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就有给210寝室的兄弟们写一篇文章的想法,但一直苦于没有时间所以此事一耽再耽。前不久听闻离高考已不足两百天,想到和兄弟们相处的时日也只剩下百余,心中很是伤感。所以为了不忘却,还是有必要给兄弟们做个记立个传。
歌神
歌神是210的寝室长,所以歌神常说210是他的地盘。说实在的,歌神这个寝室长当得还是蛮称职的,带头讲小话,带头乱扔垃圾,带头不叠被子不洗臭袜子,诸如这类破事也没少干,对我们还是起了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说到做人,歌神浑身都是好毛病:大方,够哥们儿,诚实守信。属于有点文化素养的知识分子。但歌神这厮嗜歌如命,唱起歌来忘我投入六亲不认,唱歌的水平白云大妈早就在“春晚”中说过了。其实有点艺术涵养也并不为过,但把如此纯洁无瑕的艺术践踏到千疮百孔遍体鳞伤的地步,就有些残忍了不是。不过歌神又说“艺术嘛,就是用来糟蹋的”,仔细一想这话也对。
歌神平生最爱做的事就是躲在卫生间飙歌,虽然卫生间隔音效果好,但那如同杀猪般的嚎叫声竟也是无坚不摧顽固无比,进入耳朵时杀伤力有增无减,比遭凌迟还要痛苦万分。有一回把我们逼急了,全寝室的人忍无可忍,决定给他一点颜色瞧瞧,一兄弟奋力踹开卫生间反锁着的门,歌神背对我们,一股神龙见尾不见首的气势扑面而来,但歌神对我们的到来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依然摇头晃脑的怪叫。只听见“砰砰砰……”,我们齐刷刷跪向歌神,双手抱拳,齐声哭道:“歌神你就饶了我们吧!”歌神转头望向满脸愁容的我们,神色凝重若有所思,片刻,空气凝固。突然又听见“砰”的一声,卫生间的门又被关上,杀猪再度开始,我们兄弟几人相视苦笑,悻悻离去。
狗子
“狗子”其实并不是一只狗子,这是一句废话。不过“狗子”之名的来由还是很有传奇色彩的。在高二下学期时,那个时候“狗子”还不是“狗子”。每到晚上,我们就有吃泡面的习惯,其实说穿了就是下午没时间吃饭晚上给自己补点粮草,自然而然面汤就成为争相夺取的东西~~面基本上是独享。有一晚,“狗子”为了喝上一口面汤和歌神大打出手,歌神这人平时除了喜欢秀歌声外,还喜欢秀肌肉,用韩寒的话来说就是“肱二头肌练得比头还大”。不过“狗子”也不差,不仅力大无比而且平衡性极强,估计提两桶水高空走钢丝也没啥大问题。故而双方实力相当。
我有幸目睹这场“魔兽争霸”,在现场给他们加油呐喊。当时“狗子”的左手被歌神夹在胯下,右手却死死捏着歌引以自豪的长满青春豆的脸。歌神除了两手紧紧攥着“狗子”的两耳外,右脚还极不磊落的蹬在“狗子”的要害。若照此局势下去,一定又是一场持久之战,没个两三回合是不会分出胜负的。相持长达五分钟,“狗子”使出“杀手锏”,张开他的血盆大口径直咬向歌神的左肩,只听见“哎哟”一声,歌神叫痛不迭,连忙松开双手乖乖投降认输,而“狗子”也在同志们的鼓掌呐喊中端起胜利奖品一饮而尽。
事后料理现场,我发现歌神左肩赫然有两排很深的牙印,“狗子”下手~~不,下口真狠。
自此以后,“狗子”就是“狗子”了。自此以后,“狗子”就是喝汤专业户了。
在210寝室,“狗子”是学习最好的一个,成绩从不见下全年级前十。我们一向把学习好者与牲口对等,“狗子”无疑是牲口。唉,“狗子”不是白叫的。
妹妹头
妹妹头是标准不修边幅不注重个人涵养的男生,头发长到可以用来上吊和放风筝。有一次,我们英语老师要他帮忙给英语办公室搬一桶饮用水,他一进办公室就有英语老师抱怨“怎么要一个女生搬水啊,也忒狠心吧”。后来妹妹头给我们讲这事时,义愤填膺地对天起誓说从此再也不进英语办公室,否则说话就是放屁。然而事实证明,妹妹头的誓言就是放屁,因为不久他就荣任我们班的英语科代表。
妹妹头的优点显示在乒乓球上。他球风隶属豪放派,打起球来上窜下跳左突右攻前打后击极其热情。我们打球时从不敢和他交手对打,怕万一被飞来的球拍砸伤身体器官就亏大了。不过妹妹头的球技还算对得起观众,他常拍着我的肩说我和他是“一中乒乓双杰”,妹妹头说了十八年的话,只有这句还算实话。不过我始终没有机会和他对决一次,因为他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亡。谁输了以后都不好再在一中乒坛混了”,但我知道,若真要对决,我多半不是他的对手。当然,败得不是实力,而是活力。
臭脚王子
“不是我深藏不露,而是我脚太臭”这句曾风靡一时的网络流行语是王子的真实生活写照。
王子的脚臭到什么地步呢?恐怕已经到无法言表的地步了。这样吧,举个例子。王子的铺位在210寝室最阴暗最潮湿的边远之地,照常理诸如蚊子、苍蝇、蜘蛛、屎克螂之类的都喜居于此,但王子只用了一招~~将一双刚穿了一天的袜子扔在床底,百虫就纷纷缴械投降。有一次,我在门口看见一只行踪匆忙的小强,心想它一定是准备乔迁新居,可怜的小强。还有一段时间,210虫灾肆虐,哥几个被咬得是千疮百孔面目全非身心憔悴。唯独王子浑身上下不见一只蚊子光顾的痕迹。对此,歌神还向王子求经,希望得到防御的法子,王子指着他的那双惊世骇俗的臭脚说一切有它,后来歌神下令,全寝室都不准洗脚,坚决和蚊子斗争到底!但事实上,自我们奉行这一命令后反而被叮得更厉害。毕竟王子只有一个,有些本质的东西是学不来的。不过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脚臭是有境界之分的。
一辉
一辉是210寝室最不苟言笑的人,三年来从未见他笑过一次。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人容易心理变态,所以我们一直很担心一辉会做出校内裸奔之类的不合常理的事情,所幸这小子心理素质极高,尚未走此极端。
高二时才明白这小子为什么没有干出裸奔之类的事。原来这小子有一恶癖,就是酷爱唱歌。现在才知道唱歌真的可以拯救心理变态!一辉的歌声比歌神的还要神。一首原来音韵和谐的歌从他嘴里出来往往就只剩下一个调子,其实一个调也没什么大不了,就当朗诵算了,偏偏一辉的普通话又不甚标准,常常普通话与方言夹杂而出,害得我连死的念头都有过。那个时候才发现,更容易心理变态的应该是我们。还比如他特别爱唱高音,有一次他在寝室里练高音,前来查寝的老管理员在门外喃喃道:“岁数大了,眼神儿不好,光听见乌鸦叫,硬是没瞅着。”这时,隔壁寝室冒出个人头对管理员说:“您弄错了,这哪是乌鸦叫呢?今儿隔壁210寝室在外买了只鸡,估计这会儿杀鸡。”此事后来被广为传扬,成为一中一大美谈。
四眼
四眼是210寝室唯一一个近视眼。所以为了标榜他的特殊,他一直以“四眼先生”自居,平常也和我们保持一定距离,生怕我们会打碎他那仅存的一点优越感。
不过四眼最大的特点还是记忆力太差,已到令人“大跌眼镜”的境界。比如说洗澡,他常常是以极快的速度冲进卫生间,门一关,不到一分钟,准会冲出来,一问才知忘带毛巾。毛巾拿进去了,不到一分钟又冲了出来,再问,洗浴露没拿。再拿进去,不到一分钟必会三度冲出,这下我们都明白原来是热水忘打。
样的闹剧几乎天天上演,我们都烦了,他却依然殷勤异常。鉴于此,我一直怀疑他脑子多半少一根筋。然而他的学习成绩将我的怀疑击得体无完肤,这小子数学成绩极其疯狂,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一道能让全班三分之二的人束手无策的数学难题,他常常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解出来。羡煞旁人。
现在想起他,想起关于他的种种,我不知道这是谁的不幸。猪弟
谁遇上猪弟这种人都要倒霉。因为他睡觉时特爱打鼾,且其鼾声“大有转动地球之势”,恐十万大军也难敌。他的鼾声很具有节奏性,起初前奏委婉含蓄,有几分“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涩;不到两分钟,必定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再后来索性就是“乱石穿空,惊涛拍岸”,而且一晚不间断。
高三上学期,他得知我们对他晚上打鼾一事极度不满,主动上前赔罪,拍胸脯保证说从此“默默无闻”。赔罪那天,他把寝室里里外外好好地打扫了一番,又把我们的臭袜子乱被子好好的清洁了一番,似乎是下定了决心。我们当时那个感动啊,眼泪都忍不住要夺眶而出。我记得晚休的时候,歌神紧紧握住猪弟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你是孺子猪啊!
可惜的是,当晚睡觉之时猪弟依然鼾声如雷。此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再无人谈及。
平之
平之的名字其实大有来头,相信聪慧如你也早就知晓,不错,正是借用《笑傲江湖》中的林平之之名。
平之这人长得十分委婉含蓄,又爱扎女生堆,十分地女性化。偏偏他的名字中又嵌有“平”字,偏偏高二的时候我们又酷爱武侠,偏偏《笑傲江湖》又是武侠经典。所以为了表示亲近,“平之”这名也就叫开了。
说起平之,就不得不说说他的初恋,其实也称不上恋,顶多算个“表白未遂”。平之开窍极晚,高二下学期才萌生了恋爱的种子,那时我们班有一猛女:满脸美人痣,满口虎齿,体重没有两百也有一百五。实在是“标致极了”,实在是人间“绝”色。有人说爱情是盲目的,这话真不假,想平之也是一粉面书生,颇有几分华仔的神色,怎么就不明不白地喜欢上了这猛女?而且着了迷似的恋上她,还说什么非她不娶,在他眼里其他的女生都一钱不值。大概过了两个来月,平之按捺不住心中的仰慕之情,决定去找女方表白。接下来就应该介绍表白这天的天气,也无非是天高风清万里无云这类套话。平之逮准一下课时机,当着全班向女方高调表白,他说好吗,女方问什么好吗,他又说那个好吗,女方又问哪个好吗,他又说就是那个好吗,女方依然一头雾水。这下倒把全班同学给逼急了,异口同声道做他女朋友好吗,女方双颊倏地爬满红云,小心翼翼地说,不好!
表白一事也就此告一段落,因为女方说还要考虑考虑,但后来结果却出人意料,女方拒绝了平之的要求,平之的表白也就“白表”了。
此役后,平之郁郁不已,精神委靡不振,整天长吁短叹,后又以伤心男人自居。
回首往事,兄弟们一起哭过笑过,打过闹过,逃课戏耍过,半夜飞檐走壁过,熬通宵打扑克过,这些能淡出个鸟来的事都恍如昨日历历在目,但一想到即将分别心中难免伤感。可是心中纵有万分的不舍也是徒然,倒不如作此谬文,等将来重逢之日拿出来聊以一笑;抑或行将枯木之时翻出来想想这段经历,也是再妙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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