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人民法院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22 22:53:09
《参观太仓人民法院三年级作文》
参观太仓人民法院三年级作文
今天城四小的小记者们在徐老师和姜记者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既神圣又庄严的地方——太仓人民法院。
走进法院内,一位书记阿姨接待了我们,先带领我们来到了一楼大厅,告诉我们如何告犯法的人,再向我们展示了未成年儿童犯罪审问的地方——圆桌审问。并向我们介绍了之所以采用圆形桌,是因为再给儿童做讲哪里不对的时候,不给儿童一种惊慌感,令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书记阿姨说可以试坐时,我迫不及待地坐到了审判官的位置,不禁感到无限的威武。
书记阿姨又带我们来到了成人审判的地方,我坐在了律师的位置。接着书记阿姨跟我们分享了一个关于诈骗的故事:小B请小A去卡拉OK,小B打碎了两个烟灰缸,向小A说以小A的名义借5000元,到手后由小B来还,并给500元好处费给小A,可小B并没有还钱,反而又用同样的方法骗了一次小A的钱。第三次小B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对小A说:“你看,这样挣钱多快,还不用你来还钱,加入我们团队吧!”小A禁不住诱惑答应同意入伙,同时又骗了几个同学的'钱,后来东窗事发被告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被诈骗了,应当立即向家长告知,不能包庇犯罪分子,更不能和犯罪分子一起犯罪。否则一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使场面一发不可收拾。
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一丝不苟、刚正不阿的——人民法院。我将铭记你的正义之光,给我们的社会和谐尽一份绵薄之力。
【参观太仓人民法院三年级作文】
《梦鸽致法院的一封信》
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按常理,这封公开信的标题,不必放上我的姓名。但为了引起你们的高度重视,也,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更为了表示我的正大光明理直气壮,我才特意这么做。
从二月二十二日到现在,我儿子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达四个多月之久。每次去探望,他总会问同一个问题,问我什么时候再去,为此我心内如焚。因为我毕竟是他的母亲,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儿子。所以我决定,不管花什么样的代价,不管需要作多少努力,那怕是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把他救出来。
我一直要求我儿子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没想却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但我理解这样的指责,因为人们不了解真正的案情,不了解我儿子的真正无罪。正因为如此,在这一案件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的时候,我不能再沉默,所以才用公开信的形式,将事件的真相知知你们,也告诉大家。
第一、 涉事酒吧根本不应该接纳我儿子的消费,且道理很简单。有人说我儿子“人高马大”,所以酒吧不知道我儿子系未成年。在我看来,这样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成年与未成年的识别,与人高马大毫无关系。我儿子人高马大,是因为我们家营养好,与我和他父亲一直对他的悉心呵护有关,与我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关。难道我们李家的孩子,非得与没钱人家的孩子一样?如果酒吧不接待我未成年的儿子,有后来的一切?
第二、在我儿子“刚刚被逮捕时,(我们)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这是一;二、从我儿子“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他)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他)的其他朋友在场;三、“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由此可以证明,那个所谓被轮奸的女子,应该是个酒吧女。如果没有她的存在,一是我儿子不可能喝多,二是根本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事。
第三、我儿子虽系未成年,但因为营养好,他早就具备了性能力。我儿子有这方面的能力,前面已有事实证明,大家不可能不知道。且事实证明,“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女孩是自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要让我那个处于青春期且有过这方面体验的儿子完全不顾诱惑,这是不可能的,且是没有人性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轮流发生了性关系。更何况我儿子和他的朋友,事前没与女孩子谈价,事后没有付钱,连卖淫嫖娼都算不上,怎么可以算是轮奸?
第四、有人认为我们一直没有去看望那个所谓受害的女孩子,因此对我们横加指责,我以为这么做完全没有道理。我的儿子被酒吧害了,被酒吧女害了,以致于到了这样的地步,不说明我们是受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凭什么要我们去看望那个“始作俑者”?
法律不是“以事实为依据”?那么上述就是依据!接下来不得“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你们就应该根据我说所的事实,去找出“准绳”来!我认为,我儿子是无罪的!律师应该为他做无罪辩护!法院应该予以无罪释放!如果你们不能做到这样,那么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你们,我只能与儿子的第二任律师中止协议,不得不自己来担任儿子的代理人!到那个时候,怕就由不得你们说了!请三思!!!
《梦鸽给法院的一封信》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按常理,这封公开信的标题,不必放上我的姓名。但为了引起你们的高度重视,也,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更为了表示我的正大光明理直气壮,我才特意这么做。
从二月二十二日到现在,我儿子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达四个多月之久。每次去探望,他总会问同一个问题,问我什么时候再去,为此我心内如焚。因为我毕竟是他的母亲,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儿子。所以我决定,不管花什么样的代价,不管需要作多少努力,那怕是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把他救出来。
我一直要求我儿子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没想却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但我理解这样的指责,因为人们不了解真正的案情,不了解我儿子的真正无罪。正因为如此,在这一案件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的时候,我不能再沉默,所以才用公开信的形式,将事件的真相知知你们,也告诉大家。
第一、涉事酒吧根本不应该接纳我儿子的消费,且道理很简单。有人说我儿子“人高马大”,所以酒吧不知道我儿子系未成年。在我看来,这样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成年与未成年的识别,与人高马大毫无关系。我儿子人高马大,是因为我们家营养好,与我和他父亲一直对他的悉心呵护有关,与我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关。难道我们李家的孩子,非得与没钱人家的孩子一样?如果酒吧不接待我未成年的儿子,有后来的一切?
第二、在我儿子“刚刚被逮捕时,(我们)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这是一;二、从我儿子“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他)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他)的其他朋友在场;三、“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由此可以证明,那个所谓被轮奸的女子,应该是个酒吧女。如果没有她的存在,一是我儿子不可能喝多,二是根本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事。
第三、我儿子虽系未成年,但因为营养好,他早就具备了性能力。我儿子有这方面的能力,前面已有事实证明,大家不可能不知道。且事实证明,“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女孩是自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要让我那个处于青春期且有过这方面体验的儿子完全不顾诱惑,这是不可能的,且是没有人性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轮流发生了性关系。更何况我儿子和他的朋友,事前没与女孩子谈价,事后没有付钱,连卖淫嫖娼都算不上,怎么可以算是轮奸?
第四、有人认为我们一直没有去看望那个所谓受害的女孩子,因此对我们横加指责,我以为这么做完全没有道理。我的儿子被酒吧害了,被酒吧女害了,以致于到了这样的地步,不说明我们是受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凭什么要我们去看望那个“始作俑者”?
法律不是“以事实为依据”?那么上述就是依据!接下来不得“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你们就应该根据我说所的事实,去找出“准绳”来!我认为,我儿子是无罪的!律师应该为他做无罪辩护!法院应该予以无罪释放!如果你们不能做到这样,那么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你们,我只能与儿子的第二任律师中止协议,不得不自己来担任儿子的代理人!到那个时候,怕就由不得你们说了!请三思!!!
《梦鸽至法院的一封信》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按常理,这封公开信的标题,不必放上我的姓名。但为了引起你们的高度重视,也,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更为了表示我的正大光明理直气壮,我才特意这么做。
从二月二十二日到现在,我儿子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达四个多月之久。每次去探望,他总会问同一个问题,问我什么时候再去,为此我心内如焚。因为我毕竟是他的母亲,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儿子。所以我决定,不管花什么样的代价,不管需要作多少努力,那怕是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把他救出来。
我一直要求我儿子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没想却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但我理解这样的指责,因为人们不了解真正的案情,不了解我儿子的真正无罪。正因为如此,在这一案件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的时候,我不能再沉默,所以才用公开信的形式,将事件的真相知知你们,也告诉大家。
第一、涉事酒吧根本不应该接纳我儿子的消费,且道理很简单。有人说我儿子“人高马大”,所以酒吧不知道我儿子系未成年。在我看来,这样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成年与未成年的识别,与人高马大毫无关系。我儿子人高马大,是因为我们家营养好,与我和他父亲一直对他的悉心呵护有关,与我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关。难道我们李家的孩子,非得与没钱人家的孩子一样?如果酒吧不接待我未成年的儿子,有后来的一切?
第二、在我儿子“刚刚被逮捕时,(我们)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这是一;二、从我儿子“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他)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他)的其他朋友在场;三、“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由此可以证明,那个所谓被轮奸的女子,应该是个酒吧女。如果没有她的存在,一是我儿子不可能喝多,二是根本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事。
第三、我儿子虽系未成年,但因为营养好,他早就具备了性能力。我儿子有这方面的能力,前面已有事实证明,大家不可能不知道。且事实证明,“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女孩是自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要让我那个处于青春期且有过这方面体验的儿子完全不顾诱惑,这是不可能的,且是没有人性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轮流发生了性关系。更何况我儿子和他的朋友,事前没与女孩子谈价,事后没有付钱,连卖淫嫖娼都算不上,怎么可以算是轮奸?
第四、有人认为我们一直没有去看望那个所谓受害的女孩子,因此对我们横加指责,我以为这么做完全没有道理。我的儿子被酒吧害了,被酒吧女害了,以致于到了这样的地步,不说明我们是受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凭什么要我们去看望那个“始作俑者”?
法律不是“以事实为依据”?那么上述就是依据!接下来不得“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你们就应该根据我说所的事实,去找出“准绳”来!我认为,我儿子是无罪的!律师应该为他做无罪辩护!法院应该予以无罪释放!如果你们不能做到这样,那么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你们,我只能与儿子的第二任律师中止协议,不得不自己来担任儿子的代理人!到那个时候,怕就由不得你们说了!请三思!!!
《司法文书的写作》
司法文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各类翔解{二民事案件过程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可踌柳娜和专业应用文。 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执法活动,都必须用司法文书r载和认定。不具备相应的文书形式,则诉讼活动和讨法工作就役有依据和凭证,而国家的法律也就无从正确实施。
因此,司法文书是健全和加强秘熟会主义法制,保障四个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厂书 司法文书有其鲜明的阶级性,高度的政策性和法律性,依法执行的强制性,严格的保密性。司法文书有特定的格式,写作上有公文语体的特点。 司法文书种类繁多,在大学的政法院、系和各级政法千部学校里,是一门专业课。考虑到这本《应用写作》的对象是广大读者,主要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所以本文只介绍几种主要的、常见的、对外公开的司法文书,以达到宣传法制的目的。这就是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人民法院的形事判决书、一民攀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上述五种司法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人属法院代表国象; 向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公开宜告案件处理决窝的文件a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真体体规和执肴。‘制作时必须严格珍渝乍列何题。 1.必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姚护- 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律制度。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薄,一李帆鲜明。 2.司法文书上写述的事实,必须是经过认真审查核实以后认定的亭实,不能人云亦云,道听途说;不能主观臆断、猜想揣度,也不能出现崔可能”、“也许”、“大概”之类的词汇。’ 3.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必须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队一写述担罪事实必须是根据法律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夹补不熊把一般思想认识阿题,品质作风问题。错误缺点间题当作犯罪事实写在司法文书上。
《新闻忌留“悬念”》
报载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严厉惩处泄密受贿罪犯张常胜、叶之枫,校园里闻者无不拍手称快。然而,细读报道之后,不少师生又埋怨记者没有把这件事报道好,以至读后‘悬念”顿生。
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给新闻下过一条颇有创见的定义:新闻即读者应知欲知而未知之事.可见新闻是用来解读者“悬念.的,而在新闻中忌留“悬念”。用这条定义来衡派这篇报道,那么记者至少还要回答读者两个问题。
其一,叶之枫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收受贿路之后,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究竟有多少?有人说,报道中未写,说明未造成损失,判十七年,这是体现了“从重”;有人说,叶是副处长,上面还有处长、局长,哪容得她为所欲为,恐怕是及时觉察了,制止了,否则处长、局长一定会引咎辞职;有人则猜测,仅“利用职权施加压力,要我国有关公司接受某外商提出的价格”一事,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恐恰就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秘而不宣,是……于是小道传说此起彼伏。记者固然应借墨如金,而在骨节眼上,却还该有点国画家“泼墨”的气概,否则,留下一个不明不白的“悬念”,教人众口纷纭,莫衷一是,岂非因小失大?
其二,叶犯的犯罪动机,以本人“小人之心”度之,恐怕不是出于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友谊”,而仅仅是为了钱。在本案的两名主犯中,叶犯的地位远远高于张犯,而情报来源又全出自叶犯,然而,何以张能获贿赂71万余之巨,而叶仅得二万五千余?是叶犯特别谦虚?是张犯特别厉害?或是外商特别糊涂,以致送礼送错了门庭?或是两犯别有勾结,另有所图,记者恐怕应当解释一番,加上一段“背景材料”。这一定是很精彩的。而记者忽地打住,事情就麻烦了,张犯既已枪决,叶犯是死无对证,“悬念”便成了“公案”一桩,奥妙只好留待历史学家去考证了,若千年以后,恐怕真能成为一篇博士论文呢!
由此悟出一个道理,历史学家之所以永远有饭吃,就是因为总是有粗心的新闻记者.要是当初某记者顺手写上一笔“兰陵笑笑生即某地某某君是也”,又何劳今日教授们为《金瓶梅》的作者是谁纹尽脑汁?又由此想出一个主意,让新闻系学生多学点历史学、考证学,恐怕不无启发和收益。
《通报范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仁怀县人民法院卢德华同志模范事迹”的通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仁怀县人民法院卢德华同志模范事迹很好。我们只在文字上稍作删改,现印发给你们。
我们认为卢德华同志是一个好司法干部。他那种热爱司法工作、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勤勤恳恳的学习态度、忘我工作的精神、不怕困难的共产主义风格以及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和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等,都是值得称赞,值得学习的,特予通报表扬。诗法院系统的干警同志们,认真地读一下这个文件,对照自己,从中吸取教益,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工作效率。
表扬好人好事,从正面进行活的思想教育,是我们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望各地经常注意选择突出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以树立学习榜样,不断提高干誉的思想觉悟,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高级人民法院表扬的好人好事,应定期选一部分典型材料,抄送我们。
200x年x月x日
请再看第二篇批评性的通报范文。
xx县商业科关于副食品商店等单位忽视卫生管理造成商品损失的通报
(x x)x x字第xx号
各公司、直属商店、加工厂:
日前,有些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卫生状况不好,使有些商品腐烂变质,不但使国家财产遭到损失,还容易影响消费者健康,情况比较严重,很值得注意。
xx副食品商店的卫生不合要求。冷冻机械失灵,漏气,库温高,库内地面全是污水稀泥。库房管理工作也不好。商品堆放得很乱,致使猪肉xx斤,猪时子xx斤,全部变质。经卫生部门检验,不能食用,损失达xxx元。xx门市部熟食组的拒台,长期没有清理,污物很多。
XX公司在端午节前加工一批熟肉,储备保管不善,其中一部分变质,只好回锅处理。6月23日,公司兽医从回锅处理的150余斤熟肉中,检验出50余斤有异味,不能梢售。
造成商品损失的原因,是有些单位忽视卫生工作,不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令,对群众健康不够关心。这样不仅会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而且也极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应引起各级领导的严重注意,从中吸取教训。今后应该进一步加强商品的管理和卫生工作,把夏季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检查评比,做到出售的商品质量好,合乎卫生要求。今后时再有忽视商品卫生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Oxx年x月x日(章)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
《老宋的好心》
一天上午,溯南株洲市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铁路局株洲机务段机车副司机小袁和妻子小周的离婚案。由于女方不相信男方能改正动不动就打人的缺点,坚决要求离婚。法院的同志佣解无效,只好与双方单位参加调解的同志商起草了有婚判决书,确定下午开庭判决。这一下,可把宋治龙急坏了。
宋治龙是株洲机务段运转车间工会主席,他已经为这两口子的纷争傲了几年的工作。今天,他眼巴巴地望着小袁两口子推粉单车离开法院心里琢磨着为什么小周始终坚持要离婚呢?小衰虽然牌气葬操,动不动就打人。但这次的认错态度还是十分城愚的,为什么小周不相信他会改正呢?看来向翅的关健很可能在于双方父母方面。
一离下午开庵只刹两个小时了,老宋急匆匆来到小袁家。小袁的母亲平时虽然与媳妇有些不和,但打心眼里讲是不愿拆散这对夫妻的。老宋对老人家说:“儿子和媳妇都有缺点,但不至于要离婚,关键在您老人家。小袁动手打人不对,已向小周认了错,您的态度怎么样呢?”老人对老宋是熟悉的,因为儿媳不和的事,几年来不知到家里跑了多少次。现在听了老宋一席话,老人感动地说:“领导上对我家的事情这么关心,我还有什么理由和媳妇赌气呢?”
这头说通了,老宋信心更足了。从小袁家出来后,直奔小周的父每家。老宋进屋把自己多次做工作的情况及小袁坚决改正错误的态度告诉了老俩口,并说:“长辈对晚辈有时就象是上级对下级一样,如果你们是领导,当职工遇到这种情况时,是劝合还是劝离呢了何况小俩口本来没有多大矛盾,小袁又保证坚决改,你们为什么不说合,非要眼看着这一个幸福家庭破裂不可呢?”老俩口原来是极力支持女儿离婚的,现在被老宋情真意切的一席话深深打动了,他们说.“我们放弃原来支持女儿离婚的想法,但有一条,小袁不改是不行的。”老宋听了也当即表示:“如果小袁不改掉自己的毛病,我们会对他毫不留情地批评。”
向题基本解决了,老宋陪同小袁和小周又到了法院,小俩口表示愿意和好,小袁还交出了一定改正错误的保证书。从法院出来,夫套俩橄动油拉着老宋的手只说了一句话。“真是太麻烦组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