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他亲手做出了我。
我只知道自己来自一段木头,只知道自己待在一个狭小的庭院。我的见识仅限于这个破旧的房屋,甚至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终于有一次,一个门口路过的人问他:
“你这哨棒卖不?”
我才恍悟。哦,原来我叫哨棒。知晓了自己的名讳,欣喜自然是不用说。
可是,哨棒又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携着这个疑问,我不知不觉陪了他将近一年。他很喜欢我,无聊时会拿起我转来转去,兴奋时会紧紧抓住我。孤单时,他便傍着月亮对我说一些深奥的话,月光斜映在他那黧黑的脸上,我有些看不懂。
我能感受到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珍爱。但是,直到他毫不怜惜地使用我的那天,才是我得知自己作用的时日。
他,用我打伤了一个人。
被打伤的也许是个恶人,他拖着我走出人群时,我隐约听到有人在赞他:
“真不愧是个好汉!”
“就是,那套哨棒使得真不错!”
唔?我就是用来伤人的么?这令我大失所望。
又过了些日子。黄昏时分,他拎着我踉踉跄跄地跑进一个山岗,坐在一块大青石上准备休息一会儿。也许是因为喝了几碗酒的缘故,他的脸很红。
在他躺下的那一瞬,一只大虫从密林里窜了出来。也在那一瞬,他本能地抓紧了我,从青石上跳了下来。
是要制服那大虫么?又该用到我了。
那大虫丝毫不惧怕,忽的猛扑过来。他举起我,用尽全身力气向那大虫劈去——
我正准备听那大虫的惨叫,可却从腰间传来一股刺痛——我竟劈在了树上,断成了两节。
硬生生被一分为二,撕心裂肺到几乎窒息。
我的心微颤了一下。刺痛很快消失,我并没有更多异样的感觉。他也愣在了原地,那大虫并不给他惊讶的机会,跃跃欲试地要扑过来。于是我的另外半截也被扔在一边,他转身和打大虫打做作一团。
视野无法触及他们打斗的过程,我便在担心和绝望中渐渐昏去。再次醒来,天已大亮。可是,我在来往的形形色色的游客中,再也没有发现他那高达魁梧的身影。
难道……他被那大虫吃了?
我很难过,只因他的一手失误,使得我置身荒郊野岭。
你问我恨吗?不,一切并无太大变化。
我依旧注视着世间百态。只是少了一个朝夕相处的朋友,在一个地方静静等待着被风沙或是雨雪埋没。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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