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西装革履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11:47:04
《我崇拜的人》
1920年的一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一会儿放慢脚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一会儿又抿紧嘴唇,皱起眉头敲了敲桌,好像在思索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快步走到桌前——此时他的嘴角也已露出了微笑——拿起笔来,写下了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教我如何不想她》。
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刘半农。
刘半农,1891年生人,中国近代著名改革家、教育家、文学家。为什么他所作的这首《教我如何不想她》如此有名呢?重点就在题目中的“她”字上。
在中国旧社会,女性没有权益,汉字中也没有特指女性的第三人称。后来西方单词“she”传入了中国,由于没有女性第三人称,给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只能将“she”翻译成“他女”“那女的”,读起来十分不通顺。为了交流方便,刘半农便发明、使用并推广了女字旁的“她”。
刘半农所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他提倡白话文,参加新文化运动;他翻译外国作品,成为中国翻译高尔基、托尔斯泰等作家作品的第一人;他改革戏曲,为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热爱摄影,写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摄影艺术的书;他搜集、保护方言,甚至还为此“以身试骂”呢!
刘半农为了编一本《骂人专辑》,在北京某报纸上刊登启事,征求各地“骂人语言”。语言学家赵元任和鲁迅之弟周作人得知后,分别前去拜访刘半农,并用湖南、四川,安徽、绍兴等地的方言“大骂”刘半农。刘半农任大学教授时也向学生们征集“骂语”,因此不少学生都用宁波、广东话向恩师刘半农“破口大骂”。后来刘半农去拜访著名学者章太炎,章太炎也用汉代和唐代的语言把刘半农“骂”了一顿,一边“骂”一边为刘半农讲解这句骂人话的典故。刘半农非但没生气,还和章太炎相谈甚欢,从上午一直聊到下午。
这就是刘半农。
为百姓造“她”,为研究“找骂”;教我如何不敬他?
《互相谦让》
一条,大公鸡西装革履,昂首挺胸地准备去参加歌唱比赛。它走到小河边,刚想过河,没想到河对岸来了一只白母鸡挡住了它的去路,只见白母鸡打扮得花枝招展、珠光宝气,原来它要去参加小花猫的生日Party。
它们都急着过河,于是两个人都不肯退让。只见大公鸡叉着腰说:“你别急,让我先过河。”白母鸡皱着眉说:“凭什么你先过,我还有很重要的事呢,你让我先过。”说着它们都冲到桥中间,公鸡怒气冲天,母鸡也怒目圆睁,两人推推搡搡,都不愿让步,大公鸡火冒三丈,伸出爪子,向母鸡抓去,母鸡也不甘示弱,它张开翅膀向公鸡扇去,他们俩大打出手,只听“扑通”一声,它们都掉进了河里,变成了落汤鸡。
看,如果它们每人让一步,事情的结果就不会是这样,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互相谦让,这样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西装革履的爸爸》
“西服革履”,“关东烟”,一个是西方文明的象征,一个是东方乡土的特产,二者像相互排斥的电极,格格不入。然而一土一洋却奇迹般地集一人之身—我爸爸就是西服革履而专抽“关东烟”的人。
爸爸来了。烟色的条纹西装,裹住了他修长的身躯,不肥不瘦,不长不短,十分合体。雪白的衬衣翻领分向两边,中间垂下一条红白相间的缎子领带,脚登崭新的半高跟男式皮鞋,打得铿明瓦亮。乌黑发亮的头发向后背着,不时散发出发蜡的香气。他手里拿着掐灭了半截的“本厂出口”的“关东烟”。这就是我的爸爸,我的老师—一个原本不修边幅的、40多岁的“山东佬”。
他来了,风度翩翩地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先是一愣,紧接着,教室里爆发出一阵从未有过的热烈的掌声,几个没来得及鼓掌的同学,只是张大了嘴,瞪圆了眼,拐愣地端详着老师的这一突然的变化,或者是“伟大的创举”。
我低着头.味吩地笑着,心想:要是把早晨的秘密告诉同学,掌声准会掀翻了房盖……
说是秘密,但发生在我家却是极平常的。比方说:当爸爸要走出家门的时候,妈妈总是要替爸爸整整衣领,或用棕刷蹭蹭爸爸的皮鞋,有时还拉住爸爸,乘他不备往他的脸上擦些雪花膏。我说的秘密也无非如此。
今天早晨,妈妈亲手给爸爸换上了雪白的衬衫,又亲手系上领带。妈妈一边打着结,一边咳怪地说:
“一套西服敲去了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你就别喝酒了,都40多岁的人了,也不知美个啥劲。”
爸爸只是乐。他从立柜里取出昨天新买的西装,一边穿,一边对着立柜的大镜子左右照着,像在欣赏一件成功的艺术作品。他满意了,脸上露出了惬意的笑容。爸爸跑到写字台前,顺手拿起一个精致的小铁盒……快嘴的小弟弟看见了,大声向妈妈告密:“妈,爸爸又用你的发蜡了。”
“叫他美美吧。”妈妈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心里却美滋滋的。
抹完发蜡,回手把早就插在插座上的电梳子抄了起来,变魔术似地把他那蓬乱的头发理成了标准的“现代化”发型。妈妈背着手走过来,趁爸爸不防备,敏捷地把一个玲珑的绿色小瓶里的液体往爸爸身上洒了几下,一股沁人肺腑的芳香立刻充满了整个房间。
“嘻,香水。”弟弟大声喊着,走到爸爸跟前,调皮地做了一次深呼吸:“响,好香!”说完味味地笑着跑了。书包在屁股后面“啪嗒,啪嗒”有节奏地响着。
我向妹妹递了个眼神,没敢笑出声来,捂着嘴,低着头,双双走出了家门。当我再回头看妈妈时,她深情地望着我们的背影,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幸福的笑容。
然而,生活的旋律并非全是和谐的,有时也会出现顺音。不过,那已是过青的事了。
在我的记忆中,爸爸性子基躁,喜怒无常。虽说爸爸以前是名火车司机,但他的青春是在弹弹唱唱中度过的。业余舞台生涯消磨了他的青春.但那时爸爸的歌声比叹息更可怕,更令人窒息。生活的艰辛,精神的折磨,人情的虚假,使爸爸未老先衰‘打着补丁的工作服,粘满油演的破皮袄,一顶满是污垢的狗皮帽子,使这个“山东棒子”显得更加富有“乡土风味”了。
那时,爸爸成天拉着脸,喜欢闭上眼睛坐着,一板接一颗地抽他的“关东烟”,无休无止地叹息着。
有人说女愁哭,男愁唱,这话一点也不假,倘若爸爸引吭高歌的时候,也正是他的心在隐隐作痛的时候。此刻,全家人只能面面相觑,连大声也不敢出。否则,或者我们皮肉受苦,或者盘碗横飞,家具遭损。他曾用脚瑞烂过电动挂钟,把煮好的米粥倒入炉火正旺的灶炕里……
然而,这一切都过去了。是啊,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它就像这山沟里的怪天气一样,变幻莫测,一会儿充满了乌云,一会儿云雾消散了,又出现了鲜红的太阳。
爸爸的衣着是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的,记得五、六年前的一天,爸爸的问题平反了。爸爸从段上回来了,他满面春风,一进屋就翻箱倒柜,从他那些破衣烂衫中找出那件带铜扣的、半新的员工服(这是爸爸节日的盛装,平时是绝对不穿的),用木梳理了理头在那双皮面龟裂,鞋底磨偏了的方头皮鞋上擦了厚厚的一层鞋油,用一块破布来回地蹭着,居然也蹭出了亮光。可别说,这一打扮,爸爸倒真的年轻了许多。他麻利地卷了一顺关东烟,点上,叼在嘴里,打开门,一阵风似地走了。
乌云真的消散了。爸爸调进了学校,他拼命地工作着,一个被无情抛弃的人居然当上了劳模,自然,服饰也连连升级:土布的,化纤的,毛料的……爸爸的脸也似乎短了许多。几乎每天的预报都是“多云转晴”,于是,我们可以放肆了。小弟弟竟敢骑在爸爸的身上,狠狠地拽爸爸的耳朵,爸爸居然不发火。爸爸高兴时还把妹妹楼在怀里,使劲地吻她的脸—妹妹都14了,她还真有点儿不好意思呢。
这半年。爸爸的装束可谓登峰造极了。冬天,一身藏蓝色的崭的毛料中山装,罩一件崭新的长过膝盖的雪花呢大衣,男式高跟皮鞋。假如有人要买我的爸爸,只身上的衣服也值三、五百元呢。
春天到了,人们的生活更是充满了春的色彩。来往于大街小巷的姑娘、小伙子们,正像迎风绽开的花朵,妩媚娇艳。
春天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幸福。爸爸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狡有一位共产党员的爸爸了。我为爸爸而高兴。
爸爸呢?他居然不惜花掉大半个月的工资买来了这套西服。他—我这个40多岁的山东爸爸,要和小伙子们比美了。他迫不及待地穿上了,并带着满身香气来到学校,大模大样地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赞许,是祝贺,是为老师—我的爸爸喝彩。
然而,爸爸抽“关东烟”的习惯却丝毫没有改变,是永恒的。
爸爸对待工作的态度也丝毫没有改变,也是永恒的。它不受喜怒哀乐的影响,不为气候变化而左右。穿上西服,丝毫没有嫌弃关东烟,就像仍然不嫌弃班里的这把拖布一样.天夭帮同学们拖净地面的灰尘。爸爸的劲头总像“关东烟”那么醇,那么足!
这就是我的“西服革履,关东烟”的爸爸,他热爱生活,更热爱自己的工作。
《杂谈》
老王、老陈、老姜西装革履地混在学生中买盒饭。看着嘈杂混乱的人群,他们已不再像学生时候那样抱怨了,只是宽容地一笑。
捧着三份油汪汪的盒饭,老王、老陈、老姜坐到了教学楼侧门的台阶上,一边看着球场上那些生龙活虎的学生奔来跑去,一边细细品尝盒中的油煎带鱼,聊着天。
“从这里毕业已三十多年啦,也回来看过好几次,却总是觉得陌生了点:紫藤花架给拆了,盖了这么多新教育楼,操场也大了、漂亮了,不知这跑道是不是好跑,想试试,却又懒得动了。”老汪一边讲,一边夹起了盒中的带鱼。
“那是。你在省城,出门有车,家务不费半点心思,天天灌些老曲洋酒、鸡鸭鱼肉,还觉得没劲。”老姜一顿抢白。
“其实鸡鸭鱼肉吃多了,真是没什么意思。老陈,你还记得以前我们在食堂吃饭么?你捧了一个缺了口的瓦罐,我拿一个大大的砂缸,盛好了饭,八个人围在一张小桌旁,站着吃。”
“是啊,那时候的菜还真是少,住宿生一个月也就七块五的伙食费。桌上多半是一盆青菜,一盘豆腐,一罐汤,偶尔才有红烧肉什么的。”
“以前分红烧肉的时候,我就眼巴巴地望着桌上的勺子,就巴望着他把那块最肥最油的肉舀到我碗里,嚼起来又香又过瘾。谁知每次那块肉都到了余平涛那小子的碗,看他吃得两腮帮子鼓鼓的,我羡慕死了,但也只能咽一咽口水,再扒一口饭。”老汪讲得那个沉醉的样子,仿佛他还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剃了个平头,呆呆的,望着一大碗红烧肉。
“哪晓得现在,我儿子、媳妇,连那个小孙女都不爱吃红烧肉了。唉,老余现在怎么样了?"
“早退了,一个月守着三四百,也够他受了。那次我回去看他,还提起以前,他总不够吃,每次都从家中带点山芋杂粮,蒸了吃,一顿吃两顿的粮呢。”
“老余也还行,老康就惨了。”老姜提了一句。
“哪个老康?原来班上有两个老康,是不是那个每次吃早饭都呼噜噜响的老康?”
“那时候天天喝粥,食堂里哪儿不是一片呼噜声?老康,就是那个爱打乒乓球的。”
“是他啊,老康这个人聪明,每门考试都交头卷。当年说不高考了,整个高三都在欢呼,独独是他,愁眉苦脸的。”
“在乡下一晃六年,后来总算勉强做了个小学的民办教师。当年我们天夭累得半死,晚上倒头就睡,再不然夜长了没事,出去捕了些螃蟹,挨家挨户地敲门叫人去吃。惟有他不一样,在偷偷地跟着收音机学外语呢。听人家说,他还在学大学课本,人一来就把书收起来,人一走把做样子的《毛选》一合,又看书了。”
“可惜啊,1977年那次高考,他走了十几里路去预考,数学做得特别好,四十几分钟就交了卷,成绩据说是全县第一,但是他年纪大了点,那次就没上。1978年终于没有年龄限制了,但他已有了家小,只就近上了一所学校,后来又当教师。原本以为生活可以轻松些,谁知他的儿子没能耐,糊里糊涂地下了岗,待在家。他既要养妻子儿子,还要养老妈,实在为难得紧。”
“老汪,你不能给他儿子找份工作?”
“老康那人,死倔,宁可自已累,也不肯叫同学帮忙,他就那么苦撑着。”
本来兴味很浓的一顿饭,就给这个悲凉、不幸的事搅了,三个人的心里都沉了几分。三个人坐在台阶上,看着这棕桐飘飘的校园,看着一簇簇的白花散落在绿茵茵的草地上,看着球场上奔跑的少年。忽然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进了,三人都侧过脸,微微一笑,似乎在说:“三十多年啦,当年俊朗的青年已经老了,但球场上总有更青春靓亮的人在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