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杂文家对《中流》介绍台湾颜元叔的一篇文章,以及刊登这篇文章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反响的来信来稿,颇为悻悻然,撰写了文章予以抨击,或曰大张挞伐,大概亦即是杂文家们所爱说的“大批判”吧?!初看起来颇有点奇怪,继而仔细拜读杂文家的大作,并且重读了颜元叔的文章及有关的评论之后,似有所悟,产生一些联想,写下上面的题目,把管见书之于后,以就教于广大读者,并非专门作比较文学论文也。
杂文家把介绍颜元叔的文章称之为“引进”,用词本不大恰切,用鲁迅的话来说是“比例错”了。盖“引进”者也,向“外”人“引”入之谓也;颜元叔先生,居于台湾,仍属我中国领土之内,是炎黄子孙之一分子,是固不必以“外”人视之也。当然,把介绍大陆之外的人、物、事称之为“引进”,作为“引进”的延伸亦无不可,沿用“引进”一词亦无碍,但不必作为讽刺词语用之。
盖改革开放时代“引进”乃正常现象,新时期以来,别人“引进”得还少么?!各种“主义”各种“依德”、“托夫”,“斯基”,洋洋洒洒,亦至于汗牛充栋矣!即以这位杂文家本人而论。不早就引进了一位“被捧得至高无上的”柏杨先生么?所以不应见别人引进就讽刺一番,自己引进就昂昂然而入。不要州官百姓分别对待才是。
不过,窃以为,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引进,与资金、技术、管理方法等不一样,亦应该有个区别。对于意识形态引进的意见,最恰当的莫过于迅翁的“拿来主义”。迅翁说得对极了:“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但拿来之后要有“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的区别,也就是说要“占有、挑选”。迅翁在《拿来主义》中对鱼翅、鸦片、烟枪、烟灯、姨太太的区别对待,说得何等之好!“接受一切”是迅翁所反对的,这和“拿来主义”全然不同。
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应当成为我们社会的主旋律。”“防止和抵制一切腐朽、颓废思想的侵蚀。”我以为意识形态的引进,应该以江泽民同志这个指示为衡量标尺,以确定我们应该引进些什么,不该引进些什么?那么,引进颜元叔违背了这支标尺吗?值得杂文家如此大动肝火,大张挞伐?只要不是像苏晓康之类那样的心肠,都会公正地看到,颜元叔的文章虽有过激偏颇之处,但确是一腔爱国热忱,从祖国这个“大集体”看问题,对建国以来的伟大成就充满自豪感,所以得到读者广泛的认同。从《中流》发表的读者的来信来稿中,都充溢着“爱我中华,壮我中华”的心声。说掀起“颜元叔热”我看是不妥当的,确切地说是掀起“爱我中华,壮我中华”的热潮,这才是事物的真相、本质。这完全符合我们社会主旋律的要求,请问:这有什么不好呢?
早些年杂文家们引进的另一位台湾作家柏杨,被杂文家们捧得比鲁迅还要高的柏杨,掀起的是一股什么热呢?可名之曰:“丑陋”热!什么事不顺心,就来一个“中国人就是丑陋”,一时间贬损民族自尊心的热潮,在一些青年学生当中确实是泛了好一阵子。这与爱国主义自然是背道而驰的,这就是杂文家们引进的结果!这种“社会效益”与颜元叔文章的社会效益,究竟谁正谁负,我想,明眼人是一看便知的吧?!
故此,我以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引进一是要注意选择,二是要注意引导。切不可如迅翁所批评的“接受一切”,而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如果杂文家不以鲁迅先生“拿来主义”为然,那么,听听邓小平同志的意见如何?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经济领域的引进和文化领域引进的不同:“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固步自封是愚蠢的。但是,属于文化领域的东西,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对它们的思想内容和表现方法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小平同志指出的文化领域引进的原则,符合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符合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对小平同志的指示我想杂文家是读过的,现在对颜元叔肯定社会主义祖国艰苦奋斗取得的成就的文章“大批判”,而对贬损民族自尊心的《丑陋的中国人》却在唱赞美诗,为什么呢?如果不嫌唐突,套用杂文家文章中的话来说,我颇怀疑他们是不是同意小平同志的指示和基本路线。当然,我并不愿这样做,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