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了,一不小心就到了高二。看着那些“蓬头垢面”的师兄师姐们来也匆匆、去也匆面的背影时,我的心中就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憋得慌。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习惯于下晚自习后独自到操场上散散步,看看那布满了棋子似星星的墨色天空。这天也不例外,从X,Y,Z中挣扎出来,我快步走出教室来到操场,索性跑了起来。凉噢噢的风从双肩掠过,感觉很惬意。跑着跑着,时断时续的“冬—冬—”声传人了耳朵,我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借着星辉,我看清楚了一个瘦高个男孩正死命地对着墙角踢足球,是那种歇斯底里的,带有自虐倾向的踢法。不知是什么原因使我停了下来,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心想着他应该即刻去找个骨科大夫验验脚伤才是。也许是我逗留的时间太长,引起了他的反感,于是他便停了下来,转过身狠狠地横了我一眼,然后跑去捡那早已滚去很远的足球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一连一个月,我都能在操场上看见他。只是我不再停下来,我跑我的步,他踢他的球,这似乎已变成了一种常规。直到有一天,他打破了常规,居然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站定了,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他,他弯腰捡起了球,笑着说:“我在(校风》上看到你的文章,起初还以为你是个无忧无虑的大男生。”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为我那充满阳刚之气的芳名。每碰到这种情况,我都会在心里埋怨老爸一千次、一万次,真不知他当初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不给我取个女性化一点的名字,诸如凌咪咪、凌花花之类的,偏偏要取个什么凌昂。他见我没说话,颇有些尴尬。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我打趣着说:“难怪你会误会,刚上高中那会儿,我还被卫生委员安排去打扫男厕所呢。”他听了,呵呵地笑了起来,我也笑了。就这样,我俩算是认识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照旧,他踢他的,我跑我的。偶尔,他也陪我跑跑步,不过还没跑上几步,他就一个人向前疯跑起来,像脱了堰绳的野马。对此,我除了奇怪,还是奇怪,总想探个究竟。
好在我跟班上的“消息通”赵淇素有交情,在她那儿算是得到了答案。原来他是高三年级的“重量级”人物,不仅学习成绩拔尖,而且球踢得棒,还是一个典型的“早恋”分子。只是他最近“失恋”了,因而心情不好……听到这些,尤其是有关他的“失恋”,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他玩命踢球和疯跑的一幕。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虽说是淡淡的。赵淇还在说,而且声音越来越大,吸引了不少女生,她们围着她侧耳静听,我悄悄地退一了出来,走出一了教室,步履变得沉重。
挟着早春气息的寒风拂到脸上,感觉有些凉。道路两旁隔年的草有的冒出了绿芽,有的伸出了细细的叶片,笑眯眯地软瘫在地上,似正和那散发着芳香的褐色泥土说着绵绵情话;蒲公英的朵朵黄花正争先恐后地探出头来—小巧,娇嫩,它们随风摇曳,显得那么可爱……这时,我才觉察出含笑的春天已经到来了。晚自习后,我照例去了操场,和往日稍有不同的是手中多了一笺蓝色的信纸,上面有我花费了整整三节自习课绞尽脑汁写出的几行字:年轻的故事总是那么难以捉摸风干的眼泪留不住一丝守候回过头来吧,朋友在青春的廊前站定让理想随风一起飞扬递给他的时候,他满面的疑惑,不过还是迅速地接了过去。我嘴唇动了一下,想些什么,可最终没吐出半个字,转身便跑一了起来。很快地他跟了上来,经过我的身边,他轻轻说了声“谢谢”。看着他那重新充满激情的眼眸,我灿然一笑,步子也变得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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