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天气真的很好。阳光暖暖地照在我的肩头,披肩的长发被晒得烫烫的,又被阳光印下的影子细细长长。头发被吹得飞飞扬扬,像万千条影子蛇在飞舞。我眯起眼,仰起头,然后就再也走不动,我看到了那美得醉人的湛蓝,蓝的让人心醉。像一杯酝酿了千年的蓝色的酒,清清越越,醇醇恬恬。那只是夏末的一天,可我已经闻到了秋天的味道。那个夏天,我穿一件长长的棉布格裙子,其色调格格不人地与周围绚烂的衣裙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从不因为种种反差而改变原来的自己。那个夏天,我上高二,学的是理科。我一直以为学文学理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所有的科目我都比较喜欢,但要说最喜欢的,恐怕就只有语文啦,更确切地说是文学。可我的父母认为理工科类出成绩快,于是我随着人流涌进了理科班。进人理科班之后我才知道这次我真的错了。
我只有语文还可以同他们抗衡,剩下的数理化全都一塌糊涂,而成堆的习题又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可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想我的词典里不应该有“回头”这个词。既然选定了这条路,我就不能容忍自己退缩。于是在每一个清晨,我倔强地早起,踩着初秋的露水和浅浅的黑暗第一个去教室,让小小的蜡烛照亮我发光的面颊。我感觉很充实。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过得不快也不慢,我静静地做自己的事,看自己的书,欣赏自己的天空,感受自己最挚爱的颜色被天空博大的胸怀包容时的无比的欣慰和快乐。那个秋天,我一个人走在学校里密密的落叶上,感受着秋天的味道。其实,那个秋天我并不孤单,因为有了李默的加人。
李默这个男孩其实和我是一类人,外表孤独,内心充实,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我们一起早起坐在各自的位子上点起自己的蜡烛。我们从没有说过话,可对视一眼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我们的默契越来越深,可我们却真的从来没有说过话。我们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也不是许多人所喜欢渲染的那种特殊的关系。我曾经面对着一对肩搭肩的铁哥们在心里默默地说:“你们懂得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相知?如果你们这也算是友谊的话,那我跟李默算什么?”我们也交流的,用笔。常常是一篇无名无姓无指无代的文章,洋洋洒洒地写来,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任何目的,然后放在对方的桌子上,没有战鼓般激动的心跳,有的只是如水的平静。
我写天空,写秋天,写秋雨,他写大山,写童年,写人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生活就像一杯加了糖的白开水,有点甜,却不烫。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慢慢地走过,我走过了高二,一只脚迈进了高三。高三的天空依旧清澈而明朗,可我却闻见了火药味,淡淡的弥漫在空气中。我依然固执地穿着布裙子,不为与别人格格不人而改变什么。李默也沉默如昔。我们已不在同一个班,可我们经常会遇到。我们远远地笑,远远地看,仿佛乙对远古的老友在做跨越时空的交流,这不是秘密,却又是我们共守的秘密。我抬起头,就再也走不动,因为我看见了醉人的蓝色的天空和天空中那秋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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