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不相容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23 02:08:57
《水火不相容的故事》
水和火来比喻彼此互不相容,这种说法,在古书中相当多。最早的恐怕要算东汉末年哲学家王符《潜夫论》中的一句:
且夫邪之与正,犹水与火,不同原,不得并盛。
这是说:邪门和正道,谬论和真理,好比水和火,两者根本不同,决不能共存并立。
形容人和人之间关系不睦、意见不合、不能相容,也就比作“水火”,叫做“水火不相容”,或“水火不容”,或简作“水火”。《三国志•蜀志•魏延传》说:魏延“性矜髙〔矜jīn〕,当时皆避下之;惟杨仪不假借延,延以为至忿,有如水火。” (魏延是蜀汉的一员大将,性情很高傲,当时同僚们都避让他几分,独有长史杨仪不肯迁就他,时常和他争执,他因此怀恨,两人“有如水火”。)后来,魏延在前线发动兵变,而平定叛乱、诛灭魏延的,正是杨仪。
《三国志•蜀志•庞统传》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刘备的话:“今指与我为水火者,曹操也。操以急,我以宽;操以暴,我以仁;操以谲,我以忠;每与操反,事乃可成耳。”
唐代诗人陆龟蒙有两句诗道:“谁背如水火,谁同如埙篪〔xūn-chí〕。”这里,诗人也把“水火”比喻意见相背,而把“埙篪”比喻志同道合。埙和篪,是古代的两种乐器;埙,用土制,篪,用竹制。《诗经•小雅•何人斯》有这样两句:“伯氏吹埙,仲氏吹篪。”意思是说:老大吹埙,老二吹篪。两人合奏,十分和谐。《诗经•大雅•板》也有这样一句,“如埙如篪 ”这一句,后来也成为成语,形容兄弟和睦。
《小议得失关系》
得与失,是属于不相容关系的两个概念。从逻辑上讲,得与失的内涵互相否定,外延互相排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事物之间的复杂关系便出现了非常徽妙的变化,于是你会发现:“失即是得,得即是失。”
失去的,也许永远不会再得到了,但是却有可能虽失而得。这就是说从一个角度看是失掉了点什么,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反而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例如某幅漫画所体现的幽默:上层楼的主人种的吊兰,偏偏长到了下层楼,为他人所欣赏。而下层楼所种的盆花,直直长至上层,为他人所闻。虽然二人都没有获得自己的劳动成果,但彼此相互得到了对方的成果,这未尝不可以说是一种平衡。
这种得失互相转化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尤其是在社会生活中显得更为普遍。有人抱怨自己付出了很多却无所获,其实,付出的努力已转化为其它形式,从而间接有得。例如,个人为集体为国家做出贡献,同时又享受国家集体的福利。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因为它不是直接呈现在付出者的面前,故而不易为人察觉。
因此也可以说,失未必不得,得未必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