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的诗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6 03:30:42
《同仇敌忾的成语故事》
《诗经•秦风》有一首题为《无衣》的诗,共三节,这里抄录一、二两节如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襗)。•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袍,是穿在外面的战袍;泽,同“襗〔zé〕”,是穿在贴身的衬衫。于,作“往”的意思。戈、矛、戟,古代常用的主要兵器。诗的大意是这样的:怎说没有衣服。战袍、衬衫,彼此都可以共着穿。国王有令要去打仗,快把我们的兵器准备好,和你同去报仇,一起来干。
这是一首流行于古代秦国军中的诗歌。春秋时,楚国的申包胥向秦国哭求救兵,秦哀公颇受感动,同意派兵援助的时候,念了这首诗。因此后来研究《诗经》的学者,有的就认为这是秦哀公的创作(例如明、清之间的著名学者王夫之说),但是还不能作为定论。
不过有句成语倒确实来源于这首诗,那就是“同袍同泽”,比喻军人之间深厚的友谊。也称部队中的同伍关系为“袍泽”。
另一句成语“同仇敌忾〔kài〕”的“同仇”一词,也是从这首诗的“与子同仇”而来。至于“敌忾”二字的出处,则在《左传•文公四年》的一段故事里:
卫国的宁武子聘问鲁国。鲁文公设宴款待。席间,命乐人演奏《湛〔zhàn〕露》和《彤〔tóng〕弓》两首诗歌。宁武子既不辞谢,又不賦诗回答,这按当时外交礼节来说,是很失礼的,文公叫行人(管理礼宾事务的官员)悄悄探问原因。宁武子说:“我以为那是你们的乐人为练习而演奏的呢!因这两首诗歌是天子的宴会才用的。从前诸侯在正月里进京向天子朝贺,天子设宴奏乐,赋《湛露》,以表示诸侯愿为天子效命。‘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诸侯一致抵御天子所痛恨的人,并献出了自己的功劳),这时,天子就賜给他们彤弓、彤矢(红色的弓和箭)以表彰他们,同时举行盛大宴会,而奏《彤弓》。现在我来到鲁国,是为了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我岂敢接受如此大礼而自取罪过呢!”
宁武子这样委婉地批评了鲁国僭用天子的歌乐。原来并不是宁武子失礼,倒是鲁国严重违反了封建礼制。宁武子以上所说的话中,“敌王所忾”一语,后来缩简为“敌忾”,与 “同仇”合而为成语“同仇敌忾”。指共同一致地抱着对敌人的无比仇恨和愤怒。
《我喜爱家乡的小屋》
是碧绿树木的蔓,是雪白浪花的诗,是茫茫田野的画,是清新空气的歌。我想起了家乡的小屋,那被重重绿色环绕的小屋。穿过浓浓的树荫,踏上金色的沙滩,夕阳染红了浪花,象红绸拍打着脚面。鱼虾在脚下的海草间游戏,海鸥贴着海面轻轻地翱翔,它在为无限的自由歌唱。
我喜爱家乡的小屋,喜爱那芬芳的空气。那里没有股股的黑烟,却有郁葱的嫩绿;那里没有难闻的工厂、汽车废气,却有香气扑鼻的麦浪;那里没有漫天的灰尘,草地就是碧绿的床单;那里没有黄灰色的雾气,野花瓣上的水珠是那薄薄晨雾的足迹。
我喜爱家乡的小屋,喜爱那清静的环境。那里没有汽车喇叭的轰鸣,到处是鸟儿的歌声,那里没有工厂中机器的嘶鸣,乡办小工厂中是假山和花亭。那里听不到令人烦躁不安的电锯声,清晨那喇喇作响的潮汐,象是每天给人以新生。黑翅鸥在海滩上悠闲的漫步,象是在说,这世界有着无限的和平。
我喜爱家乡的小屋,喜爱那里的微风和细雨。那里没有夹杂着灰尘、烟雾、废气的风,轻轻的海风带着海洋那独有的气息,那里没有刺骨、凶猛的狂风,树林就是小屋的衣裳;那里从来就没有酸雨,每一滴雨水都是庄稼纯净的甘露,那里没有水涝和干早的灾害,森林总要向碧空中飘过的白云轻轻的呼唤。
我喜爱家乡的小屋,喜爱那屋前清澈的河水和海水。那里没有农药和废水的污染,见底的河水中小鱼在石缝中追逐;那里没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侵犯,用河水冲的茶水格外清香。
奶奶住在这座小屋里,八十多岁的高龄了,却鹤发童颜。每天早晨奶奶打开门窗,她总要到树林中、海滩边去散步。这就是一个由树林和海洋组成的天然疗养院。奶奶常对我讲起那动人的传说:一个善良的农民为了保护这人间的仙境,在与天神的搏斗中落的汗水使海水变得很咸,很咸......每当我凝视着天边的点点白帆,陷入遐想时,总会忘记自己在天堂还是人间……
我忠诚的向世界呼唤:请全力减少一切环境污染吧!既然同是地球的主人,为何还为自己积下一代而互相欺骗。“保护环境”的呼声一次又一次地在泡影中消失,人们为什么还不为这关系子孙后代的间题而震憾。住宅中的每一个居民,你是否知道你自己正生活在一个并不洁净的世界,沧桑巨变,星移斗转,时光流逝,海枯石烂。然而地球不灭,生命长存,肮脏的地球,就永远做太空孤行中一个醒目的标志。
我时常回忆那家乡的小屋,小屋周困那绿色的树,白色的云,金黄色的麦浪和沙滩,蔚蓝的天空和海洋。家乡的小屋,它就像自己的名字,难以从记忆中抹去,是啊,怎能遗忘呢?那里充满着大自然对人类的爱,那绿色梦,蓝色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