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详略程度上,二者有一定区别。一般说来,决议比决定更科学、更严谨、更精炼、更准确,而决定要求详尽、具体。其原因是:决定的事项一般是事关全局、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执行时间长的重大工作,而决议的事项则要窄得多,执行时间一般较短。
执笔人要了解并掌握决议的表现形式,以便在写作时正确选用。
决议的表现形式,一般有如下三种:
(1)表态式。又称为批准式。某一级权力机关按照其职权,通过会议,以决议的形式,就某一议案,或者是条例、法规、报告等表明同意、批准等的态度。经过决议赞同的议案,如条例、法规、报告等,才具有了法律的效能,才可以公布实行。例如,1963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一项议案,即为范文。现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此议案所作的决议和议案的原文一并附后,供同志们学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决议
1963年11月9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附: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立中国农业银行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几年来,国家支援农业的资金有了很大的增长,为了加强支援农业的资金的统一管理,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更好地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提请批准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过去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的各项支援农业的资金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各项农业货款,统一管理起来,并统一领导农村的信用合作工作。请审议批准。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1963年10月23日