论证方法同写记叙文的表现手法是同理,就是你根据命题的内容,论点的特性,论据材料的内容来决定以哪种写作形式来表现的问题。这也是一种写作角度问题。下面我们分别从概念上把这几种论证方法介绍给同学们:

    (一)例证法:

    议论文提出论点之后,作者为了论证自己的论点正确,常常举出事实加以论证,这种论证方法叫例证法。所谓“人多事多难遍论,借一论之”。这是论证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方法。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辨。那么,要举什么事实加以论证呢?关键就是要“据事以取义,援古以证今”。所列举的事例可以是古代的,也可是现代的。不管古今事例均需做到:首先列举的事例要客观真实,引用的事例必须是真实的、确凿的,不能引用那些道听途说的东西为例。举出的事例不能是歪曲的,掐头去尾的,断章取意的。其次,所举事例必须是有代表性的,典型性的。那些局部的,偶发的、特殊的事例没有普遍性,不能令人信服。再次,引用的事例必须与论点之间有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否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在叙述事例时要注意二点:

    1.不能堆砌事例。只是列举事例不加分析、议论,不能揭示其与论点的关系。好的文章往往是边叙边议,对事例本身加以分析。

    2.在叙述事例时,不能象记叙文那样,以情动人,而是要求简明扼要,抓住关键。

    如例文《由“第一次”想到的》,这篇文章,作者用了大量的事实作例证,来歌颂和提倡人的开拓精神、创新精神、不断追求和进取精神。开篇引用了鲁迅先生作品中关于第一次吃螃蟹者是勇士的事例,揭示了全文的主旨。接着引证了人类文明历史发展中的一系列具体事例,十分有力,十分令人信服。而后在联系当前现实生活中的实例,说明了这种革新探索精神在改革开放中尤其应发扬光大,这就使主题的发展具有了新的重大意义。接下来再列举一些概括性的全面事例与上述内容作鲜明对比,最后作总结。不载原文。

    (二)引证法

    在议论文的写作中,通过引用事理作为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叫引证法。所谓事理,一般包括经典作家的言论,科学上的公理和原理,尽人皆知的常识以及内含精辟的格言成语等。这也是一种利用理论论据进行论证的方法,是以理论论据证明论点。

    引证法是一种辅助的论证方法,往往要同其他的论证方法结合使用。在具体运用中,要注意二点:

    1.引用要准确,即所引言论、事理、要注意内容的科学性、理论的正确性、运用的针对性。如果引用的事理本身还需证明,或者所用并非原意,或者论点论据脱节,论点就会失去支撑而不能成立,甚至成为谬论。

    2.引用要精辟,要少而精,不可连篇累犊,堆砌言论事理,而缺乏生动实例和具体分析。否则,文章必然累赘呆板,教人不得要领,失去说服力。

    (三)归纳法:

    归纳法,是指通过若干个别事例,概括它们的共同属性,综合他们的共同本质,从而提出一个反映普遍规律的论点的方法。它的特点是:从个别到一般,符合人类认识活动的规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通过实践活动,接触一个个具体事物,得出许多个别性的判断,然后由此得出一般性结论,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归纳法包括归纳证明和归纳反驳;常说的归纳法是指归纳证明,它在论证中运用较为普遍。

    归纳法由于是从大量事实出发来证明论点,讲说道理,切实可信,因而能以理服人,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其次,由于归纳法总是要集中地举出一系列事例,如此排列而下,有时会构成表述上的排比句式,因而,文章往往显得语意畅达,文势联贯,条理分明,甚至可以表现出一定的感情色彩。

    运用归纳法,一要事例典型,二要事例真实。这就要求文章在列举事例时,必须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事例,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同时事例要确凿、客观,切不可以虚假的事例为论据。

    命题为《评“不甘寂寞”》就是这类的文章(不载原文) 

    (四)演绎法

    演绎法,是根据已知的一般原理推断个别事物,得出新结论和新观点的论证方法。演绎法,有与归纳法截然不同的特点。

    第一点:论点与论据的关系不同:归纳法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关系是偶然的,是论点包容论据;而演绎法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关系是必然的,是论据蕴涵论点。

   第二点:论证进行的方向相反,归纳法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法是从一般到个别。

    演绎法用来进行论证的要求是理论论据。它包括经典著作的原话,众所周知的科学原理与道理、长期流传的格言警句等。由于论据的确凿无疑及其与论点之间的必然联系,因而,运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可以加强文章的逻辑力量,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同时,由于进行演绎论证,往往是将不容置疑的论据放在文章的前面,似乎不允许对所推出的新结论、新论点有任何怀疑,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在演绎论证中,关键在于对作为论据的一般原理,必须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不可断章取意或曲解原意,否则,推出的论点必然错误。其次,一般原理要正确地运用于与之相适合的特殊事物,即特殊物的属性必须包括在一般原理之中,否则,也不能必然地证明论点的正确性。

    五、比较法

    比较法是通过两种相反、相对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相反,相对的两个方面的对比来论证论点的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不见高山,不知平地”,对比之下,高低优劣,一目了然。既把道理说得清楚明白,又突出了事物特征,给读者留下强烈的印象。为什么呢?因为从事物正反两方面说理,就能增添说理的论辨色彩,造成事理间的强烈对比,形成明显的反差,使是非曲直清清楚楚,议论也会在正反对比中得到深化,文章的观点也就表达得鲜明有力。

    议论文中的对比,不同于类比,更不同于记叙文中的对比、类比,是两个相同或相似的对照;对比,是两个不同方面的对照;而比较,则不只是两个方面,还可以是更多方面的对照,也不只是不同方面的对照,还有相同方面的对照。此外,记叙文用于对比的事物必须具体的叙述,乃至生动描绘;而议论文中用以对比的事物则是论据,要求叙述概括,简明扼要。在具体运用中,应该注意上述三方面的区别。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不仅能把道理说得清楚明白,通俗易懂,而且能突出事物的特征,给读留下鲜明印象,加深对论点的理解。同时,运用比较法论证,往往还能形成一定的对比照应,既能使文意更加充实,又能使文势较为生动,从而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和吸引力。

    进行比较论证时应当注意,用作比较的几个方面,应有某种联系,即其性质、特征等有相同、相似或相异之处;否则,随意拉来几个事物进行比较,便无法证明论点。比如《谈美》一文,就较好的运用了对比法,文章第三段举夏明翰、张海迪、雷锋为例,从正面论证了“另一种美”——高尚的思想境界、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第四段,再以革命先烈,模范人物为标准,来衡量那些“只追求外表华丽而内心空虚的人”,从反面论述了什么是“不美”,两个自然段落,论据一反一正,美丑对比鲜明,较深刻的阐述了革命者的审美观。 

    六、类比法

    类比,就是把两类(两个)某些属性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事物,放在一起来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有关结论的方法。这是一种间接论证的方法,其特点是:从个别到个别,即用另一类含意明确的事物,来证明这个事物的明确含意;“这个事物的含意”,这是文章所要论证的观点(结论)。这种论证必然包括着两类事物,两者缺一不可;这两类事物往往存在着两种关系:即比较与比喻(因而,有人认为类比是通过打比方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这里的比较,并非双方对等相比而主要是用“另一类事物”来比较“这个事物”。而“另一类事物”大都是人们所熟悉的具体事物或事例。因而,它有时可以为“这一事物”起比喻作用。

   类是一种形象化的论证方法。当“另一类事物”是故事,寓言或具体事例时,可使文章说理具体生动,发人深省;行文明快活泼,饶有趣味;从而收到文章精炼、内容丰富的效果。

   同时,由于比较适合突出事物特点,比喻便于显示事物的内涵,所以,类比运用得当可以较好地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从而有力地证明论点的正确性。

   但是,类比毕竟只是一种论证的辅助方法,它得出的结是否正确,往往还待实践证明。文章如果只用类比的论证,便会显得说理不够充实。因此,它须同别的论证方法结合使用。此外,用于类比的两类事物之间,共同属性越多越好。如果以本质属性进行比较,结论则更为令人信服;两事物如果没有或极少共同属性,则不可类比。

  七、因果法

    有些议论文,如《勤奋成才》、《理想和行动》等类题目中均有两个概念,而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则是原因与结果。那么,在论证的过程中,就要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这二者之问的关系。因果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则是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关系,因为有了成为原因(或结果)的论据(或论点),才有成为结果(或原因)的论点(或论据)。揭示以上关系的论证方法称之为因果论证法。这种论证方法可以用结果作论点,用原因作论据,原因证明结果;也可以将原因作为论点,用结果作论据,结果证明原因。另外,也可以把题目中的两个概念分别作为原因或结果加以论证。这种论证方法较为严密具体,层次清楚,因果分明,段与段之间的衔接紧密。在论证过程中,对因果分析的道理要有条理地阐明。(不举例文) 

    八、归谬法

   谬误的论点与论据之间往往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或者是错误的逻辑关系,因而从论据中推导不出它所得出的结论。归谬法就是在摆出要批驳的论点后,先不予以否定,而是按照它的思路,进行合乎逻辑的引巾,推导出极端荒谬,不能成立的结论,使其原形暴露无遗,无法逃遁。从而揭示出被批驳的论点的反动或错误之所在。有时用这种批驳方法,比直接否定敌论的效果还要好,因为这种引申推论,能充分暴露对方论断的荒谬,收到不攻自破的效果。

   归谬法,反驳的是对方的议论过程。因此,反驳之前就要善于透视其议论过程,从而找出其破绽之处。破绽找到了,反驳它逻辑上的荒谬也就好下手了。

   归谬法,关键就是抓住对方在论证过程中违反推理原则,所运用的论据推导不出要证明的论点,因而,顺着对方的思路,就必然产生逻辑错误。鲁迅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先摆出国民党的论点:K国人关掉自信力了。接着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指出中国人只相信地、相信物,只有“他信力”,以后又求神信佛,发展了“自欺力”,因而中国人从来没有“自忘力”,故而反动派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归谬法。关似这类的议论文的命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小我雷锋精神》、《当学生干部吃亏吗》等等。

    综前所介绍讲解的几种方法,是写议论文最常见常用的方法,请同学们把它们之间的异同总结归纳一下,认真地思索一番,再找一些类同的命题,自己习作几篇,使其方法更加牢固的掌握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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