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议论文中,常用真实、典型、恰当的事例作为论据来论证中心论点,这种方法称之为事例论证法。事例论证属于归纳推理的思维方式。它与归纳论证虽同属一类,但在使用论据的方式上有别。归纳论证是先摆出两个以上有共同性质的事例,然后归纳出一般性的结论;而事例论证则是先摆出论点,然后举一个或几个事例加以证明,所选事例可以是中外的史实、典故、寓言,也可以是文艺作品中的某些事件、情节等。
在使用事例论证法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所选的生活中的事例必须真实,因事实胜于雄辩,切忌选取那些道听途说甚至瞎编滥造的“事例”。二是所选事例一定要典型,那些偶然发生的事情或个别的情况也不足以证明论点。清人刘熙载说:“人多事多难遍论,借一论之。”可见所选事例不必太多太滥,只要能多角度反映事物的本质特点,当是愈精愈好。三是所选事例必须与观点一致,即能充分证明观点。
初学写作者往往易犯“点据不一”的毛病,所选事例尽管也真实,但与观点却不一致。四是对事例的表述一定要精练概括,不可大段大段地叙述事件,否则,就犯了“以叙代议”的毛病。五是在列举事例后要加以精当的分析,以免使论点和事例“油水分离”。分析,就是更有力的论证; 分析,是连接论点与论据的纽带。精辟的分析和说明,能启发读者对所要证明观点能有深刻的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