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14岁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03:13:35
《14岁的梦六年级作文》
14岁的梦六年级作文
梦,是洁白无暇的,参杂着微微的阳光,混合着青草淡淡的绿意,夹带着花儿幽幽的清香,带着迷茫的我走向成熟,走向理想。曾放眼回眸过去,却被梦硬牵着往前走。梦,编织着美好的过去,编织着迷离的未来,如今却编织着14岁的奋斗目标。
我知道从这学期的开学那天起,阳光灿烂的日子就不属于我了。这学期,是我小学学习生活中的最后一学期,我将面临非比寻常的挑战。这学期很平淡,不过,这种状态最好不过了,整天,教室里除了笔尖划纸的“沙沙”声,很难找出第二种声音,看得出来,大家都很努力。大课间,老师让我们出去玩,往常我们会像疯子一样冲出教室,从不回头望一眼教室,而今,却没有一个人走出教室,埋头写着作业,无声无息。妈妈说我变得沉默了,不像以前那么活泼,我静静的想着:我已经将玩心、将童年锁在箱子里,想在的我只是多了几分成熟。笔尖匆匆划过,时间悄悄流逝,考试的脚步也渐渐逼近,想到这,我好想还是“昨天”。
14岁的“梦”,真的.是若隐若现,很难把握。春天还没到了,几只风筝却早早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飞得很高很高。我沉默了:我是不是能像风筝一样飞得很高?忽然,刮起了风,风筝摇摇摆摆,上下浮动着,努力保持平衡。“看来是要坠了……”我默默地凝视着风筝。可是,风筝并没有因风大而放弃往上飞,最后,还是飞得很高。就这一刻,我恍然大悟:14岁的梦里,我需要加油,要冲刺,要奋力一搏,让理想之梦在信念中就展翅高飞!
在14岁的理想之梦里,我不再畏惧,不在悲伤,因为我拥有14岁的力量,我坚信:雾散、梦醒,就会看到千帆过后的沉寂。
【14岁的梦六年级作文】
《14岁的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作文》
14岁的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作文
14岁,属于青春,属于我们。
青春之美,我能懂,你能懂,他也懂,因为我们都曾拥有过青春。
美丽的东西,总是很短暂。青春,也是这样。
青春,你是如此的稍纵即逝,让人抓不住,也永远留不住。
你带给了我快乐,你有着传奇般的'色彩;你也同样带给了我忧伤,14岁的我们总是这样,想太多,忧太多,也伤太多。
你带给了我无限的渴望与憧憬,让我淡淡的微笑。
青春,代表着单纯;青春,代表着快乐;青春,代表着激情。
我们奔跑,因为我们拥有青春;
我们跳跃,因为我们充满激情;
我们欢呼,因为我们活力四射;
我们呐喊,因为我们不想虚度青春。
青春不属于叹息,属于激情,因为青春美丽。
……
【14岁的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作文】
《盛唐之中的他600字》
14岁的他,诗卷香满股;15岁的地,仗剑过江湖。
——题记
青鸟欢歌,掠过窗前,声若天籁、缕缕散落、香脆如泉。
隐隐约约,有人拔剑而长歌,大笑而去。顺滚滚逝之长江,穿巴峡,越巫峡,过洞庭,下扬州。长安醉酒,挥豪金殿,尽显仙气。国舅磨墨,力士起靴,嘲尽天下权贵;云游天下,望川而吟银河飞流,观海而悼沧海涛山,豪侠少年。舞剑高歌。偕支而吟盏。不舍孤帆万里……自九天而降。豪情万丈,倚诗仗酒,行便天下,伴着史册的馨香走过。告诉我这么个道理:“人生得意是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这就是李白。
李白,他是可以在荣华贵与隐没江湖中选其一的,他是可以在皇帝面前放纵高力士为己脱鞋的。他是可以在酒醉之后豪壮写下《将进酒》的。
755年,安史之乱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是时候了,他诵道:“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是啊,他回想他的前半生,是苦,是痛,是泪,不论他的妻子,儿女,他的生半经历都是苦涩的。
但是李白又何尝不是有所重大贡献呢?
如果没有李白。《全唐诗》就薄了点,中华成语就少了点,世俗粗豪迈就降热烈了点。回眸唐朝。李白包了半个盛唐。
当犯了难时。我们会说“长让破浪会有时”:当我们受挫时,我们会说“我辈岂是蓬蒿人”:当我们失败时,我们会说:“天生我才必有用。
如果没有李白。我们就无从所知黄河从哪儿流来?庐山瀑布有多高?酒醉的豪迈有多爽?敬亭山的雄壮有多大。
如果没有李白,敬亭山,洞庭湖,庐山瀑都该降一格,就算你是个不解唐诗。厌倦唐诗词的人,当我念上“床前明月光”时,你还会条件反射般地念出“疑是地上霜”。
李白,真正地影响了我们。他是唐朝真正的一个谪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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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红婵跳水300字》
14岁少女全红婵惊艳10米跳台
2021年8月,一位来自农村的小姑娘来到奥运赛场上,她就是全红婵,也就是这位年仅14岁的少女为中国赢得了第33枚金牌。
全红婵站在10米高的跳台上,调整呼吸,准备开始跳水。她深吸一口气,接着向前迈了两步,开始了她完美的跳水表演,只见她轻舒双臂,向上举起,双腿在跳板上轻轻一蹬,就向外跃了出去。她在空中抱住双腿,向前翻转了三周,然后展开身体,以优美的身体线条像一支笔直的箭一样插入水中,水面波澜不惊,就好像没有感受到她的出现,整组动作没有一点瑕疵,简直完
美。这一跳让裁判亮出了7个10分!全场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个动作过后,她又接连跳出了两个满分,教科书般的动作令全场沸腾。
不出意料,这名14岁的小将以466。20的总分创造了奇迹,为中国再增一金。
《14岁天才少女全红婵一跳成名600字》
八月五日的东京,五星红旗在高空飘扬,轻拂过嘹亮的国歌声。
她站在10米高台前沿,天边浮云游弋,风声渐起,清淡的花香揉进空气里,若有似无。馆内人不多,但每个人都注意到来自中国的14岁的小将。
双手微举,含苞待放。只见全红婵双脚蹬地,神情泰然。刹那间,在空中环抱双腿,又如一根银针似的,掉落水中。迅速敏捷的身影倏乎间消失了,只能听见入水时清脆的声音。水波悄然束起,白色的气泡映照着这个女孩的梦想——坚守七年的初心。
紧接着,是向内翻转三周半抱膝,动作干脆利落,波澜不惊。将每一个动作的细节发挥完美,似乎直接略过了空中的动作,径直入水,从容不迫。扎实的基础夯实了她的内心信念。
三跳满分,由中国姑娘书写的奇迹。“我们或许不能改变过去,但将来一定会因为我们而改变。”全红婵,她的未来一定是星光璀璨。
站在一旁的外国教练瞪大了眼睛,惊讶道“这真了不起!”全场沸腾,教练激动地将她举了起来,欢呼声经久不衰。这是不分国界的赞扬,这是奥运精神的高尚。观众们好似在梦中观看了一场震撼的表演,久久不愿醒来。
暮色笼罩,天光疏淡。全红婵凭借自己高于常人的实力,稳定的发挥和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和冷静,以466。20分打破奥运记录,夺得冠军。
夺冠的道路并不总是铺着玫瑰花,也有荆棘丛生的时候。在恶劣的训练环境下,每天入水四百多次,渴望挣钱给妈妈治病,愿意追随梦想,都在一点点地酝酿着她的一鸣惊人,等待绽放时的惊艳。她瘦弱的肩膀扛起了一切,国家的荣誉,刻苦训练的汗水,无所畏惧的心。
至少,在那个炽热无比的夏日里,我们记住了一个惊艳世人的天才少女—全红婵。
《水中陀螺——14岁小将夺魁250字》
她站在10米跳台的前沿,气定神闲,淡定自若。在日本东京游泳馆里近万名观众翘首以望屏息静声。舒展双臂,向上举起,只见她轻轻一蹬,就向高空飞去,一瞬间,她那纤细苗条的身材仿佛被空气承接,衬着黑色幕布,婉如国际巨星,在眼前闪闪发光。紧接着,向后翻滚一周半,同时伴随着陀螺般的转体,动作疾如闪电,又刚柔并济,伸展自如,即使时间如此短促,但对她,好似又特别富裕,可以让她充分且从容不迫地展示身体优美的线条,从前伸的手指,到后绷的脚尖。
还没从前眼花缭乱中反应过来。她就早已展开身体,像一支锐利轻巧的箭,笔直的插入碧波,几串零碎的气泡,迎接这位自天而降的仙女,漾开了波纹,却悄然不惊。
《我的三段旅程岁月》
2009年,我14岁,刚刚结束了一段历时六年的旅程,是的,我毕业了。那时的我们还不懂毕业为何,更不懂得即将到来的离别,一直以为不过只是换个地方继续你我之间或同学或朋友的关系,怎会知道这一别便走到了各自人生的分岔口,留下的,熟悉的,只有当初奔跑在操场上的背影,来日相见,竟无法平静地说出当初那句:嘿,最近过得好吗?忆往昔,那段在烈日下奔跑嬉戏、在山间田野欢洒游戏、在教室齐声朗读的岁月,似是刻成了一段时而敲打心弦的旋律,不经意地在纯纯的少年少女青春里留下一段淡淡的独白。
2012年,我17岁,遇见了又一场旅程,在这段旅程里,有人在中途放弃,有人选择咬牙坚持,而我,则是坚持下来的其中一个,在终点迎接我的,有鲜花,有掌声。而如今,我曾不止一次的感谢曾经的自己,感谢自己的坚持,才让我有机会去经历那段忙碌而充实的岁月;去认识那些纯真可爱的人;去拥有那么珍贵的师生情谊、纯粹的同窗友情。多少次午夜梦回,总是想起坐在教室里低头做练习题的你我,想起一起在晚自习后并肩走在黑夜里的宁静,想起考完试后跑到操场来一场大汗淋漓的羽毛球大战后的释然,想起这一段段美好的片段……
2015年,我终于20岁了,在陌生的地方开始了一段旅行后又迎来了结局。然而这一趟旅程的终点,没有鲜花,没有掌声,只有沉沉的乌云天气般的氛围。我恍如在海上航行了好久,没有终点,迎面而来的不是海平面升起的曙光,只有海风。我感觉到自己随时会沉没在海中,每次我以为即将要沉没的时候总有声音敲打我撑起帆前行,就像每次上课睡觉打盹时突然想起的老师们讲课的声音。幸好,纵使遍体,却也安然到达彼岸,哪怕彼岸并没有彼岸花迎接。我想,将来的我,会感谢曾经坚持的自己吧,感谢那些艰难前行后的柳暗花明。
2017年,我开始实习,在职场上拼命努力去换取一个肯定的眼神,有过委屈,也曾一个人悄悄落泪,睡梦中那些岁月总会交叉着浮现在梦里,我想,我可以从中找到坚持的理由:人生,不前去寻找,怎么知道前方有光。
《旧物800字》
从14岁开始,他就离家去国外的学校,高中,高中,大学,然后大学毕业。这些年来,他搬了很多次家。但是,他开始到处定居的时候,从来不拿自己买的盆。
我记得刚从家里到城里上中学的时候,我用的第一个水槽是我妈用鱼水雕刻的红瓷盘。小时候,脏衣服周末带回家洗,所以这个水槽只用来洗脸洗脚。
第二学期结束后,我打算转到县里。搬回来的时候,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了,但是两年没有带自己的厕所。原因是很多东西不太好带,就直接留在宿舍了。
这是他扔掉的第一台洗衣机。回家后,每当脸盆不够的时候,总想带回家。只是,很多事情只是当时的想法。
来到县城学校后,厕所没带回家。刚开学的时候,卖个人卫生用品的人很多。他们和同学出去挑选自己喜欢的颜色和质量好的,更重要的是买了一个不贵的盆。一次买三个,一个大洗,一个中洗,一个小脚洗。好像你学会了洗衣服,把水槽和洗涤槽分开。
高中毕业搬过来的时候,看到我已经被多次选中买洗衣机了。虽然不情愿,但最终还是选择留在原地。原因是很多东西不够好,以后不用我花钱买。
上高中买水槽的时候,在高中三次逛街的基础上加了一个洗内衣专用的水槽,在大学用的四个水槽的基础上加了一个小水槽。不,它是一美元五十美分。至于怎么做,还没有具体的计划。只是我喜欢买它。我决定买它,因为它真的不贵。
后来,他走出校门,找工作,找房子。每次买家具,他都会买四五个有固定作用的水槽。即使是最小的也是为了好玩才固定的。但是,不管你买了多少,不管你当时有多喜欢,下次搬家的时候,你还是会选择留在原地。如果一开始还不情愿,有些战场没用,那就习惯。
这些年来,许多菜肴都被丢弃了。除了第一个我什么都不记得了。闲暇时偶尔会想起一路扔掉的花盆,想着如果拿回家保存起来,可以开一个小小的花瓶店。
但是,反过来想,第一次不会有第二次购买。
生活不断有意无意的丢东西。偶尔一个人做的事情,值得想想自己失去了什么,贵不贵。来安慰我。
如果你想对那些被扔掉的马桶说点什么,只能在心里说,对不起,我不能每次出门都带你去。可能我真的不珍惜我所拥有的,所以再说一遍,对不起那些我扔了好几年的马桶!
《《骑鹅历险记》梗概700字》
尼尔斯是一个14岁的农村男孩儿,他家住在瑞典南部。他的父母都是勤劳、善良的农民,而他却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捣蛋的捣蛋鬼,尤其是他喜欢捉弄小动物。
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去了教堂,而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生气了,就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他很焦急,四处寻找帮助。但当他看见家里一只漂亮的雄鹅要跟随大雁飞走,便不顾一切跳到了雄鹅身上想拦住那只雄鹅,就在那一瞬间,雄鹅学会了飞行,把尼尔斯带飞到天上去了,从此,尼尔斯开始和雄鹅周游各地。
在旅行的过程当中,尼尔斯认识了非常多的朋友,增长了很多的见识,当然也碰到了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其中就有凶狠狡诈的狐狸斯密尔。尼尔斯从狐狸斯密尔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大雁,带头雁阿卡被他感动了,决定带他飞往他们想去的地方。
尼尔斯随在大雁的帮助下,来到了库拉山,这里每年都会举行游艺大会。尼尔斯见识到了乌鸦的飞行舞,大胸肌的提名,三图的表演,马路的角斗,大雁的表演等。企图搞破坏的狐狸,在这里受到了严惩。斯密尔为了报仇,威胁大雁交出尼尔斯,但阿卡说所有大雁都愿意为尼尔斯献出自己的生命,尼尔斯听后感动不已。
在狐狸斯密斯的鼓动下,乌鸦群劫持了尼尔斯,企图让尼尔斯帮助他们打开装有小银币的罐子。但尼尔斯想方设法暗中报告大雁自己的行踪,并成功的杀死了乌鸦,摆脱了狐狸的追杀跟大雁们和雄鹅会合。
尼尔斯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后,变得乐观善良,也和动物们成了亲密的朋友。
在这场旅行中,尼尔斯从南方一直飞到了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回到了家乡。在旅行中他从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成长。当他告别大雁重返家乡后,变成一个高大,强壮,善良,勇敢,懂事又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梗概》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和父母生活在瑞典南部,父母是辛苦的农民,而他却调皮捣蛋爱搞恶作剧,总爱捉弄小动物,也不爱学习。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的父母要去教堂,叫男孩自己在家念布道已书。他表面上答应,实际却在家里睡觉,醒来后却碰见了“小土地神”。他把小土地神抓了起来,放过了之后再抓的行为举动,让小土地神生气了,于是用魔法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他这才惊恐万分,打算找小土地神求情。
但他不知道小土地神住哪,便想去问问生活在这的小动物们。由于他先前对它们态度极不友好,没有动物愿意帮助他。
他失望极了,来到养鹅的地方。为了不让家里一只公鹅和大雁一起飞走,他奋不顾身地跑了过去,抱住公鹅的脖子。恰巧,公鹅飞上了天空,他也被大鹅带上了天空。
一开始,大雁并不觉得家禽可以和他们一起展翅高空,所以不情愿和它们一起。后来,它们对他说,只要可以跟上来,就可以一起走,不然就直接掉头回家。当得知尼尔斯是人类时,他们要把尼尔斯赶走。
狐狸斯密尔在晚上把一只大雁叼走了,尼尔斯看见了,想都不想就跑去救它。但成功救下了大雁后,自己却和大雁们失去了联络。
后来,当大雁们和尼尔斯再会时,因为救了大雁,尼尔斯得到了大雁头领阿卡的信任,答应带他和莫顿一起去拉普兰。
在维姆布湖附近的农庄里,尼尔斯把松鼠宝宝从农庄主人那里救了回来,把它带以了松鼠妈妈那里。这也感动了农庄主人,于是把它们放回了大自然。这也让尼尔斯在动物界出名了,都称他“大拇指”。
一路上,尼尔斯救了很多动物,帮助黑老师对抗入侵的灰老鼠,救治受伤的小灰雁邓芬,帮助山羊惩罚贪婪的狐狸,解救绿头鸭重获自由。锯掉钢丝救出了关进笼子里的小雕高尔果,得知阿卡是高尔果的养母后,又帮他们和好如初。
雁群在拉普兰度过了夏季后,要飞回南方了。尼尔斯回家后,阿卡想送他一袋金币答谢尼尔斯的真诚相待,可尼尔斯拒绝了!
尼尔斯悄悄回到家,发现父母要杀掉莫顿和邓芬。他立即阻止父母杀掉自己的朋友。就在他下定决心那一刻,他变回了人,一家人最后终于团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