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万场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8:39:44
《醉笑青春三万场》
——纪念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一)
看到黎维娟说着徐州方言拒绝来学校看她的旧恋人,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坐在合肥的电影院里。
当然,我还是要写一点东西,来纪念这部电影,就如同我在考试周“不知好歹”地坐车去合肥,去赴青春的约。
其实电影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我不觉得这个故事电影讲彻底了,甚至我不认为林静这个角色有出现的必要。本以为陈孝正说出“我的人生是一栋只能建造一次的楼房,我必须让它精确无比,不能有一厘米差池。”这句我依旧欣赏他;本以为见到阮莞的死去我会扼腕叹息;本以为听到郑微确认阿正是真要去美国后的嘶吼我会心痛。可是这些“本以为”都没有在我的心肠回荡,甚至让我觉得这些话语,这些画面,只是为了剧情而铺设,并不带有一点感情色彩。当用一部电影的时间来表现一部小说,一部很多人都觉着很仓促的小说时,我觉得标题用青春这个词有点过了,倒是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爱情》更恰当,毕竟青春的子集不仅仅只有爱情。
高中曾经在物理课堂上看这部小说时,大段大段地看着,触到心里软肋的时候,我会不紧不急地抬头看看黑板前的老师。可现今,我已不再拥有当初的感动。在回徐州的车上,我在听《老男孩》,我一直主观的认为这首歌比王菲演唱的主题曲更适合青春这个词。我承认我这个工科生却时常是个感性的人,每次听老男孩的电吉他间奏都会热血沸腾,而这种情况只会在听国歌的时候出现,于是,途中我从这首歌寻求这次青春之约的余热。
(二)
和我一起看电影的那几个姑娘,自我认识她们至今差不多有七年,个个如今都长成活脱脱的美女。我很庆幸能认识她们,这一群现在还没有像黎维娟那般物质的女孩。
其实现在的我并不讨厌黎维娟这类人,这根本就不能用对与错来衡量她的行为,只是与你的价值观不一样罢了,当然换做以前,我多多少少会觑之以鄙夷。这些年我谙习自己价值观的变化,打个此刻在我身边的比方,我坐火车原则是不买车上的食物,一是我不习惯在众人前张嘴,二是价格与价值的悬殊不在我接受范围内。现在也一样,区别是以前即便买了也不吃,现在是买了就使劲吃。所以生活没有她们这一类人反而会变成无味鸡肋,就像我从一开始就不恨陈孝正一样,我能理解,陈孝正是穷怕了,青春挥霍不起了,这一点,电影并没有交代清楚,更不用说渲染。我欣赏他,只是很惋惜他过了分的功利,最终青春散场时换来的只是物质上的富足与精神的贫瘠。其实,他也清楚自己是找不回郑微的,他要找的是青春里的那个自己,那个用“那什么”代替“喜欢”的男孩。
有很多在看完小说或者电影人都在惋惜阮莞,这么一个女神般女孩竟然为了一个一身洗不掉的人渣味的赵世永而一再妥协,甚至最后牺牲自己。就像有人说的那样,送货上门式的相处模式不过是自降身价,时间久了,没有原则的女神也会廉价,其实好的爱情哪里需要这样畸形的牺牲。赵世永最后在停尸房里的眼泪我也认为是真的,因为他旁边坐着这个因他而死姑娘的未婚夫,我不知道眼泪里面有没有他有多对不起这个把他当做整个世界的女生。我往好处想,我想他不会一如既往的肤浅,阮莞的不朽青春会让他多多少少懂得些什么。
电影里算赵世永和许开阳是富二代,相比之下,许开阳更算条汉子,至少我觉得这部青春里,只有他的青春是色彩缤纷的,尽管他的优越感极度刺眼。优越感有时候是个好东西,可是这东西一旦多就容易坏事。我的专业课里有介绍过地球上有一种土体,特性就是遇水易膨胀、崩解,所以治理这种土体得重锤强夯,截流排水。他有着鲜明的个性,但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富二代,直到郑微与陈孝正在一起后还不变心,和曾毓一样,把仅有的两个出国名额让一个给陈孝正,尽管她知道陈孝正和她不可能。所以电影结尾时候倒是他们两个人一起牵着孩子去朱小北的记忆班。
“我怀揣着对你的爱,像怀揣着赃物的窃贼一样,永远不敢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个满天星的男人,张开字天然,看到他我似乎看到《老男孩》里那个王小帅一样。因为自身条件而变得连去爱一个人都失魂落魄般自卑,我也不想多谈这个“甘愿做配角”的男人。
今年我23,遇见自己喜欢的姑娘我也会主动告诉她。在多年以前,我会认为她知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自己的喜欢自己知道就行,不能给别人造成困扰。可如今,我觉着阳光能照进的地方就不用藏着掖着,这又不是见不得人事,相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致使我现在见不得支支吾吾拧巴的人。用不着抱怨青春很短很仓促,我说时间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支配这个时间,自卑每个人都会有,但要懂得去扬长避短,我相信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否则这个地球早就不复存在,不公平的都是自己对待自己,自己都不给自己机会,即便是用你的青春再加上你儿子的青春,你老了照样会后悔!
(三)
青春绝对是个博爱的词眼,能与任何人有着共同话题。
所以我现在最不能理解的词也就是青春二字,不懂青春到底是什么,存在几维,以什么作为主导元素。可能是作为理科生缘故,我想用模型去表达会比较好一点。看了高晓松写的《如丧青春》,那里有他的“东边社”,有他的姑娘,有他的音乐,也随着东边社的消亡埋葬了他的青春。这本书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个不惑之年的男人,在青春之后,开始洗去膨胀的铅华,感恩生活,认认真真地对待自己的每一天。或许在我不惑的时候也能领会到,或者比这早,也会晚。
现在我和大Y 一样,都需要寻找一位无论在言语、博学还是价值观方面能使我折服的人,高晓松算一个。
我想我现在能领悟到高晓松所说的“希望比自由更重要”。
要去合肥看《致青春》之前,很多人都有问过我为什么。一开始我会真实的告诉他们我是去看一个小说人物的,后来多了我就说是出去缓解考试压力。还有这也算是我的一个希望,这个在2013年开端老友们就一起说好的青春之约。
很多人说看这部电影是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我不认同,也不知道这句话谁是始作俑者,或者这根本是电影宣传的噱头,因为我的青春还没完,还没了。
4月26《致青春》首映那天,我在课上看着一部关于自己专业的纪录片。看完后我跟同学说自己还是很敬佩那些带着红色安全帽的工程师们,靠着自己技术吃饭的人永远不会被饿死。说完他催促我说,赶紧收拾书包,待会儿食堂人多就抢不到饭啦。
(四)
结尾就用张开和郑微在毕业酒席上碰杯喊到的那句:
“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
我希望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不朽,当然这也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