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分解法

2024-10-29 12:32:50 文题网 阅读:

    标题分解法是一种从语言要素的角度去分析词语、理解词语、辨析题意、抓住要点的审题方法。这种审题方法的特点是先分解后组合,即先将标题拆分为单词的形式,经过逐词推敲,了解它们所提供的息,明确限制条件、修饰语、中心词,然后综合起来,从总体上把握题意,明确写作对象、范围、要点和重点。 例如《我发现了他的关》这个题目,在审视时,先将其拆分为与题意有关的四个词:我、发现、他、美。

    接着一一解析:“我”。主语,是发现他的美的人;“发现”,动词,谓语,意为原先没注意到,现在发觉了;“他”,是一个没有限定的、应由自己确定的人,但必须具有“我”原先没注意到、后来才发觉他(她)的“美”的人;“美”,美丽,是“发现”的对象,仔细斟酌,这里的“美”不指外表的美丽,而是指心灵的美丽或品格的美好。最后综合分析,便可明确:《我发现了他的关》是一个由主谓句构成的文题,其中“发现”是题眼,“发现”是要有一个过程的,所以此题应写成记叙文;写作时,须先写“他(她)”以往在我或人们心目中的“不美”,这“不美”或是表面的,或是误解的,可简笔概述几例,以此作铺垫,然后集中描述一两个典型事例,表现出他的“美”来;要落实好“发现”的角度,着力写好发现的过程和“我”的心理活动。

    运用“标题分解法”审题,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写作对象、范围和重点,有助于抓准题眼,确定重点,因而适宜于分析较长的文题。其次,必须注意:题眼可以由谓语充当,如上面提到的“发现”,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题眼均由文题中的状语或修饰性的定语来充当,如《西厅的漆索又开了》的“又”、《迷人的黄涤滩涂》的“迷人”等,另有一些文题题眼不明显,甚至无所谓题眼,这些都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切不可用同一种方法来审视不同类型的文题;抓准了题眼,写作时就要着力突出它、表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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