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景抒情即凭借或依托景物来抒发感情。既是一种记叙文样式,也是一种抒情方式。
感情被称为“黑暗的知觉”,也就是说,它有看不见、摸不着,模糊朦胧、变化不定,只可意会一不可言传的特点。任何一种对感情的概念式的描述都是苍白无力的。但感情有各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如表情、神态、动作、语言,于是就有了用它们来间接表达感情的写作手法。此外,感情还有各种与之相对应的物质形式。“有时物的情趣随我的情趣而定,例如自己在欢喜时,大地山河都扬眉带笑,自己悲伤时,风云花鸟都随着黯淡愁苦。借别时蜡烛垂泪,兴到时青山亦觉点头。有时我的情趣亦随物的情趣而定,例如睹鱼跃莺飞而欣然自得,对高山大海而肃然起敬,心情浊劣时对修竹清泉即洗刷净尽”。(《朱光潜美学文集》)看来,景物与感情有某种天然联系,人们的多种感情,可以在他们对于景物的不同感受中得到反映。于是便有了借景来抒情的间接抒情手法和这种类型的记叙文。
情是“黑暗”的(看不见的)若无形的;借了“景”便赋予情以鲜明的、看得见的、有形的形式,使人对不同的情能有所感受和理解,这样,情才能具备感染力,使人获得具体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