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于我,不仅如空气般须臾不离,更似一泓深邃而常新的活水,让我灵魂的“渠”无论风雨依旧“清澈如许”。
第一次领略中文之妙,在于它海纳百川的胸怀。老师告诉我们“故乡的话渗透在文章中,更有魅力。”当时的我大吃一惊:“方言俚语能登大雅之堂吗?直到学习老舍《北京的春节》时,“杂拌儿”“零七八碎儿”带着地道老北京的温热风味闯入脑海——它们比“小零食”“小甜品”更形象更亲昵。在一次作文中,我在犹豫中写下了“巴适”“撇脱”“洗白”等家乡方言,招来老师的赞叹:“好久没有亲近这家乡味儿了!”原来方言并非语言的流浪者,而是从中文沃土中生长,带着露水的野花。中文,如同火锅,网罗五湖四海的“蔬菜”“肉类”,都能被它容纳,给人以视觉及感受的盛宴。
真正凝望中文的绝妙,还是在墨汁点缀宣纸的时候。那只首次攥住毛笔的手在颤抖。歪歪扭扭的“天”字占据了墨纸。墨香未退的“天”,或蕴含着虚无缥缈与归途未定的云层,或表达着冲破大气层,探索自由的精神。渐渐地,我手下的字从一笔一画的拼凑变得清朗。我开始写一些笔划复杂的汉字及古诗。点画的力度感触碰中文血脉的搏动,横竖的拙朴如脊梁笔直,撇捺的洒脱带上远古的温度,在纸页上重新呼吸。在我写到诗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时,这句诗如老师所说:“写的是诗句,传的是豪情。”写字时指尖传来的温度,穿越时空的桥梁都藏入笔画褶皱里。每当我跌入人生谷底,我会想到我在登上绝顶时,眼下群峦奔涌,如青碧的浪涛凝固于苍茫暮霭,浮云匍匐蜷伏,天地尽入我的怀抱。纵我明白身影倏忽失群,如断线纸鸢坠入深涧,也能奋起直追,最终撕裂云雾,将青苍的波浪踏在脚下,其它纸鸢还在匍匐上升,显得如此渺小。人生就是不断坠入悬崖,不断登上绝顶。书法就这样带领我悟中文之理,明生活之态。
中文,不是封锁在纸页间的静默,而是渗入骨血的命脉。中文的滋养,是以墨痕为犁,以笔尖为刃,在我心灵的旷野上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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