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古今中外这些文学名著的陶冶感染之下,使得人们受到了深刻的审美教育,并获得了艺术享受的。这些作品的影响,千百年来一直不见衰减,发挥出长久的魅力。当今,我们要继承一切优秀文学传统,创造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作品,同样不可忽视其审美教育作用的探讨研究。对于文坛上某些产品完全商品化的倾向,对于某些不健康情调或低级趣味的出现,我们在采取别的一系列措施的同时,还应创造出大量的具有高度思想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作品,用美好、健康、引人向上的艺术去战胜思想混乱、格调低下的艺术。歌德说过;“责备庸俗是没有用的,因为它从来不会自己跑掉。”让文学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在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也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第五,愉悦方面的作用。这一点也无需讳言,建设精神文明是从多方面着手的,其中就包括有文北建设中必不可缺的开展健康、愉快、活泼、多采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而文学艺术生产,本来就应从多方面来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应该拿出众多的赏心悦目的作品来,贡献给人民,使得人民在劳动后得到高尚情趣的精神享受。如果把人民群众的要求简单化了,取消了文学的多种社会功能,抹杀人民在精神领域里需要的多样性,那样就会重犯“左”的错误,降低了对文学的要求。
文学的愉悦作用总是与作品本身的情趣联系在一起的。我国明代散文家袁宏道曾提出,文学创作“所难得者唯趣”,可见高尚优雅、不同凡俗的艺术趣味并不是唾手可得的,它实际上是作者的思想感情和美学观点作用于客观生活所升华出来的,同样是作者的素质、修养、造诣和文艺观在作品中的反映。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嚎头笑料,任意胡编乱造,陈列肮脏污秽,故作离奇虚幻,背离开现实主义的道路,则是完全不足取的。因为,庸俗和花哨乃是文学上一种浅薄的表现,根本不是什么正当的愉悦,它无助于读者正确地认识生活和提高鉴赏水平,只能是对精神文明的一种污染,理应遭到坚决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